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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保險帕拉迪風波仍未消停 高危理財藏陷阱

  • 發佈時間:2014-08-07 09:48:48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雖然距離新華保險(601336.SH/01336.HK)爆發“帕拉迪”事件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但此次風波並未消停。由於受帕拉迪集團資金鏈斷裂、總裁陳若彬攜款潛逃而導致本金“打水漂”的投資者正在與新華保險展開“維權”的拉鋸戰。

  據大智慧通訊社獲悉,週三(4日)有十五六名“帕拉迪”事件的受害者集體到新華人壽位於上海北京西路的客服中心展開“維權”:挂著“新華保險,還我養老血汗錢”字幕的橫幅要求約見公司領導解決問題。現場甚至來了警察,但隨後離開了。

  “新華保險總是拖著,賴著,不解決問題,一個多月了還沒有進展。”一位參與維權的受害者向大智慧通訊社表示,他自己就是在新華保險行銷員的誤導下買了帕拉迪的理財産品,22萬元打水漂了,現場十五六個受害者加起來大概是2000萬。

  然而新華保險卻向大智慧通訊社表示,這些客戶是和帕拉迪簽署了合同,與新華保險並無關係,希望警方早日將“跑路”的陳若彬逮捕,或許能返還一部分客戶的損失。

  公司行為OR個人行為

  銷售誤導是保險業始終存在的詬病。不得不説,業務員的違規行為很容易導致消費者對保險公司失去信任,阻礙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

  帕拉迪是誰?陳若彬何其人?一場近似于去年泛鑫保代美女高管跑路的“劇情”再次上演。新華保險上海的業務員賣了一個金融産品,還趕上領導卷錢潛逃的風險。

  大智慧通訊社從上海工商局註冊資料獲悉,上海帕拉迪集團有限公司則註冊于2013年12月3日,註冊資本金10億,法人代表為邵翔。不過據現場維權人士介紹,新華保險是從2013年4月、5月期間開始向客戶兜售“帕拉迪”的理財産品,至今今年5月事發前一個月還在兜售--按照時間關係,去年4月、5月期間上海帕拉迪集團有限公司還並未註冊成立呢,如何就已經有理財産品銷售了。

  大智慧通訊社還在上海工商局查閱發現,還有一家名為帕拉迪(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註冊時間為2012年11月29日,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李娟。註冊地點是嘉定區嘉新公路835弄25號6幢1076室。與上述上海帕拉迪集團有限公司的註冊地嘉定區嘉新公路835弄25號8幢1245室相隔不遠。

  此外,大智慧通訊社發現,還有帕拉迪(上海)企業管理諮詢中心(有限合夥)、帕拉迪(上海)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帕拉迪(上海)金融資訊服務有限公司等,法人代表要麼為邵翔,要麼為李娟。

  上述資料顯示,在帕拉迪集團CEO陳若彬逃逸前半年,其法人代表已經不是本人。不過據公開資料顯示,卷款而逃的陳若彬此前是帕拉迪俱樂部主席、中國俱樂部新經濟發展聯盟主席。

  對於這麼一家形式複雜讓外界難以琢磨的公司,這些受害者如何輕易地相信了新華保險行銷員的“忽悠”而買了其理財産品呢?

  “首先是承諾的收益率較高,年化收益率達到12%,其次是我們是新華保險的老客戶,新華保險行銷員告訴我,帕拉迪經過了新華保險的認定,是雙重保險,也是對老客戶的特別關照。”上述維權人士向大智慧通訊社表示。

  這也是其將維權目標緊鎖在新華保險的原因,是新華保險的行銷員誤導客戶買了帕拉迪的理財産品,現在帕拉迪CEO跑路了,新華保險馬上在沒有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將涉事的行銷員開除了,撇清關係。

  在維權的受害者看來,新華保險應該對此事負責,認為這是公司的事情。“整個光明營業部,從普通行銷員到經理都在銷售第三方理財,還時不時舉行個客戶活動,分享理財經驗等,這些公司怎麼可能不知道?”上述受害者告訴大智慧通訊社,現在光明營業部已經被關閉了。

