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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劃撥社保基金三個猜想

  • 發佈時間:2015-03-23 08:17:16  來源:人民網  作者:王曄君  責任編輯:胡愛善

  社保資金缺口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昨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社會保險的基本屬性是保險,而不是公共財政屬性。1997年以前社會養老制度沒有建立,企業職工沒有繳納社保不僅形成了社保缺口,也催生了鉅額國有資産,只有通過劃撥國資充實社保,才有條件降低社保繳納費率。國資劃撥社保目前進展如何?有幾種形式呢?

  方案1:國企股權劃入

  已試水實施

  事實上,國資劃入社保基金的提法由來已久,但是目前比較明確的還是股權劃入方面。根據2009年發佈的《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今後凡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內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按照融資額的10%將國有股權劃撥給社保基金持有,社保基金可以有兩種選擇:直接持有股票或售出股票持有現金。

  國有股轉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時,按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上市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

  國資委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國有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已劃歸社保基金國有股權2119億元。

  日前,山東發佈的《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幾項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就提出,劃轉省屬國有企業30%國有資本充實省社保基金,旨在促進山東省屬一級企業股權多元化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首都經貿大學産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及表示,國有股劃轉社保基金是目前最可行的辦法,劃轉國有股從表面看是讓社保基金賬戶的資産增加了、規模擴大,解決可能面對社保基金缺口問題。但一旦企業出現資不抵債、實施破産等問題,還極有可能連累到社保基金,因為社保基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責任。

  方案2:國企紅利上繳

  最可能方式

  近年來,要求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並將更多國企特別是央企紅利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用於民生的呼聲越來越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至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早在2013年,全國政協委員、中石化集團董事長傅成玉就建言,國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尤其是央企的一部分股份讓社保基金持有,每年分紅補貼給社保基金來解決問題。

  去年5月,財政部要求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收取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應交利潤比例最高的行業達到了25%。隨著這一政策出臺,加之央企及地方國有企業高管限薪,事實上國企紅利已經有了向社保基金“充值”的能力和本錢。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管理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崔長林表示,提高國有企業紅利劃轉社保基金的比例,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比劃轉國有股權強,風險也更小,甚至可以説沒有風險。而且,這樣做可以避免目前國企紅利被反投國企、其他群體享受不到的問題,使國企紅利能夠惠及更多人群,真正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方案3:變賣國有資産

  可能性極低

  早在2010年,全國國有資産規模已超過40萬億元, 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就曾表示,國有資産巨大但卻很少向國家分紅,其收支缺乏監督。“除了上繳利潤,應該加速國有工商企業和金融企業資産的社會化,變賣一部分國有企業資産,來補充社會保障資金,改善收入分配。”

  變賣國有資産曾被專家多次呼籲,全國社保理事會會長項懷誠也在央視《對話》現場談及1997年以前就退休的老人時説; “已經退休的老人,就把國有資産變賣了,給他們養起來就是了。為什麼?因為這些資産就是他們創造的嘛,他們實行低工資,從牙縫裏省出來創造這個財富。”

  然而在國家層面卻不得不把這視為不到萬不得已的“最後選擇”,因為從國有資産保護的層面看,這項政策出臺後容易“跑偏”,國有資産變賣難免造成國有資産流失,少數人乘機發國資財,損失的是國家利益。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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