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不得放“自家”銀行
- 發佈時間:2015-03-31 08:00:3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保險公司應當選擇兩家(含)以上商業銀行作為資本保證金的存放銀行,存放銀行應符合六大條件。其中之一是與公司不具有關聯方關係,即資本金不能放在“自家”銀行。
昨日,保監會下發了《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辦法》(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目的是為進一步加強對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的監管,保護投保人利益,維護保險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應當選擇兩家(含)以上商業銀行作為資本保證金的存放銀行。存放銀行應符合以下條件: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或城市商業銀行;上年末凈資産不少於200億元人民幣;上年末資本充足率、不良資産率符合銀行業監管部門有關規定;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與本公司不具有關聯方關係;最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同時,保險公司應將資本保證金存放在保險公司法人機構住所地、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省會城市的指定銀行;保險公司應當開立獨立銀行賬戶存放資本保證金; 保險公司可以以下形式存放資本保證金:定期存款、大額協議存款、中國保監會批准的其他形式。資本保證金存款存期不得短于一年。
保監會強調,除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或資本保證金存放銀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外,保險公司不得動用資本保證金;在存放期限內,保險公司不得變更資本保證金存款的性質;資本保證金存款不得用於質押融資。未按照本辦法規定提存、處置資本保證金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