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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銷售誤導:偽造監管公文鼓吹保險漲價

  • 發佈時間:2015-02-13 10:28:43  來源:北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時值歲末年初,保險市場的業務開展如火如荼,各家公司各種業務衝刺、各種迎接“開門紅”,在壓力與指標之下,“打雞血”的銷售人員使出各種“大招”,導致保險産品銷售花樣迭出,廣大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朋友需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

  “監管部門下通知要將保險産品大幅提價,新款‘保險理財産品’收益更高。”時值歲末年初,保險市場的業務開展如火如荼,保險銷售人員的類似説法層出不窮。各家公司各種業務衝刺、各種迎接“開門紅”,在壓力與指標之下,“打雞血”的銷售人員使出各種“大招”,導致保險産品銷售花樣迭出,廣大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朋友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

  偽造“監管公文” 鼓吹“保險漲價”

  2014年12月中旬,網路中流出一張健康險和意外險漲價的“保險監管函”,根據該“公函”內容顯示:“2015年1月1日淩晨起,原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全面停售。正式啟用2015年新版保障費率。原保障不變情況下,每萬元保額費率上調48%。新版費率已下發。”在這一簡短的公文落款處寫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的字樣,還蓋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公章”。

  “紅頭文件”都下來了,部分心急的消費者打算在漲價之前購入這兩類産品。雖然該“公函”只有寥寥數語,但明顯是未來重大疾病保險、意外險要漲價的味道。

  幸運的是,該“公函”很快就被圈內人士識破。2014年12月17日,遼寧保監局也在官方網站澄清,證實該公告係偽造,並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産品時要仔細甄別,從自身實際需求出發理性選擇適合的保險産品,提防以停售、漲價為由的保險銷售誤導行為。

  遼寧保監局同期下發《關於規範人身保險銷售行為的通知》,要求各省級分公司嚴禁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製造、傳播該類虛假資訊,並於2014年12月18日12時前將通知內容傳達至所屬各機構及其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防止虛假資訊進一步擴散。2014年11月21日,遼寧保監局轉發中國保監會《關於嚴格規範非保險金融産品銷售的通知》,進一步規範保險産品銷售工作。

  以往年末,在老産品即將停售,新産品即將出爐的時候,為了促使消費者抓緊時間購買舊産品,部分代理人會奔相走告“××産品要漲價了”的消息並向新老客戶灌輸這一概念,遊説客戶加保舊産品,或讓新客戶“抓住最後的投保機會”。銷售人員的這些説法,讓客戶大有“過了這村,就沒這店”的感覺,可謂是充分掌握了消費者的心理。

  但此次偽造監管部門公文,借助政府公信力促使消費者相信産品要漲價,從而達到短時間內促銷的手法具有極大欺騙性。業內人士稱,此次保險銷售人員偽造政府監管部門公函的行為,性質相當惡劣。不管面對何種漲價傳言,筆者在此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不要盲目相信,並可以請教一些專業人士,辨清事實真相,防止上當受騙。

  高額收益誘惑 保險私自“飛單”

  “大媽,這款産品年收益可以達10%以上,原來那款保險産品年收益才5%不到呢,趕緊投我給你推薦的這款産品。”對於手裏有些積蓄準備購買保險的消費者,部分銷售人員卻轉而介紹起P2P或其他理財産品來。本該推銷保險産品的銷售人員,私自將客戶“飛單”至第三方理財公司的業務,甚至演變為非法集資,這樣的現象在年初尤為易見,消費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而事實上,根據相關規定以及中國保監會發佈的《關於嚴格規範非保險金融産品銷售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不得銷售未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非保險金融産品。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規定對非保險金融産品有銷售資質要求的,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應當在銷售前符合相應的資質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銷售非保險金融産品,應當向客戶進行充分的資訊披露和風險提示,不得採取違背客戶意願搭售産品的方式銷售非保險金融産品,不得向客戶銷售超出其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的非保險金融産品。

  保監會表示,近年來,一些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及其保險銷售(經紀)從業人員向客戶直接推介銷售包括第三方理財産品在內的非保險金融産品,或者以介紹客戶等方式間接從事相關銷售活動,在滿足客戶多層次金融需求的同時,也暴露出銷售行為不規範、金融風險交叉傳遞等問題,有的甚至已經構成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

  根據該《通知》要求,對保險銷售(經紀)從業人員越權或者假借所屬機構名義私自銷售非保險金融産品的,也就是所謂的“飛單”,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要及時制止,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那麼,消費者如何辨別自己購買的保險産品是否正規,防範被銷售人員誤導“飛單”,購買了一張並非保險的單子呢?首先要擺正心態,保持良好的心態,不為“天上掉餡餅”所誘惑,對於反常的所謂高額回報投資項目,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在購買保險時,記住以下四招,就可以讓犯罪分子無法得逞,讓你花錢真正買到保險。

  第一招:購買前,核實銷售人員身份。在購買保險之前,要主動詢問銷售人員姓名、行銷員編號及所在保險公司的全名,必要時應登錄中國保監會網站查詢保險機構的合法性,並致電保險公司客服熱線核實銷售人員身份真實性。

  第二招:購買時,認清産品真假。購買保險時,應該主動通過保監會或保險公司官方網站進行查證,或通過致電保險公司客服熱線等方式核實保險産品的真假,切勿相信高息保險。此外,還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和投保提示,正確理解保險産品。

  第三招:交費時,選擇轉賬付款。投保人在選擇保費付款方式時,千萬記得要選擇經由銀行向保險公司的賬戶轉賬。如果有銷售人員要求直接付現金或把保費匯款至某個個人或其他非保險公司的特定賬戶,就需要引起警惕了。

  第四招:交費後,確認保單真實性。在首次交費之後,應要求銷售人員及時提供正式保單。真保單上有保險公司印章且為電腦列印,不應有人為改動、手寫的地方,如有懷疑可致電保險公司客服人員對保單真偽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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