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健康險個稅起徵點每月最高上浮200
- 發佈時間:2015-05-13 02:31:5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王斌
繼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試點對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後,5月12日,財政部、保監會、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通知,明確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的支出,可視支出情況,將個稅起徵點每月最高提升200元。同時,選取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個直轄市全市試點,各省、自治區分別選擇一個試點城市。
四直轄市首批試點
5月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試點對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對個人購買適合大眾的綜合性商業健康保險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
從昨日財政部發佈的試點通知來看,對稅前扣除限額2400元/年做了進一步規定,明確了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準之外的扣除。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系主任王緒瑾表示,這意味著在稅優政策出臺後,投保人個稅起徵點將根據每年所繳納的保費享受相應的優惠,最高可將個稅起徵點提高200元/月。
通知稱,為確保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平穩實施,擬在各地選擇一個中心城市開展試點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個直轄市全市試點,各省、自治區分別選擇一個人口規模較大且具有較高綜合管理能力的試點城市。
單位為員工買保險視同個人購買
通知稱,試點地區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併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2400元/年(200元/月)限額予以扣除。
南開大學保險係教授朱銘來表示,這就是説,可以採取團體險的形式,團體中凡是個人繳費的都可以納入稅優政策的範圍。目前,團險有規模經濟,而且管理成本比較低,風險管控比個險更有效。
據了解,目前,我國已對企業購買補充養老和補充醫療保險在工資總額5%以內稅前列支,但是個人部分一直缺失,這次相當於建立了一個相對完整的政策。
根據通知,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將由保監會研發並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據了解,大多保險公司正在開展相關産品的前期設計工作。
平安健康險董事長王濤表示,現在的商業健康保險有很多的種類,但基本上是比較低保障的,如在醫保之上的企業補充醫療,另外就是比較高端的健康保險,中端的産品還不多。此次政策出來後,平安健康險會加大力度開發與之匹配的保險産品,同時,也會圍繞著免稅額開發與之對應的、性價比比較高的産品。
- 算賬
月薪5000購保險個稅每年少繳72元
如果以市民每月工資收入5000元計算,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45元,而在購買商業健康險後,市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700)×3%=39元。如此計算,每年可少繳納個稅72元。由於稅率隨收入的上升而提高,投保人稅前收入越高,購買健康險每年可少繳納的個稅也越高。
南開大學保險係教授朱銘來表示,年均2400元的限額,也就是每個月能從稅前列支200元,每個月減免的稅收金額有限,因此購買健康險的成本不會大幅度下降。但這個政策之後,不僅讓更多的公眾認知商業健康保險,而且為了這個稅收政策加強對産品的管理,也會使産品的定價更合理。
長城人壽總精算師王小康也坦言,這個稅優政策直接給予個人經濟上的優惠其實非常有限,但會讓更多的人去了解健康保險,所帶動的市場空間將是非常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