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新規嚴防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
- 發佈時間:2015-01-09 05:59:2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保監會今日正式印發《保險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並要求人身保險公司、財産保險公司應自發佈之日起執行《指引》。立即執行有困難的,可于2015年3月1日前向中國保監會稽查局提交延期申請,但不應晚于2015年12月31日前執行。
據了解,《指引》出臺旨在指導保險機構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合理確定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有效性等。
《指引》明確,保險機構應當考慮業務方式所固有的洗錢風險並關注客戶的異常交易行為,結合當前市場的具體運作狀況,綜合分析業務風險。其中,業務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交易(保險行業的突出特點);非面對面交易(如電銷、網銷);以及異常交易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