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私募大佬徐翔近期密集進京 原因不明(2)
- 發佈時間:2015-09-21 08:41:20 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孫朋浩
“入股七星控股,標誌著徐翔將會轉戰海外!”接近徐翔的一位人士對記者説:“現在的監管環境下,很多私募都在考慮退路。”
2015年6月26日,中國七星控股發佈公告透露,中國七星與CMI Financial Holding Corporation(以下簡稱CMI)訂立有條件股份認購協議,並分別與D.E.Shaw Composite,Union Sky、萬載星筠投資中心(WIC LP)及徐翔先生訂立6月23日加入契約。認購協議完成時,上述投資者合計擁有263.16億股公司股份,相當於公告日已發行股本的1090.3%,以及經股份認購事項擴大的發行股本約91.6%。
隨著公告的披露,徐翔以及中民投、史玉柱的豪華戰隊已經正式入主七星控股。此前,隨著利好消息的公告,七星控股連續暴漲。上周,隨著該公司利好消息的公告,截至到9月18日末徐翔投資浮贏達到26.5億港元。
而在A股市場中,除了眾所週知的寧波中百(600857)、美邦服飾(002269)、重慶啤酒(600132)等戰役,澤熙係在資本市場上中鮮有失手。拋開這些眾所週知的事情,記者還發現,澤熙係已經通過與夥伴們的合作,滲透到一些擬上市公司項目中。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澤添係天津鼎暉股權投資一期基金的合夥人之一。2014年度,天津鼎暉股權投資1期基金的年報中顯示,天津鼎暉股權投1期基金已經投資了慈銘健康體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博生醫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億構能基投資有限公司等14家企業。
記者查詢發現,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為42億元,其中天津鼎暉股權投資1期基金出資10400萬元,出資時間在2009年3月26日。天津鼎暉股權投資1期基金參股的寧波億構能基投資公司,還參股了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註冊資金375000萬元的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進軍了數十家礦業、煤炭等企業。工商登記資料顯示,寧波億構能基投資公司佔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0%的股權,實際出資37500萬元。
無疑,僅僅只是這些可以從公開資料查詢到的資訊,就可以看到澤熙係的觸角已經延伸到能源、汽車、百貨等諸多領域。未來,隨著奇瑞等澤熙係參與投資的企業開始上市征程,徐翔勢必會在後續獲得更大的豐收。
“徐翔”的財技
徐翔在股市的操作,不僅僅讓散戶跟風,也讓中民投、史玉柱、華潤信託等大佬折服。
公開的資訊中,上海澤熙官網上披露的産品資訊就已經顯露出格外的光芒。上海澤熙官網上有七款澤熙産品,其中澤熙3期從2010年7月成立至今,累計增長率已經達到了3837.72%。而成立時間最晚的澤熙增煦定增2期,累計增長率也達到了161.85%。
然而,本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徐翔的多家公司在財務上的操作,更為精妙。其旗下公司向工商部門提交的財務數據中,存在稅收為零,凈利潤為負等等情況。這與澤熙係動輒攬金數十億相比,顯得格外“小氣”。
上海澤添2013年報中披露,2013年其資産總額為6857.53萬元,所有者權益為6527.53萬元,利潤總額為負347.66萬元,負債總額為330萬元,納稅總額為0.96萬元。這是點石成金的徐翔公司麼?上海澤添2014年的年報則有了一些改觀。上海澤添的資産總額已經達到38527.74萬元,所有者權益為6747.52萬元,利潤總額219.99萬元,凈利潤219.99萬元,負債總額為31780.21萬元,納稅一欄顯示為零。對於上海澤添報表上的做法,一位資深財務人士對記者表示,一些投資型企業都會選擇在報表上做些手腳,上海澤添到底賺了還是虧了,從公開資料是難以看出來的。
記者還了解到,除了西藏設立公司之外,澤熙在新疆還設立了“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註冊地在新疆喀什經濟區,成立時間在2014年4月21日,註冊資金5000萬元。截至到2014年4月10日, 鄭素貞認繳2450萬元,徐柏良認繳2550萬元。徐柏良出任該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鄭素貞則擔任監事。經營範圍為,接受股權投資委託管理項目,參與股權投資,為非上市公司或者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資的相關服務。目前,尚不清楚該公司的實際運營情況。
