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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皓:關於整治居住小區違法搭建問題的提案

  • 發佈時間:2015-03-06 15:25:29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經過調查,現在全國各大城市的住宅小區違法搭建現象屢禁不絕,形成了嚴重的攀比現象。從2013年北京西三環人濟山莊樓頂的300平米,到今年北京德勝門內大街93號院的五層地下室,搭建的區域越來越廣,由老舊小區向新建小區甚至是高端別墅區蔓延;搭建的速度也越來越快,一旦發現,木已成舟。違法搭建阻礙了城市化發展進程,影響了廣大群眾的利益,其危害極其嚴重。

  居住小區違法搭建的原因很多,一是有法不依。某些居民在暴利的誘惑之下,視法律為兒戲,鋌而走險。二是法律法規存在缺陷。我國2008 年才施行《城鄉規劃法》,賦予政府一定的行政強制執行權,但仍存在諸多缺陷:立法空白及立法滯後;相關立法規定過於原則、條文不清晰、可操作性差;相關執法主體職責不清晰、許可權不明確,缺乏實施細則等。三是政府城管部門某些幹部不作為,甚至腐敗,助漲了改建業主的違法行為。城管部門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投訴大多不重視,採取形式主義、敷衍塞責,執法人員勸告無效後沒有進一步的措施,最終不了了之,造成了老的違章建築依然存在,新的違章建築防不勝防,違建情況越來越多、越來越嚴重。有的在媒體曝光、群眾陳情的壓力下,城管部門做點示範性動作,強拆一兩戶做做樣子。四是某些小區業主委員會發揮作用較差甚至起到相反作用。有的業主委員會成員暗地支援私接搭建,有的他們本身就是私接搭建受益者。

  因此,對居住小區違法搭建的治理措施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建議國家住建部要承擔領導責任,對於《城市規劃條例》、《城市規劃法》、《城鄉規劃法》、《建築法》以及《物業管理條例》統一修訂並制定實施細則,確保這些法律法規體系對整治違建現象的制約作用。

  第二,加強監督,徹底改變城管部門不作為的行為。加強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各級政府的城管部門對社區、物業和群眾的舉報,必須認真受理,認真查處。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執法部門的不作為者要追究責任,加大對責任人的處罰力度。

  建議此提案由國家住建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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