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退保理財致使金融消費者蒙受損失的事件時有發生。專家提示,金融消費者退保前要了解退保的高成本等風險因素,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原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孔某從保險公司離職後進入一家投資公司工作。為完成業績考核,孔某聯繫了曾經通過自己購買保險的幾十位消費者,稱消費者購買的保險收益低,存在漏洞,進而鼓動消費者將保險退保後購買其所銷售的“基金”。部分消費者被孔某打動,紛紛向保險公司要求退保。為了加快退保進程及降低退保損失,孔某還建議消費者撥打12378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投訴保險公司。最終,十余名消費者利用退保資金購買了孔某銷售的“基金”産品。其後,因投資項目發生問題,該公司無法兌付收益及償還本金,投資人遭受重大損失。
分析指出,部分保險公司離職人員到第三方理財公司工作後,為了業績提成,常常誘導甚至欺騙保險消費者退保購買非保險金融産品導致消費者蒙受巨大損失。該行為通常具有三個特點:
一是利用自己曾經的保險從業人員身份。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往往會積累一定客戶資源,掌握大量客戶資訊,獲得許多消費者的信任。在其離職進入第三方理財公司後,一些原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會利用曾經身份的便利,向自己服務過的消費者推銷一些非法的非保險金融産品。許多消費者出於對這些人員的信任,沒有認真了解産品的具體情況就匆匆作出了購買決定。
二是隱瞞非保險金融産品的高風險。許多銷售人員在推銷非保險金融産品時,往往會以經營此類産品的公司實力雄厚、背景強大等理由打動消費者。部分人員甚至將非保險金融産品混同於保險産品,以保險公司信譽為背書來打消消費者的顧慮,而實際上這些非保險金融産品往往未經相關金融監管機關核準或備案,經營風險極高。
三是誇大非保險金融産品的收益。銷售人員往往以遠高於市場同類産品的收益為噱頭誘導消費者購買該産品。一些消費者在單純對比保險産品與非保險金融産品收益後,便草率退保購買,最終遭受重大損失。
專家提示廣大金融消費者,退保購買非保險金融産品應“三問”:
一是退保前要問自己是否了解“退保”的高成本。正常退保消費者需要承擔退保損失,且保險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風險保障,一旦退保,保險相應的功能也無從發揮。如果銷售人員鼓動“退保”,消費者應當充分考慮為之付出的高額成本。
二是對高收益動心時要問自己是否了解非保險金融産品的高風險。銷售人員推銷此類産品大都以“高收益”為噱頭,但此類産品經營機構大都缺乏有效的風險防控措施,産品也非有關部門審批或備案的正規産品,風險極高,有的甚至構成金融詐騙或非法集資。在購買此類産品時,消費者應當充分考慮自身的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以免蒙受巨大損失。
三是決定購買前要問自己是否了解非保險金融産品的具體資訊。消費者應仔細閱讀所購産品的合同條款,並通過多渠道收集資訊,全面了解産品性質、是否經過監管機關備案或核準、發行機構情況、募集資金投資領域等。此外,還要注意留存銷售人員介紹産品時的有關資料,以便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提供證據,主張相關權利。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