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監管部 供稿)
經過持續整頓,我國私募行業規範程度和抵禦風險能力均有所提高。但相比持牌機構,私募基金整體合規風控水準偏低,違法違規行為仍然多發,風險事件頻發的局面尚未完全扭轉。對此,我會近年來持續加大私募基金領域專項檢查執法力度,深化市場亂象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平穩有序推進私募基金風險化解。五年來組織1.4萬餘傢俬募機構自查,現場檢查1700余家,處理處罰或移送涉嫌犯罪線索400余家,指導基金業協會清理1.4萬餘家“空殼”、失聯、不具備展業條件、嚴重違規的私募機構,避免了風險的進一步積累,按行業整體機構數量來看,私募基金風險發生率為0.39%,總體可控。
但我們也看到,當前私募基金領域最大的“毒瘤”、對人民群眾財産最大的威脅主要是假私募之名行詐騙之實的犯罪活動風險,形勢非常嚴峻。一方面,這些非法集資的“偽私募”,騙取登記備案,披上了“私募基金”的皮,背地裏卻幹著違法犯罪的事,讓私募基金“背了鍋”,敗壞了行業形象,引起了社會公眾對私募基金的誤解和偏見;另一方面,這些“偽私募”,動機不純,欺上瞞下,精心策劃不易被外界看懂的複雜結構,刻意隱匿受益所有權和控制關係,幕後操縱,將控制的“私募機構”作為“提款機”,通過虛構標的、設立資金池、期限錯配等手段,挪用、轉移基金財産,隱瞞資金真實去向,自融自擔、龐氏騙局,欺騙監管機構,逃避監管,混淆“私募基金”和“非法集資”的界限,輔以花樣翻新的作案“套路”和誤導性宣傳、虛假宣傳,極易誘惑人民群眾上當受騙,嚴重威脅人民群眾“錢袋子”。
從本質上講,這些機構已經不是私募基金,而是“偽私募”,是“非法集資”,是“金融詐騙”;這些機構所引發的風險已經脫離私募基金風險的範疇,轉而成為涉眾型經濟犯罪的風險。然而,當下“偽私募”的存在卻還有著根深蒂固的社會土壤:一方面,我國社會整體誠信水準不高,容易滋生刻意甚至是精心策劃的金融詐騙,一些動機不純的私募機構往往從事欺詐、不法行為及其他投機行為。融資方也不乏惡意逃廢債、失聯跑路等威脅投資者資金安全的行為;另一方面,我國私募基金投資者85%為自然人投資者,自然人投資者對私募基金性質特點和風險收益特徵認識理解存在一定偏差,對私募機構和融資項目了解不充分,對資訊披露監督較少,剛性兌付預期根深蒂固,私募投資者的不成熟也給違法違規行為以可乘之機。
因此,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的“偽私募”,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産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不僅需要監管部門、公檢法部門加強監管和執法行動,也需要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的理性投資文化,提高人民群眾風險識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更有賴於人民群眾煉就“火眼金睛”,辨真偽、識風險、不參與、敢揭發,實現全社會、全行業、全生態鏈對“偽私募”的聯防共治,消除“偽私募”生存的社會土壤,讓其無所遁形,使其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私募部在總結近年私募基金專項檢查工作的基礎上,會同我會北京局、天津局、吉林局、黑龍江局、江蘇局、安徽局、湖北局、湖南局、廣東局、重慶局、四川局、雲南局、深圳局、寧波局、廈門局、青島局聯合編寫了本案例集。案例集以當下社會公眾對私募基金的誤解,按照“持牌金融機構”篇、“公開宣傳”篇、“保本保收益”篇、“合格投資者”篇、“託管賬戶”篇、“集團實力雄厚”篇的順序,最終落腳到非法集資篇,逐步揭開假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的真面目,以期對投資者有所幫助。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