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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險門檻有望降低 保險業迎來利好

  • 發佈時間:2014-10-28 08:50:17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近日,保監會下發了《關於促進團體保險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次最大變化是團險最低購買人數從5人降至3人,這為3口之家購買適宜的團險産品帶來可能。

  業內人士指出,所謂團體保險是指投保人為特定團體成員投保,由保險公司以一份保險合同提供保險保障的人身保險。保監會《徵求意見稿》提出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在合同簽發時不得少於3人,而2005年的《關於規範團體保險經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5人以上”。

  “這意味著團險更加符合現有小家庭現狀,一個三口之家就可以購買適宜合算的團險産品。這當然利於團險業務健康發展。”中國人壽河北省分公司團險王經理告訴記者。

  團險門檻的降低帶來了費率上的優惠,如個人購買傳統意外險,10萬元保額一年需要200元至350元保費,但團體保險中10萬元額度的意外險,只要120元至150元。團體比個人的意外傷害保險價格要便宜30%至50%左右。

  前些年,團險在保險業務中承擔頂梁柱的作用,如在中國人壽初期業務佔比最大至七八成。但是隨著個險業務的突起和銀保渠道的彎道超車,壽險公司的團險渠道處境尷尬,無論從保費規模和內含價值貢獻看,很難重現過去的輝煌。一些小規模的保險公司大都以銀保渠道為重點、個險渠道為基礎,幾乎不關注團險,團險成為這部分新壽險公司的雞肋。另外,養老公司等很多專業公司的成立,也分流了部分原有的團險業務。

  業內人士認為,當下數量眾多的民營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中很多都是家族公司,購買團險人數調整,也有利於把這部分人群納入保險範疇,既為這部分人群提供適宜的産品,又拓展保險公司服務範圍。

  團購保險還有一個很大的好處,就是可以買到個人平常買不到的保險品種。例如,個人急診險由於賠付率非常之高,保險定價比較高,且大多數保險公司也不願意賣給個人。但如果能以團體形式投保,就能夠更好地分散風險,降低保險公司賠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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