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正式施行 銀行須直面金融“環保法”
- 發佈時間:2015-05-04 02:30:4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自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險條例》正式施行。筆者以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對中國的金融生態環境尤為重要,從重要程度來講,其作用不亞於今年實施的史上最嚴《環保法》。商業銀行需要直面金融“環保法”給其固有生態模式帶來的衝擊。
首先需要解釋一下,把《存款保險條例》比喻為新“環保法”屬於靈光一現,細思之後還是比較貼切的。這是因為,存款保險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
筆者認為,存款保險制度保護的是金融生態環境,約束的是金融機構,這個環境變好了,中國經濟轉型升級之路就會事半功倍。而《環保法》保護的是自然生態環境,約束的是企業,這個環境變好了,中國居民的幸福指數就會提升。因此,存款保險制度和《環保法》有異曲同工之妙。
在新《環保法》的約束下,越來越多的企業將環保問題列為解決存續發展的首要問題。在監管者與被監管者嚴格執行新《環保法》的意識和行為都明顯提升的狀態下,我們的自然生態環境已經在向好的方向轉化。
同理,在存款保險制度的約束下,所有的商業銀行都需要認真考慮創新經營和風險控制的問題,只要把這兩個問題的關係處理、協調好,就不會出現破産風險。做到這一點,需要監管者給予商業銀行以指導,後者則需要時刻牢記“合規、創新”的風險控制底線。
關於存款保險制度的作用,業界已經討論的很全面了,概括起來就是有助於維護金融穩定、有助於銀行業的公平競爭、有利於促進民營銀行的發展、有助於保護存款人利益等。在《存款保險條例》實施之後,商業銀行的發展會出現什麼狀況,就需要時間和實踐來檢驗了。
商業銀行一定要明白一點,《存款保險條例》不會限制銀行業務創新發展,只要是合規的創新,法律都會給予支援和保護。但是,如果個別銀行膽敢以身試法,挑戰底線,那麼,存款保險制度下的首家破産銀行産生應該不會讓各界驚訝。
歸根結底,在存款保險制度下,商業銀行必須直面金融“環保法”,仔細研究如何用好這個法規,解決好自己的存續發展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民營銀行更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業界專家認為,民營銀行的發展與存款保險制度的完善是相互促進的。存款保險制度可以提高民營銀行的信用度,為民營銀行的發展奠定制度基礎;同時,民營銀行的發展加劇了銀行業的競爭,銀行的危機感增強,對存款保險的需求也隨之增加。兩者實現良性互動,促進經濟的協調發展。
最後,已經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既保護了儲戶的存款安全,又完善了我國問題銀行的退出及處置機制,同時也可緩解因國家隱性擔保導致部分金融機構“經營失敗而不倒”的現象,倒逼銀行改善經營管理,充分激發整個銀行體系的市場活力,促進我國金融生態環境步入可持續發展的健康運作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