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版“新國十條”首提建國際保險中心
- 發佈時間:2014-12-01 07:2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11月25日,上海針對保險“新國十條”的細化政策正式出爐。上海保險交易所、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等熱點問題也涵蓋其中,有望在明年正式推出。以自貿區為平臺、借助政策春風,上海保險業迎來極大的發展機遇。
根據上海市政府正式印發的《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將抓住上海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契機,大力發展上海保險市場。根據規劃,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體系,發展成為國際保險中心,上海地區的保險深度達到6%,保險密度達到7300元/人。
《實施意見》是上海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新國十條”)之舉,分為七大部分共二十八條,梳理明確了六大類33項重點工作,並明確了時間進度安排。
稅延養老險明年試點
《實施意見》首次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體系,使上海發展成為國際保險中心的目標,並將通過區域性再保險中心、航運保險中心、保險資金運用中心三個外向度高、輻射能力強的關鍵領域建設作為支撐,致力於把上海打造成為保險業改革新高地,成為保險業開放發展的新標桿。
上海市金融辦主任鄭楊介紹:“上海地區的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國內生産總值)達到6%,保險密度(保費收入/總人口)達到7300元/人。”今年8月13日,中國保監會官網正式公佈《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國保險深度達到5%,保險密度達到3500元/人。對比來看,上海保險深度超過全國水準,保險密度更是超過全國標準的兩倍。
“上海已經初步具備率先建設國際保險中心的基礎。”上海保監局局長裴光表示,“當前各類保險機構雲集上海,財産保險、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再保險、資産管理和保險集團公司已達137家,全國保險公司中有近八成在滬設立了分支機構。在滬保險總公司50家,其中外資保險總公司27家,全國佔比近半。保險專業代理、經紀和公估機構367家,各類數據中心、電網銷中心、航運保險中心、資金運用中心等保險功能性機構62家。”
“上海已經初步具備率先建設國際保險中心的基礎,保險業也需要上海再次充當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和示範區。”鄭楊表示。
此外,對於市民格外關心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已明確時間表,明年將在滬率先試點。上海作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城市之一,各個相關部門也在積極研究方案,取得了良好的進展。裴光對記者表示,“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明年會在適當的時候在上海首批試點,上海保險交易所已經進入實質性申報階段,並得到保監會的大力支援。”
自貿區先行
上海版保險“新國十條”的核心要點是利用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契機,全面推進上海保險業制度創新和對外開放。包括:發展離岸保險市場建立區域性再保險中心、推動自貿試驗區內保險資金跨境雙向投融資試點、打造自貿試驗區國際保險創新平臺、支援在自貿試驗區探索保險監管制度創新。具體舉措有:加快籌建保險交易所,推動形成區域性再保險交易、定價中心,配合加強對離岸再保險市場主體承接我國境內業務活動的監管;大力發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
此外,將在自貿試驗區創新特殊風險分散機制,開展能源、航空航太等特殊風險業務;支援在自貿試驗區試點設立外資專業健康醫療保險機構,探索服務模式和服務産品創新;支援保險機構在自貿試驗區設立保險産品研發中心,開展保險産品創新和風險測試。
在監管方面,將支援保險法人機構屬地監管;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和跨境監管合作,切實防範金融風險,構築自貿試驗區金融安全網等。
另外,支援保險機構利用自貿試驗區平臺,在政策範圍內開展多種形式境外融資;支援保險資金參與自貿試驗區內各類國際交易市場;研究依託金融要素市場開展巨災債券試點。
“上海保險行業表現為四大特點:一是上海保險體系完善,機構主體門類齊全。上海目前有50家法人機構,佔全國30%左右,137家各類保險機構,在全國也首屈一指,上海航運保險協會,只此一家。二是上海市場業務結構不斷優化,創新險種取得很好成效。三是市場開放程度高。中國對外保險業在上海起步,27家保險總公司設在上海。四是創新活動非常活躍。”裴光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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