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養老院不再接收非保障對象 三類可申請入住
- 發佈時間:2015-06-16 09:17:59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政府供養保障對象、困境家庭保障對象和優待服務保障對象三類,可申請入住
公辦養老機構入住申請人包括政府供養保障對象、困境家庭保障對象和優待服務保障對象三類。”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近日北京已出臺《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了全市公辦養老機構不再接收非保障對象申請入住。
失能或70以上的失獨老人可申請
《辦法》中除規定了三類保障對象為公辦養老機構的申請人外,還提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的失能或7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參照困境家庭保障對象或優待服務保障對象申請服務。”
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解釋,這主要是對因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獨生子家庭,在失獨後自身又失能或超過70周歲的,給予養老上的優待。
《辦法》還明確規定,評估工作由市和區縣按照服務對象分級實施,可由民政部門牽頭直接組織實施,也可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委託具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或專業機構開展,分類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
同時,對於入住公辦機構的程式,《辦法》也作出規定,從提出申請、資格審核、自理能力評估、審核及評估結果公示、異議復核、意願填報到安排入住共分七步。對於暫時難以安置的通過輪候或轉送方式解決。
公建民營養老機構20%床位供保障對象
記者獲悉,近日北京市還出臺了《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辦法》,其中規定,公辦養老機構民營後同樣承擔政府基本養老服務保障職能,以合同方式,約定不少於20%的床位用於接收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
據市民政局介紹,北京市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的實施途徑包括社會招投標和品牌機構連鎖運營兩種方式,引入具有一定影響力和品牌效應的服務機構、社會組織開展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