  而另一方面,新華保險也有苦説不出。據該公司北京總部人士向大智慧通訊社表示,公司和代理人簽訂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勞務合同,因此制約能力有限。有些離職人員還冒充在職人員銷售第三方理財産品,也有些離職人員和在職人員合起來做一些違規的事情,往往防不勝防。

  最重要的是,受害者買下的理財産品是和帕拉迪簽的合同。“新華保險的人自己慫恿我們去走法律程式,狀告新華保險,但是我們的錢都已經賠進去了,請不起律師啊。”上述維權人表示,買帕拉迪産品花的都是自己的養老錢。

  新華保險也表示無奈,這些客戶是和帕拉迪簽署了合同,與新華保險並無關係,希望警方早日將“跑路”的陳若彬逮捕,或許能返還一部分客戶的損失。

  高危理財洶湧來襲暗藏“陷阱”

  諸如新華保險“帕拉迪”封閉,是由於想客戶誤導銷售了第三方理財産品。

  第三方理財本來是指那些獨立的仲介理財機構,一般不代表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通過分析客戶的財務狀況和理財需求,為客戶提供綜合性的理財規劃服務。但是,由於發展迅猛,這種在歐美發展了多年的理財模式在國內卻良莠不齊,亟待進一步規範。

  6月底,就在新華保險“帕拉迪”封閉爆發時,保險監管部門發佈緊急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對其業務人員參與銷售非保險類理財産品行為進行全面自查,著力規範和清理第三方理財産品的不當銷售行為。

  “上述文件主要是由於新華保險上海分公司被爆出有行銷員替其他機構賣理財産品了,而且出現了問題而下發的。”一位大型險企保險業內人士向大智慧通訊社表示,現在其他公司的還沒有發現。

  然而本質上,仍然是由於在客戶在不太了解情況的前提下,利用高收益的誘餌,誤導消費者邁入了資金打水漂的“陷阱”。畢竟在年化收益率至少12%以上,甚至達到20%、30%,確實能將不少投資者的貪婪慾望給套住。

  有報道稱,近半年多時間爆發的十大風險理財案例中,至少已將45億元資金捲入,這些産品的形式包括有限合夥理財、P2P、民間高息借貸等。

  當然,涉及到了保險,不管是保障型的,還是理財型的,都免不了受銷售誤導的影響。

  “合同書上的條款那麼多,根本看不懂,出於老客戶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在行銷員的推薦下就買了,一開始是買了10萬元,今年加了12萬元。”上述維權者表示。

  當然新華保險也承認並對外宣傳,對於保險公司而言,最直接的損失不僅在於客戶為購買第三方理財産品而退保産生的經濟損失,更在於公司品牌聲譽的損失。因此,為保證公司永續經營發展的需要,除嚴格執行保監會監管要求外,還要求險企自律。

  雖然新華保險在維權人看來處理問題時“拖著,賴著”,但此次“帕拉迪”風波確實引起了高層領導的關注並對此反映強烈。

  據大智慧通訊社了解,7月初,新華保險召開了由總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和分公司班子人員總計130余人參加的合規經營專項視頻會議,康典董事長參會並做講話,此外,還在全系統第三方理財産品風險專項工作會議上,康典對有效防範違規推介第三方理財産品提出明確要求,嚴禁銷售誤導、規範行業自律、開展風險自查,制定關於各類客戶活動的管理規範和制度等,及時處置各種隱患。

  可以肯定是,受害者的維權還將繼續,此次“帕拉迪”風波仍將持續,至於受害者的2000萬損失如何挽回,新華保險如何處理,大智慧通訊社將持續關注。

  有分析人士指出,更重要的是,對於公司,是品牌聲譽的損失,對於保險,是行業形象的毀壞。如何規避銷售誤導和提高消費者投保素質,也是急需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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