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暗訪産説會 上半年保監會共發26張罰單
- 發佈時間:2014-08-07 08:41:5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朋浩
今年上半年,共有8家保險公司因産説會涉及誤導性、誇大收益性陳述收到了保監會開出的26張罰單,其中不乏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大型保險公司
産説會作為保險公司會議行銷的主要形式,是當下險企銷售壽險産品最常用的一種手段。合眾人壽銀保部門某人士表示,隨著今年銀保保費收入的下滑,險企在銀保渠道舉辦産説會的密度加大了,誤導陳述在所難免。
近日,上海保監局連發6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集中披露了某險企上海分公司的銷售誤導行為:該公司在2013年12月-2014年2月期間召開的75場産品推介銷售説明會(以下簡稱産説會)中,有29場存在誤導性陳述。
《證券日報》記者統計發現,今年上半年,共有8家保險公司因産説會涉及誤導性、誇大收益性陳述收到了保監會開出的26張罰單,其中不乏大型保險公司。就渠道來看,個險與銀保渠道均有涉及,罰款額最多的一張罰單30萬元。
體驗:
産説會可享受免費午餐
前不久,在北京北三環的安貞橋附近,記者看到有險企在路邊設點贈送免費的午餐自助券,只要路人登記個人相關資訊,並到指定酒店聽完該險企舉辦的“理財講座”即可獲得抽獎機會與免費午餐。
《證券日報》記者隨後來到“講座”現場,在兩個多小時的理財講座中,理財師先講理財觀念,後轉到該保險公司的最新産品,並詳細介紹了産品的預期收益和保障範圍。整個“講座”期間穿插有歌舞、抽獎等環節。講座結束後,會場迅速進來大批行銷人員,每個行銷人員都手提著禮品,給會場聽眾進行一對一“理財規劃”。隨後陪同吃飯,並在吃飯期間講解保險産品。
記者在會場發現,整個會場以中老年女性聽眾為主,講座結束後,根據主持人的通報,有近一半的聽眾當場下單。在整個講座結束後,有一聽眾在電梯裏表示,“人家請你吃飯,又送你禮品,還普及理財知識,不買保險都感覺不好意思。”
在另一家保險公司舉辦的“新老客戶回饋沙龍”現場,記者碰到了同樣情況,沙龍舉辦地點在高檔酒店會議廳,廳內金碧輝煌,只要客戶到場,便可得到一套杯具,並可參加抽獎。沙龍結束當天有不少客戶購買了保險公司推薦的保險産品。
有險企人士在與記者交流時表示,一場成功産説會從籌劃到結束,前前後後大概一個月左右時間,期間涉及安排領導講話、設計邀約話術等一系列的問題,但産説會往往會收到很好的效果。針對産説會引起銷售誤導這一問題,他表示,多數産説會保險公司還是會提示投保風險的,只是講師往往會故意弱化風險,強化預期收益,所以客戶感覺被“忽悠”了。
類型:
誇大或承諾高收益最常見
記者梳理今年上半年各地方保監局通報的罰單發現,産説會誤導通常為以下三種情況,其中第一種誤導最為常見。
一是誇大或承諾高收益。前不久,廣西保監局對某險企廣西分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險企廣西分公司在“VIP客戶理財沙龍”介紹“金鑲玉兩全保險”産品時,存在誇大産品收益、隱瞞分紅的不確定性等違法行為。今年3月13日,北京保監局對某險企現場檢查發現,該險企在産説會中存在這樣的表述:購買該款産品的客戶,“有金賬號的朋友我們提高到6%以上,也就是説6%是基本的收益,再往上,上不封頂”。事實上,該款産品紅利分配並不確定。
二是虛構保險産品限售。上海保監局在今年7月份下發的處罰函中提到,某險企在産説會有“終止銷售”等不實陳述。北京保監局于2014年1月12日在現場檢查時發現,某險企講解師在講解過程中有如下欺騙行為:“這個産品我們是貼錢賣的,要限時限額,不能多賣”、“我們東城支公司僅僅拿到了1600萬元的額度”。經查,該産品並未存在任何形式的限售。
三是模糊保險與理財産品、存款區別。北京保監局通報顯示,某險企北京東路行銷服務部工作人員在産説會上將該險企某産品宣傳為“該款産品時經公司專門包裝的、與幾大銀行合作推出的,就是把募集到的資金去進行投資,投資再賺給客戶分紅。”
此外,上海保監局發現某險企代理人告知客戶張某在接受公司電話回訪時只要回答“知道了、對的”,“不要問他問題”,“不要問他五年以後可不可以退,公司肯定讓你長存”,“這份合同就是你的存摺,放在家裏不要給任何人看”等就行了。而投保人張某再三跟代理人確認該款保險産品是保險還是理財産品,代理人回答這是一款專門用於投資的理財産品,沒有一點保障功能。
監管:
保監局暗訪産説會
早在2010年初,保監會即發佈 《關於加強人身保險産品説明會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對産品説明會設定了嚴格的規範。
在産品説明會流程方面,《意見》規定:演講資料不得出現虛假陳述和誤導內容,不得誇大或變相誇大保險合同利益,不得詆毀同業,不得與存款、基金、銀行理財産品等其他金融産品作片面比較,不得出現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
為保證産品説明會的零誤導,壽險公司還必須加強産品説明會檔案資料管理,歸檔資料保存時間應不少於3年。歸檔資料應包含産品説明會申請、審批和舉辦環節的相關資料,重點是客戶簽到表、行銷員名單、現場簽單統計資料以及産品説明會全程錄音資料。應當採取必要技術手段保證錄音品質,確保錄音資料可以清晰再現産品説明會講解的真實情形;不得對歸檔錄音資料進行剪接編輯。
事實上,近期深圳、上海等多地保監局出臺相關監管措施,要求行銷人員在保險推銷過程中全程錄音錄影,以防銷售人員利用産説會誤導消費者。
從今年上半年各地保監局開出的罰單來看,部分地方保監局開始暗訪保險公司産説會,如山西保監局今年通報的某險企産説會處罰函中就提到“我局檢查組……對山西分公司迎賓行銷服務部的産品説明會實施了暗訪,發現你使用帶有誤導內容的材料宣傳銷售保險産品。”見習記者 蘇向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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