華龍證券重慶公司副總經理鄧丹對記者説:“這並不奇怪,很多投資公司都會選擇在西藏等地進行避稅操作。”
澤熙煞費苦心佈局西藏和新疆之外,澤熙在二級市場進行的一些操作也受到了質疑。美邦服飾控股股東在9月29日通過大宗交易減持了5055萬股,與當日收盤價相比折價了15%。按照相關規定,企業減持解禁後上市公司限售股的,應當計算減持的投資收益並通常按照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記者了解到,美邦服飾的控股股東華服投資有限公司係5055萬股大宗交易的出讓方,稅率適用於25%,美邦服飾大股東在此項上可以減少所得稅近2000萬元(以不折價的方式計算)。
上海某投資公司夏先生對記者表示,莊家往往與上司公司實際操作人聯手,通過大宗交易的高折價來避稅。
避稅除了引起市場質疑之外,記者還發現,上海澤熙在受託擔任華潤信託相關信託産品的委託人資格上也被認為值得商榷。
澤熙5期由華潤信託作為受託人在2010年7月30日設立,全名為華潤信託·福麟4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別稱“澤熙5期”),投資顧問為上海澤熙投資。2011年1月12日,華潤信託發佈公告,出於戰略發展的考慮,澤熙投資原股東已另設立上海澤熙資産管理中心(普通合夥)(以下簡稱:“澤熙合夥”),並申請將本信託計劃的投資顧問由澤熙投資變更為澤熙合夥,我司決定自即日起將本信託計劃投資顧問變更為澤熙合夥。目前,相關産品的公開資訊顯示,投資顧問依然為澤熙合夥,基金經理為徐翔。
依據《信託公司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信託公司聘請的第三方顧問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依法設立的公司或合夥企業,且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二)實收資本金不低於人民幣1000 萬元。(三)有合格的證券投資管理和研究團隊,團隊主要成員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從業經驗不少於3 年,且在業內具有良好的聲譽,無不良從業記錄,並有可追溯的證券投資管理業績證明。(四)有健全的業務管理制度、風險控制體系,有規範的後臺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五)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所從事業務相適應的軟硬體設施。(六)與信託公司沒有關聯關係。(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2013年9月4日,華潤信託進入了澤熙係旗下的上海澤熙增煦投資中心(有限合夥)。自此,華潤信託與澤熙係已經形成了明確的資本合作關係。
重慶凡賽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顏智勇認為,按照相關規定,投資顧問應該為沒有關聯關係的第三方,從華潤信託與上海澤熙、澤熙合夥的關係來看,從表面事實上是不滿足相關規定的,有涉嫌違反相關規定的嫌疑。
記者還注意到,近日監管部門明確強調,根據《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條例》關於證券投資諮詢的監管規定和銀監會《信託公司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的規定,均禁止投資顧問代為實施投資決策,對信託産品聘請投資顧問的規定,均禁止投資顧問擁有下單權。而涉及信託的相關規定也明確指出,證券投資信託設立後,信託公司應當親自處理信託事務,自主決策,並親自履行向證券交易經紀機構下達交易指令的義務,不得將投資管理職責委託他人行使。然而,這樣的規定在資本市場往往被視為廢柴。9月16日,熟悉信託業務的成都某投資公司郝先生對記者表示:“行業就是這個現狀,信託公司沒有多少人員去專門操作,因此一般都讓投資顧問來操盤投資,不然花這麼多錢請投資顧問幹嘛呢?”
9月6日,澤熙係的靈魂人物徐翔從上海前往北京之後,記者尚無法獲知其進一步的行蹤。對於相關問題,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獲得澤熙投資的明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