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投保 匯率風險或致保單“縮水”
- 發佈時間:2014-10-30 06:32:34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近年來,深圳人赴港買保險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最近,記者發現,現在不少深圳人不僅只局限于購買香港的人壽險,還熱衷於購買香港的住院醫療險。這意味著,越來越多的深圳人願意用在香港買的保險直接在香港就醫。
香港保險業監理處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內地遊客在香港投保的新造保單保費累計101億港元,佔同期個人業務總新造保單保費的18.4%。儘管香港保險費率低、收益高、覆蓋廣成為吸引深圳人前往香港購買的主要原因,但業內人士也提醒,到香港購買保險,仍存在匯率風險致使保單“縮水”、理賠遭遇不同法律體系等問題。
現狀??
上半年香港百億保費源自內地
香港保險費率低、收益高、覆蓋廣,成為吸引深圳人前往香港投保的主要原因。深圳市民劉先生告訴記者,10年前,他曾經買過一份國內險企的重疾險,保額在15萬元,但10年後發現這份重疾險的保額遠遠不能滿足現在醫療的需要。於是,40歲的他決定為自己和太太補充購買一份足額賠付的重疾險。
對比了幾份香港主流保險公司的計劃書後,劉先生發現,香港的重大疾病保險普遍可以保障60種重大疾病,有些保險公司顯示可以保障100多種重大疾病,包括多種早期重大疾病以及原位癌。而內地的保險公司一般只保障36—50種重大疾病,而且大多不涵蓋早期重大疾病以及原位癌。
測算之後劉先生發現,以內地某款可以保障36種重大疾病以及原位癌的重疾險為例,30歲投保,每年需繳保費7800元,保額為30萬元,繳費30年;而以香港某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産品計算,保額為30萬元港幣(約為人民幣24萬元),每年繳費8200港幣(約為人民幣6560元),只需繳費20年,可以保障60種重大疾病以及原位癌。
“我仔細一對比,發現香港的保費至少便宜一半,而且保障的範圍也比內地廣很多。”劉先生告訴記者,“所以,我最後決定為自己和太太在香港買了兩份保險,年繳保費約為4萬港元。”
像劉先生這樣的人在深圳不是少數。由於深圳毗鄰香港,一年多次往返幾乎不受地理空間的限制。過去,深圳人以購買人壽險居多,但記者採訪發現,現在不少深圳人還熱衷於購買香港的住院醫療險。這意味著,越來越多的深圳人願意用在香港買的保險直接在香港就醫。
深圳市民丁小姐今年在香港購買了重疾險,然後附加了一份香港住院醫療險。“香港的醫療環境、醫療設施、專業水準都不錯,如果得了重大疾病,到這裡來就醫,也覺得放心。”丁小姐告訴記者。
在這樣的消費心理下,內地人到香港購買保險的人數在逐年遞增,而且呈加速度發展。記者查詢到,內地客人在香港保險市場所佔的份額,近年來節節攀升。2008年還只有5.4%,從2009年—2011年逐漸升高至6.4%、7.5%、9%,2012年香港保險業向內地訪客所發出的新保單保費為99億元港幣,佔全年個人業務新保單總保費的12.8%。香港保險業監理處2014年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內地遊客在香港投保的新造保單保費累計101億港元,佔同期個人業務總新造保單保費的18.4%。
提醒??
赴港買保險仍存諸多風險
針對深圳人赴港買保險的熱潮,有專家提醒,不少消費者認為,到香港購買保險性價比更高,體現在費率低、收益高、覆蓋廣三方面。但在香港購買保險也要全面考慮到可能存在的匯率風險、理賠風險以及投資損失。
深圳市民馬女士對此深有感觸。10年前,馬女士在香港旅遊時購買了一份壽險附加意外險的産品,每年交585美元(當時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是1:8.7,也就是每年繳納保費約5000元),一共需交費18年。按合同規定,如果被保險人自然死亡,則賠付5萬美元;如果發生意外,則額外賠付5萬美元。
但日前馬女士因為個人原因退保了持有11年的香港壽險保單,退保後按賬面的現金價值,她虧損了1300美元。
專業人士指出,馬女士當年最高賠付兌換成人民幣約87萬元,但隨著這10年間匯率的損失,現在只能兌到62萬元左右,10年中保額縮水了25萬元。
泰康人壽深圳分公司的總監李東敖告訴記者,匯率風險會造成保單“縮水”。他説,“由於在香港購買的保險,在理賠或給付時使用的是港元,港元直接與美元掛鉤,投資者必須考慮匯率風險。因為投保是一個長達數十年的長線投資,匯率的變化,很可能造成投保人最終拿回的分紅比現在的收益低。”
泰康人壽這位業內資深人士提醒,自從2005年匯改以來,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已升值22%,而港元和美元匯率掛鉤,對於內地人來説,香港長期的壽險保單其實一直在“縮水”,但這個風險很多人不一定會計算到。
深圳保險業律師許良根則表示,“匯率問題是風險,但並不是缺點,如果許多年後,發現貶值的是人民幣,那相應的,購買香港保險的內地居民就會獲得更多的益處。”
其次,這位律師提醒市民,赴港買保險並非“一勞永逸”。內地投保人在繳費、理賠時可能遭遇麻煩,一旦發生理賠糾紛,內地客戶的法律風險也比較大。由於在香港簽訂的保險合同只接受香港法律的約束,因而一旦發生訴訟,內地客戶必須親赴香港進行法律諮詢和訴訟。
許良根認為,由於內地人大多對香港法律並不熟悉,無疑會增加訴訟和索賠的難度。此外,香港的法律訴訟費非常高,“在香港,解決訴訟的成本高,時間也長。如果因為保單理賠産生糾紛,還必須由香港的法庭審理,得請香港律師打官司。這個過程比較繁瑣,律師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有時甚至訴訟費超過了理賠獲得的費用。”
記者了解到,在香港投保發生賠付後,一般的理賠程式是投保人把所有單據寄到香港,7個工作日之內保險公司審核完畢並賠付。據悉,目前香港保險業監理處已可受理內地投保人的投訴,如遇理賠問題,可直接聯繫自己在內地的保險服務人員,將相關表格和單據寄給服務人。
最後,業內人士還提醒,香港保險前三年的現金價值是零或極少,也就是説前三年如果投保人要退保,那是一分錢也拿不到。“保險是一輩子的事,需全面考慮,一開始就要謹慎決策。”律師許良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