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雙軌制”將終結 在職人員享受過渡性政策
- 發佈時間:2015-01-15 07:32:53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今天正式下發。這意味著,實行多年的養老金“雙軌制”將要破除,今後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將建立與企業基本相同的養老保險制度。
今年68歲的羅大爺,是石家莊某工廠的退休工人。有著大學文憑的他,在當年算得上“稀缺人才”,一路幹到正處級。用他的話説,也算“一線之長”了。然而,如今他點著手裏的退休金,時常有種失落感。因為當年跟他一同畢業去到機關單位的同學,也按正處級退休,拿的錢卻比自己多不少:
羅大爺:企業上1400多塊錢。感覺著退休,雖然我也是企業幹部,但總感覺跟國家行政幹部相差太懸殊。人家現在是公務員了,他掙5700。我感覺有點委屈。
羅大爺委屈的根源,來自於1995年開始實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兩種截然不同的養老制度,俗稱“雙軌制”。此次《決定》的下發,就是要改革現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獨立於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
這就意味著,從1995年開始的“養老雙軌制”將終結。首先我們來了解下,困擾羅大爺的“雙軌制”,究竟是什麼:
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主要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運作道理,是職工個人繳納工資的8%,納入個人賬戶,用於本人的養老;以及單位繳納相當於職工平均工資的20%,納入統籌賬戶,用於支付目前已退休職工的養老金。
截至2014年11月,上述兩項保險共有8.37億人參保。然而,在此之外,還有約700萬在職公務員以及3000多萬事業單位人員,他們的養老金無需自己支付,而是由財政統一支付。
學歷、職稱相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養老金的領取上,待遇相差也比較大。比如,都是以5000元的工資水準退休,按現行計算方式,企業養老金大約為2200元,而機關事業單位則在4000元左右。
這種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在繳費以及養老金領取上的不同,就是所謂的“雙軌制”。
此次改革最根本上,是要讓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公平,就是從建立一個統一的制度開始:
金維剛:通過建立一個統一的制度,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納入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裏面。機關事業單位都必須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且與企業職工一樣個人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基本養老保險計發方面,都是根據繳費情況,實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跟過去不繳費但能享受比較高的待遇不一樣。實現制度的公平、規則公平。
除了實現公平,此次改革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完成由單位保障向社會保障的轉變,可以有效緩解目前事業單位的養老壓力。
中央財經大學社保系主任褚福靈:在職期間不繳費,退休之後領取養老待遇。這筆錢來自哪兒?很多單位來自自籌資金。比如高校,老師退休之後,有一部分財政撥款,一年就一萬多,一大部分要單位自籌,就帶來了養老風險。
另外,不同的養老制度,一直以來阻礙著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的人才流動。改革之後,壁壘解除,建立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指日可待。
20年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從養老保險的繳費,到養老金的計發,都採取著不同的方式。此次並軌改革,會有哪些人受到影響?具體改革措施又如何?
本次改革,採取“一個統一、五個同步”的基本思路。“一個統一”,即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
改革的範圍,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在養老保險繳費方面,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具體來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將變從前的“不繳費”為與企業職工相同的方式繳納養老保險。
中央財經大學社保系主任褚福靈:單位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20%繳費,個人按照繳費工資的8%繳費,存入個人賬戶,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和企業在繳費方面是完全一致的。
此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是根據本人退休時工資水準以及工作年限,按照70%到90%的比例發放。改革之後,將本著“待遇銜接、新老有別、平穩過渡”的要求,參照改革時間點將人員劃分為“老人、新人和中人”,按照不同方式發放養老金。具體來説,改革之前已退休的“老人”,維持待遇不變;改革之後參加工作的屬於“新人”,退休待遇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之和,計發方式與企業職工一致。
至於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換句話説,也就是目前在職的3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如何發,計算方式就相對複雜些——除了有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還將改革之前沒有繳費的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依據時間長短髮放一個“過渡性養老金”,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準不降低。隨著“中人”逐漸退休、“新人”越來越多,新制度和過渡性政策將逐漸完成替換,完成平穩過渡。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根據現在在職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計發的一種過渡性養老金。將來退休之後,通過新老辦法對比,如果改革之後新計發辦法的養老金,比過去老辦法要低的話,就按照過去老辦法來補差,確保待遇水準不降低。
根據改革思路,還將同步建立職業年金制度。作為機關事業單位的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由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8%、個人按4%進行繳費。退休人員,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褚福靈指出,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需要實現公平與效率的並重。基本養老保公平,職業年金保效率:
褚福靈:職業年金有利於實現政府和市場的分責,公平與效率的並重。基本養老保險主要由政府舉辦,職業年金主要由市場主導選擇。職業年金的建立,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待遇是一個補充,有利於待遇銜接和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