大中城市職工養老儲備基本滿足要求 有賴商業險
- 發佈時間:2015-11-30 09:25:01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郭偉瑩
2015年11月29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保協”)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正式發佈了《2015中國職工養老儲備指數大中城市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出席會議並啟動指數發佈儀式,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中保協會長朱進元,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清華大學、人民大學等國內養老領域資深專家學者、專業養老險公司及人身險公司有關負責人、新聞媒體等共100余人參加了《報告》發佈會。會議由中保協秘書長劉琦主持。
該指數研究項目是在中國保監會的指導下,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主辦、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中國金融資訊中心聯合主辦,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養老險”)承辦。
職工養老儲備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報告》顯示, 2015年中國大中城市職工養老儲備指數為59.7分,接近評價基礎標準,表明目前狀況基本滿足了城市職工養老儲備要求,但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一級指標中,穩定度最高,指數值為62.6,充足度次之,指數值為59.2,認知度最低,指數值為56.6,比儲備指數低了3.1。
據了解,該《報告》研究歷時近一年,分別採用了線上和線下實名制抽樣調查方式,調研了我國36個大中城市的城鎮企業單位職工共計5400余人,較為深入全面的了解了全國大中城市職工養老儲備的現狀和需求。指標體系由3個一級指標和15個二級指標組成,其中3級指標分別是充足度、穩定度和認知度;二級指標則涵蓋了公眾普遍關注的基本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企業年金、不動産、養老規劃等內容。同時在指標體系中納入相應的權重系數及五個檔次的評價基準,實現了從充足度、穩定度和認知度三個方面對我國大中城市企業職工養老儲備情況進行客觀、綜合、全方位的量化評價,填補了我國養老相關領域的空白。
《報告》研究成果是國內首個衡量養老儲備穩定度、充足度、認知度,並對其效益評價進行系統調查和全方位數字化測量的一個綜合性的指數,是保險業積極貫徹落實“新國十條”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保險業積極參與國家社會民生、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實踐,對於推動民生養老保障水準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
三大建議積極解決問題
《報告》調查結果貼近民生三大建議積極解決問題。一是不同企業養老儲備情況差異較大。《報告》顯示,分企業類型看,國有企業職工養老儲備總指數最高(63.8),其他類型內資企業(主要是民營企業)最低(56.1)。分行業看,“金融業”和“採礦業”最高(均為62.1),“住宿和餐飲業”最低(57.4)。分企業規模看,1000-9999的企業最高(65.9),19人及以下的企業最低(46.8)。二是商業保險發展空間有待進一步擴展。企業年金計劃和各種商業性保險(養老和醫療等)是職工養老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受訪者中,參加企業年金計劃的職工人數比例僅為33.5%,而購買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的人數佔比為41.3%。另外,企業沒有提供重大疾病保險、商業意外保險、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中任何一項的受訪者高達38.3%;而個人沒有購買上述任何保險産品的比例為42.0%。三是養老資産配置結構需進一步優化。就公眾關心的房産和儲蓄問題,《報告》顯示,中國城鎮職工平均擁有不動産為1.06套,住房作為養老儲備的工具是必要的,但考慮到未來住房從總體上將供大於求,隨著老齡化高峰期的到來,變現能力可能面臨著較大挑戰。因此,住房的養老功能只能作為一種補充,而不應被過分誇大。同時,受訪者(含家庭)對銀行儲蓄情有獨鍾,這一人數比例高達79.8%,這表明中國家庭的大類資産配置還是比較保守,長期來看還有待改進。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報告》也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基本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很有必要,同時路徑選擇上下功夫,抓住改革重點;二是提高職工養老儲備水準的根本出路就在於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尤其是儘快推出“稅延個人養老賬戶”,讓職工自己參加賬戶投資增值;三是重構家庭大類資産配置有利於提升職工養老儲備水準,需要完善資産市場,並進行文化塑造。
推進中國養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完善
《中國職工養老儲備指數大中城市報告》是業內首創的指數類報告,于2013年9月首次正式對外發佈。本次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主導,聯合人社部、社科院、中國金融資訊中心等單位,由平安養老險獨家承辦,共同推進第二次中國職工養老儲備指數的研究工作。
由中保協牽頭主辦的指數研究,將進一步提升指數的專業性、權威性和公信力;發揮行業協會成為整個行業數據庫的功能,提升指數的代表性、真實性、科學性。下一步中保協還要進一步整合各方資源,動員各方力量,引進更多的政府權威部門參與論證,不斷完善指標體系設計,努力擴大調查範圍,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確保指數專業性、科學性和權威性。希望通過指數發佈,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積極關注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推動保險行業養老保險業務健康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