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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十二連漲” 三類人將明顯受益

  • 發佈時間:2016-04-17 09:36:40  來源:新華社  作者:李勁峰、徐博、李斌、劉碩  責任編輯:書海

  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準,總體調整水準為6.5%左右。

  此次養老金調整,意味著自2005年以來,我國已經連續12年調整提高養老金待遇水準。“新華視點”記者採訪社保業內專家、各地社保部門,解讀社會關注的養老金調整三大焦點問題。

   【焦點一】漲幅為何是6.5%?

  

  記者梳理髮現,自2005年到2015年,除2006年增幅為23.7%外,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遞增。此次調整幅度為何是6.5%左右?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養老金調整幅度的確定,需要考慮保障基本生活、分享發展成果、基金可負擔三項原則。一些專家表示,通常而言養老金上調幅度不低於物價上漲、不高於在崗職工工資增長幅度,都屬於合理區間。

  “過去連續11年由國家統一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水準並持續按10%的增幅調整,是在特殊情況下採取的特殊舉措。”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2004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每人平均收入僅647元,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費待遇水準差距較大,社會反響比較強烈。因此,我國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待遇,以儘快提高其養老金水準。

  “實際上,一些地方調整養老金待遇的年度增幅超過10%。”金維剛説,“到2015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月平均水準已達到2270元,比2004年增長超過2.5倍,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差距明顯縮小。”

  記者採訪了解到,此次養老金上調6.5%左右,主要基於統籌考慮養老金現有水準和物價指數(CPI)變動。過去三年,我國CPI一直保持在3%以內,6.5%左右的調整幅度可以確保養老金購買力不降低。

  “調整養老金待遇分享發展成果,也需要參考經濟增速、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等指標。”中央財經大學教授、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説,當前我國經濟增速明顯放緩,2015年GDP增幅為6.9%,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在2014年下降到10%以下,由於增長總有極限,導致養老金提高比例相應下調。

  此外,養老金調整也要考慮養老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隨著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不少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有的省份如果沒有財政補貼當期甚至入不敷出。由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尚未實現全國統籌,繼續保持大幅度增長,或將導致部分地區養老保險制度難以持續。

  “經過連年調整後,當前基本養老金基數已經明顯提高。因此提高比例儘管有所下調,但具體增長的數額相較于往年而言,並不一定減少。”褚福靈説。

   【焦點二】哪些群體將明顯受益?

  

  與往年養老金調整相比,今年最大變化在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這也是上世紀90年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養老待遇。

  業內專家認為,國務院去年初出臺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加上目前各省養老保險“並軌”實施方案已出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籌調整養老金時機成熟,統籌調整有利於消除兩者在待遇調整安排上的不平衡。

  金維剛説,6.5%左右的調整幅度是指全國總體平均水準而言的,並不意味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按6.5%來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發養老金。各統籌地區具體調整幅度,還需要由各地政府出臺實施方案來具體確定。

  記者了解到,在實際調整中,將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從多省往年調整實施方案來看,定額調整是每人每月統一標準增加同等金額;掛鉤調整主要根據繳費年限相應增加養老金;適當傾斜則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因此至少三類退休職工群體將在此次調整中明顯受益:

  ——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多省2015齣臺的調整方案均明確,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比如廣西等省區市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在15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別增加養老金5元,湖北省相應增加3元。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湖南省在去年養老金調整政策中,對桑植、新晃等14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每月增加10元;廣西對在58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職工每月增加4元。

  業內人士介紹,長期以來艱苦邊遠地區經濟欠發達,工資水準相對較低,因此養老保險整體繳費水準不高,養老金待遇水準相對偏低,同樣的增幅金額相對較少。對這些退休職工在調整中予以傾斜,有助於養老保險發揮二次分配的調節作用,更公平合理。

  ——高齡退休職工。各地對高齡退休職工增加發放額度。如廣東省2015年對年滿75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湖北省對年滿70歲不到80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歲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焦點三】如何保證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養老金待遇調整何時能夠落地?人社部門負責人介紹,各省人社、財政部門將根據要求出臺實施細則草案,經省級政府批准後上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才能公佈執行,“雖然各地公佈時間難以統一,但調整後的養老金待遇都會從今年1月1日起計發。”

  此次養老金調整,預計將有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共將惠及1億多退休人員。然而,隨著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壓力加大,此次養老金上調增加的支出如何保障?

  按2015年月平均養老金2200元、今年提高6.5%的標準計算,僅8500萬企業退休人員一年調整養老金部分,就要增加1450多億元支出。

  金維剛説,目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金總體還是收大於支,去年當期結余3500多億元,基金累積結存達到3.52萬億元。部分統籌地區出現當期基金收支存在缺口的問題,可以通過動用歷年累積結余和財政補助來確保養老金髮放。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本來就是把財政補助作為基金籌資的法定來源之一,政府財政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承擔托底責任。”金維剛説,即使少數困難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當期徵繳收入與支出之間出現缺口,通過財政轉移支付或動用基金累積結余,就能夠確保各統籌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的總體平衡。

  褚福靈等專家表示,保證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一方面需要加快推進養老金全國統籌,實現基金在更大範圍內調劑;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保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激勵機制,增加基金收入,儘快實現養老金的投資運營,使其保值增值,保障養老基金長期充足。(記者李勁峰、徐博、李斌、劉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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