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和期權市場可與T+1的股市並存
- 發佈時間:2015-07-27 00:26:52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股票交易“T+1”制度設計是有觀點質疑股指期貨和期權交易的理由之一。他們認為,股票交易是T+1,期貨和期權交易是T+0。兩者的不匹配會造成不公平。然而,這種説法是不正確的。
美國的股票和ETF的結算是T+3,比中國更長。不過,美國的T+3強調的是3天之內必須所有權轉手,買方交錢,賣方交股。A股市場T+1強調的是當天買的股票不能賣。在美國賣了股票要3天后才能拿錢,在國內還不需要等那麼長時間。國內的主要爭議是,今天買的股票可不可以今天賣,如果可以,賣的錢可不可以再拿來買股票。
美國證券賬戶有兩種:現金賬戶和保證金賬戶。普通投資者開的是現金賬戶。在現金賬戶裏,交易者買股票必須全額付清。如果你買了1000元的股票,你的賬戶裏有1000元,你可以當天賣掉。雖然股票所有權沒有轉手,你全額付清了,什麼時候賣都可以。如果你全額付清買進了股票A,然後又賣掉,同時再買進同樣金額的B股票,那麼在A股票結算日(3天)之後,你可以賣掉B股票,因為賣出A股票的錢已經入賬,B股票所有權轉手了。但在賣A股票的錢入賬(第4天)之前,你不可以把B股票賣掉,再買C股票,因為在第4天之前,A股票還沒有結算,在現金賬戶裏是不能使用信用購買股票的,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按照美聯儲的法令,經紀商會把你的賬戶凍結90天。
從這個角度説,主張對T+0持謹慎態度是有道理的,貨幣當局考慮的是信用額度,市場流動性和交易者調整頭寸需要符合金融穩定的大框架。事實上,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實現結算的T+0的制度,因為結算只能在收盤之後才會進行,所以起碼也是T+1。在這個基礎上,T+0的交易也只能發生一次。
美國的T+3是個結算概念。交易的T+n基於結算的T+n。從理論上來説,國內既然是結算T+1,在交易也可以有一次的T+0而不造成金融風險。因為客戶任何時候都應當有權把已全額付清的股票賣掉,但是,在現金回到他手裏之前,客戶不能反覆運作。因為他沒有借貸的權利。
美國現金賬戶之外還有保證金賬戶,機構都使用保證金賬戶。國內的融資券賬戶也是保證金賬戶。保證金賬戶可以用來緩衝由交割和結算而造成的流動性問題,當然不是所有人都能開保證金賬戶。同時,美國的機構也利用手中持有的股票和資金池來週轉,減少T+3制度帶來的不便。美國股市高頻交易非常發達,但對T+3抱怨的人並不多,可見機構在實際運作中有能力在合規的情況下發掘出足夠的流動性。
股指期貨和期權是低成本、高風險、高杠桿、高資訊和高效率的交易,它們是機構管理風險的産品。機構在證券和期貨交易中使用的都是保證金賬戶,所以,就T+n而言,沒有什麼不公平或不匹配。衍生品交易有自己的優勢。這些優勢被用來服務於股市。股指期貨和期權的主要功能是為機構的投資組合保險,經營保險同管理資産的運作規則不同。
金融衍生品的優勢是有代價的,它們的代價是風險。股票是資産,資産價值的波動是浮盈浮虧,也就是説,價格的變化只是資産內涵價值的不同估量。除了這部分變化,資産還有它的核心價值。期貨的價值則是期貨價格與標的資産價格之間的價差,也就是説,它的整個價值代表是資産價值的浮盈或浮虧變化。因此,期貨同資産的價值對時間變化的敏感度不同。正因為如此,衍生品交易允許合約價值變化即時納入到保證金計算。時間是風險的內在屬性,如果限制風險轉移,風險的價格就會飆升。
期貨和期權是合約,它們代表的是在不同時間和不同價位對標的資産的權利。期貨和期權的買賣是權利轉手而不是資産自身的轉手。即使持有期貨或期權合約,想要得到資産,還要進行第二次交易。因此,股市中的T+n的概念並不完全適用於期貨和期權。買進一手期貨或期權合約之後,想要賣掉,只能再賣出一手相同合約。期貨和期權交易其實是無法實行T+1制度的,因為買進一手期貨合約之後,即使不允許賣一手相同合約,還是可以賣一手同樣標的但不同月份的,或同樣標的和時間但不同價位的合約。
期貨交易産生的價格不會自動變成股市中股票的價格,兩個市場的價格要靠大量套利交易才能拉平,套利活動在不同市場中必須服從不同規則。市場的不同質性是不同市場存在的理由。期貨市場的交易速度快於股市是天然的,同樣市場中的人按同樣的速度競爭,不同的競爭者在不同的市場中服從不同的規則。只要入市的規則公平,市場本身的差異不會造成競爭的不公平。
期貨和期權市場可以同T+1的股市並存。不管股市的結算安排如何,期貨和期權市場都能夠幫助股市提高市場效率和改善市場結構。
● 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實現結算的T+0的制度,因為結算只能在收盤之後才會進行,所以起碼也是T+1。在這個基礎上,T+0的交易也只能發生一次。
● 期貨市場的交易速度快於股市是天然的,同樣市場中的人按同樣的速度競爭,不同的競爭者在不同的市場中服從不同的規則。只要入市的規則公平,市場本身的差異不會造成競爭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