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二代”二期的風險監管範圍和規則在逐步深化。未來監管重點將從“保險行業內”向與保險業相關的“外延公司”過渡,尤其是對保險集團的監管要更為細緻。
在償付能力面前,170家保險公司排排坐,5家步入“未達標”之列。
近日,保險公司第一季度償付能力整體情況出爐,根據風險綜合評級結果,在參加評估的170家保險公司中,5家公司被評至C、D級,較2016年第四季度增加了2家。
保監會按償付能力綜合風險的高低將保險公司分為ABCD四類來分類監管,其中C、D類公司,是指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的公司。
業內人士分析,“償一代”是以規模為導向,而“償二代”則是以風險為導向,如果一些公司不及時轉變,未來很可能會被列入C和D級別。
5家險企不達標
保監會發佈的數據顯示,一季度末,保險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238%,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221%,均顯著高於100%和50%的償付能力達標線。
其中,財産險公司、人身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69%、230%和330%。保險業資本實力持續提升,全行業實際資本3.4萬億元,較上季度末增加1899億元,綜合償付能力溢額達到2萬億元,較上季度末增加794億元。
而根據風險綜合評級結果,在參加評估的170家保險公司中,A類公司94家,佔比55.29%;B類公司71家,佔比41.76;C類公司3家,D類公司2家,合計佔比2.9%。總體看,風險較高的企業數量有所增加,2016年被列為C類和D類的公司僅有3家。
記者注意到,此次保監會並未公佈風險綜合評級結果具體情況,公開資料也需要等到今年第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才能體現。但從一季度末的壽險公司償付能力來看,兩家中外合資險企——新光海航人壽與中法人壽明顯低於達標線。新光海航人壽的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均為-205%;中法人壽的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均為-277%。
2016年以來,保監會積極推進“償二代”實施工作。從去年第二季度起,“償二代”下風險綜合評級(IRR)制度首次運作,該制度是“償一代”分類監管的升級版,建立了定量監管和定性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機制,綜合考慮公司量化風險和難以量化的風險,是對保險公司風險狀況最全面的評級。如果分類監管評級為C、D類,且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保險公司的投資範圍、分支機構增設、新業務開展都會受到影響。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常務副主任陳冬梅教授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償一代”是以規模為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對風險沒有系統分類,各公司只要業務規模相同,資本要求就一樣,大量壽險公司為衝規模,大力發展高現金短期躉交等萬能險産品。同時,為增加銷售,不斷提升對銷售員及銀保合作的費用率,提升産品成本,從而衍生出其他一系列問題,如投資激進、期限錯配等。但“償二代”是以風險為導向,如果一些公司不及時轉變,未來很可能會被列入C和D級別。“償二代”體系下,險企不僅要謀求發展,還要把防風險放在重要地位。
二期工程要來了
“償二代”正式實施一年多以來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償二代“二期工程”在路上。
近日,在保監會舉辦的全國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工作培訓班上,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強調,未來一個時期,要啟動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二期工程”,重點填補制度空白、修訂現行規則、加強審慎監管協調。同時,保監會將通過加強對難以資本化風險的監管、強化償付能力數據的真實性等工作,進一步深化“償二代”的實施。
據悉,目前保監會已經開始進行調研。調研內容主要為“償二代”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償二代”監管規則存在的空白、短板以及需要修訂調整的方面;二是,“償二代”運作的制度機制存在的問題,如保監局、會管單位和其他機構參與“償二代”監管的工作機制方面;三是,“償二代”全面落地和有效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四是,進一步發揮“償二代”在風險防控中的核心作用,提升行業風險管理能力和推動監管模式轉變的意見建議。
陳冬梅表示,從“償一代”,到“償二代”一期,再到將來的“償二代”二期,風險監管範圍和規則在逐步深化。未來的監管重點將從“保險行業內”向與保險業相關的“外延公司”過渡,尤其是對保險集團的監管要更為細緻。因為保險集團不僅包括壽險、産險,還有其他金融類機構。
一位保險業內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一些“大而不能倒”的險企也將是“償二代”二期工程監管的重點。
5月25日,2017年福布斯全球保險榜上,有109家保險企業在2000家企業中脫穎而出,中國平安全球第一,中國人壽全球第五。上榜的中國險企還有中國太保、中國人保、新華保險、中國太平、中國再保險、新光金控、國泰金融、友邦集團等。“這些險企所佔市場份額大,很容易發生類似在次貸危機時期美國國際集團(AIG)倒閉風險對金融體系的衝擊,監管層會把‘大到不能倒’作為未來監管重點,這將更有利於市場穩定”。
陳冬梅表示,相對於“償二代”一期工程的實施結果,今後二期的監管還會重點給資産端上緊箍咒。“保險業原本就是管理風險的,如果再製造風險,是非常不可取的。如今資管公司越來越多,它們並不是在發展保險主業,而是重點做跨界投資,監管難度較大,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影響較大,理應增加更多細則”。
倒逼中小險企轉型
“償二代”實施初期,不達標公司普遍存在業務結構不合理、高風險資産佔比較高等問題。為了改善償付能力,部分公司一般會採取增資,調整業務、産品結構以及借助外部資本補充工具,比如發行資本補充債等措施。
在今年前四個月,一些中小險企為了應對轉型壓力,被迫通過增資來緩解各種風險問題。比如,中法人壽13億元增資計劃獲批;幸福人壽2017年第一季度擬完成股東增資63.87億元;復星保德信人壽增資13億元;德華安顧人壽6億元;中荷人壽4億元。
然而,未來,“不差錢”並不是風險評估的全部,險企必須要更加重視內含價值的發展。為了把“償二代”實施落到實處,保監會今年會重點對“償二代”第一支柱(資本充足性,即注資真實性)、第二支柱(全面風險管理監管)、第三支柱(市場約束機制)進行嚴格核查,一旦違規,將頂格處罰。
在被問及“隨著‘償二代’監管繼續深化,中小險企的轉型壓力是否升級”時,陳冬梅分析,未來的框架會越來越嚴格,中小險企的騰挪空間越來越小,承擔風險的能力也會被削弱。不斷增資只是其存活下去的方式之一,當市場越來越細分化之後,中小險企受風險因素限制,與大公司比拼的空間越來越小,今後必須調整戰略,差異化發展是必選之路,要向著“償二代”匹配的方向發展。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