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車外借發生事故保險可能不賠
- 發佈時間:2014-12-26 07:29:31 來源:長江日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市民朱先生電話諮詢:我有一個朋友元旦家中有事,想找我借車。雖然我買了保險,但也很擔心,如果借車期間發生事故,是否都能獲賠?
大地財險湖北分公司鄧劍:
在生活中,朋友、親戚之間借車是常有的事情。礙于面子或關係,有人心想反正辦了保險,不怕。但是,借車期間如果出了一些事故,保險並不是完全都能承擔的。
首先,車輛發生的劃痕(投保車身劃痕險的除外)、輪胎單獨損壞等,保險公司都是不賠的,這只有自己掏錢。所以,在車輛外借前,還是應當對車輛的外觀、車況進行查看,略帶調侃地向借車人發出“警告”,這樣也能省去不少的麻煩和誤會。
其次,在車輛外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定損殘值、向第三方支付的間接損失等費用,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要是遇到一個很有責任心的哥們,二話不説,多的費用“我都擔了”,還好説。但若是遇到一個“最佳損友”,關機、溜號、降低維修標準、材料以次充好,無疑會給車主帶來麻煩。
再次,最嚴重的是車輛外借期間,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涉及到了人員傷亡。
有一個案例:張先生省吃儉用買了一輛新車,結果1500公里都沒開到,一個朋友來借了,於是張先生違心借出,約好過兩天歸還。結果那朋友在高速上失控肇事,和同車的幾人當場死亡,事故鑒定為當事人負全責。後來法院判決車主張先生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同車幾人的經濟損失。
因為《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從理賠經驗來看,車輛外借後出險是家用車賠償的一個重要因素,車主將車外借還是應當慎重。最後,教您一招,借車先得看人。不靠譜人的靠邊站,否則會給自己帶來很多不必要麻煩。不妨在車尾貼一個“車與老婆恕不外借”。如果實在是幫朋友的忙,朋友又比較靠譜,那就先小人、後君子。把車洗得乾乾淨淨的交出去,注意交接前車輛狀況,讓別人看了更放心、更愛惜。
同時,也向朋友提醒下,“這車我沒買不計免賠險啊,萬一齣了事,你要擔15%-20%的責任,悠著點開啊。”或者:“這車我買了指定駕駛員險,您要是開車出了事故,自己要擔10%。”畢竟風險只有在共同承擔的情況下,發生的概率才會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