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投資辦法已提交國務院 頒布進入倒計時
- 發佈時間:2015-08-13 07:1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據權威人士透露,除了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以外,未來不排除設立新的受託機構
養老金投資辦法現最新動向,8月12日,一位接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研究者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經過徵求意見後進行了部分修訂,形成定稿並且已經提交國務院。”
“已經提交國務院”,這意味著《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頒布進入倒計時,養老金全面委託投資時代將開啟。屆時,養老基金投資將以市場化、多元化、專業化為原則,在保證基金資産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健康持續發展。
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于6月29日發佈,並於6月30日至7月13日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財政部官網以及其他渠道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養老基金結餘額,可按照《辦法》規定,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後,確定具體投資額度,委託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進行投資運營。
在《辦法》正式頒布之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是唯一可以接受地方養老金結余委託投資運營的合法機構,目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已先後與廣東、山東簽訂1000億元的養老金委託投資運營合同。據了解,廣東省1000億元養老金已經進入第三年投資運營週期,並且取得了不菲收益。此外,山東已有部分養老金劃撥到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
“全國各省養老金結余資金規模很大,不能集中到一家機構進行投資運營,這風險太大,應該分散投資運營。”中山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建議,“可以成立全國風險管理委員會,在統一規則下,各省可以自行組織投資。”
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得的一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年底,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0626億元,比2013年增加3434億元,增長12.6%。
《證券日報》記者此前從一位權威人士處獲悉,未來不排除設立新的受託機構。該人士透露,“國務院未來有可能以意見的形式確定。”
申曙光建議,“山東社保基金理事會可以投資運營山東的養老金結余資金。”
一位來自山東社保基金理事會的內部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除了委託給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1000億元資金以外,山東仍有結余資金,《辦法》頒布以後,山東社保基金理事會將爭取投資運營結余資金的資質,爭取在省內投資運作。”
“養老金投資辦法是經過多年討論形成的,並且養老金委託投資模式已經比較成熟,投資管理機構也已經具有豐富的運營經驗,因此不必過於擔心投資風險問題。”申曙光表示,《辦法》頒布以後,除廣東、山東以外,浙江、江蘇、上海等東部省份率先加入委託投資陣營可能性最大。
對於投資股市資金比例,徵求意見稿規定,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産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基金資産凈值的30%。
對此,申曙光表示,“進入股市的資金比例一定要遵守30%的紅線,不能越線。但同時對股市短期波動不必過於擔心,因為養老金作為長期資金,應投資與國民經濟走向密切相關的藍籌股,多元化配置,取得長期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