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募捐事件”在12月1日一波三折。先是羅爾與小銅人在下午1點半左右發佈聲明致歉,表示願將募集到的鉅款建慈善基金。但時隔3個小時後,微信官方公眾號“微信派”于下午4時左右發出聲明稱,將260余萬讚賞資金原路退回至網友。
打賞資金原路退回
12月1日下午一點半左右,羅爾與小銅人創始人劉俠風通過“P2P觀察”微信公號發佈聯合聲明稱,社會各界最終募集款將用作建立慈善基金。然而在下午4時左右,微信官方資訊發佈平臺“微信派”發文確認,2626919.78元的讚賞資金原路退回至用戶零錢包。
微信方面發文稱,關於“羅某某事件”的讚賞資金,經深圳市民政局、羅爾先生、劉俠風先生以及騰訊方面四方溝通,由羅先生、劉先生提議,達成一致意見。微信公眾號“羅爾”(微信號:le20160328)的註冊使用人羅爾先生將《羅某某,你給我站住》一文的全部讚賞資金、2016年11月30日網友當日全天所有文章的讚賞資金原路退回至網友,經核算,共計2525808.99元。
與此事相關的另一個微信公眾賬號“P2P觀察”(微信號:p2pguancha)的註冊使用人劉俠風先生將該微信公眾賬號下《耶穌,請別讓我做你的敵人》一文的全部讚賞資金原路退回至網友,經核算,共計101110.79元。
“微信派”聲明表示,微信平臺將在3天內(12月3日24:00前),將上述兩個賬號共2626919.78元的讚賞資金原路退回至用戶零錢包。如有用戶未能按時收到款項,請將個人微信號、款項支付時間、讚賞金額發送郵件至:weixinzanshang@qq.com。
羅爾:缺錢考慮賣房
昨天晚上,羅爾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剛開始是打算把打賞款全部捐出去的,後來和各方協商之後,覺得將錢原路退回是更好的方法,於是就同意了。對於孩子後續需要的治療費用,羅爾説,並不知道手頭的錢夠不夠,“我會想辦法,我還可以賣房子。”
小銅人法人代表劉俠風隨後表示,公司會捐贈50萬元給羅爾的女兒治病。“我們現在在等民政局提供給我們賬戶,然後把這筆錢打進去。如果錢不夠,我們再想辦法。”劉俠風表示,初心是為幫助孩子,不讓孩子有閃失,“我怎麼會拿生病的小女孩玩行銷,肯定不會的。”
昨天下午,深圳市民政局發佈調查通報稱,市民政局約見了羅爾和小銅人公司法人代表劉俠風,要求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時向公眾、贈與人公佈收到的款項情況,以及後續的處理辦法;同時,也約見了騰訊公司代表,了解微信公眾平臺讚賞功能的操作規則。民政局表示會繼續跟進、指導、監督,督促各方的行為符合法律規範,使微信用戶贈與款項得到妥善處置。
■ 關注
孩子病情依然難估測
昨日有媒體稱,湖北地區已有骨髓捐獻志願者與羅爾女兒(骨髓)初配成功。隨後記者致電深圳兒童醫院與深圳市衛計委宣傳科,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沒有的事,已進行辟謠。”
深圳市兒童醫院羅爾女兒主治醫生武宇輝表示,孩子兩個月前在醫院確診了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化療過程中出現了感染,從檢查來看,應是真菌感染,同時伴有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
目前孩子在ICU進行監護治療,她的肝功能、腎功能、心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損,同時進行血液凈化的治療。下一步需要用強有力的藥物來控制感染並努力維持孩子臟器的支援,幫助她渡過這個難關。對於後續治療費用,因為病情比較複雜,醫院方面目前也很難估測,一切以最後孩子的結算為主。
■ 追問
羅爾對讚賞所得鉅款是否有支配權?
事件存假,羅爾無賞金支配權
昨天晚上,羅爾表示,各方協商之後,覺得將錢原路退回是更好的方法,於是就同意了。對此,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吳沈括副教授認為,由於該事件中的事實部分存在虛假資訊,當事人沒有合法依據取得相關資金,也就沒有相應的資金支配資格,哪怕其拒絕退還,依然沒有理由反對平臺依法予以退還或做其他處理。
華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韜律師表示,對於其他大多數微信文章打賞錢款的處置權,如果在文章作者和微信平臺就打賞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微信平臺退錢要徵得作者本人同意。
北京大學非營利性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屏認為,此次事件中,儘管個人求助不受慈善法調整,但是卻依然需要遵循法律規範。求助者與資助者之間是一種特定法律關係:附特定目的的贈與。特定目的便是:幫助求助者解除困境。所以如果求助者編造虛假資訊或者有意隱瞞事實的,會構成民法上的欺詐,資助者可以要求撤銷法律行為並返還財産;如果求助者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財物,會構成詐騙罪並定罪量刑。
“羅爾募捐事件”為何特殊于《慈善法》之外?
個人救助行為乃天賦權利
有人將“羅爾募捐事件”稱為新《慈善法》頒布後第一案。但事實是,該案特殊于《慈善法》之外。在北京大學非營利性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屏看來,慈善法調整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贈,意在規範動用社會資源用於慈善目的。當初立法時之所以作出“慈善法不調整個人求助”的選擇,不是回避矛盾和問題,而是因為深刻意識到:任何深陷困境之人都有向他人和社會求助的權利。
自古以來,雪中送炭屢見不鮮。如今,因天災人禍導致一些群體陷入貧病交加的困境猶存,政府的社會保護體系尚未能夠托底,人與人之間的互助與共助既是常態,也是必須。個人求助乃天賦權利,體現出人類作為共同體的特質。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表示,“這是一個家庭的求助行為,帶有一定的募款性質,但是,是為自己而非別人,在法律意義上來説不應禁止,對於個人求助行為法律不好管。”
事件發展如此之快,善事為何沒能善終?
違反“疾病+貧窮”規則讓輿論反撲
金錦屏分析認為,網路上的個人求助案例眾多,事後被網友質疑的焦點之一便是發現求助者經濟狀況良好,在未用儘自身財産和親友援助的情況向社會求助。
金錦屏表示,法律無法、無意也不該禁止人在陷入困境時求助的權利,也無法對於“陷入困境”作出具體界定。人們對於困境的理解各不相同,有人認為只有山窮水盡才是,有人可能認為降低生活品質便是。尤其在家人身患重病之時,更會希望以足夠財富來保障醫療。
公眾普遍對於困境的理解是“耗盡了私人資源的山窮水盡”。疾病本身不是向公眾募集款項的充分理由,而“疾病+貧窮”才是。金錦屏表示“這一規則的違反不一定違法,但是你會因此充分領教到輿論反撲的威力。”
因此,當個人向公眾發出求助資訊時,不僅要表明疾病的存在、支出的龐大,還要説明求助人經濟窘迫無力支付。這些資訊對於資助者判斷是否掏錢事關重要。
相信個人求助取決於每個人自己。助人方式無所謂高低,純粹取決於捐贈者意願。
■ 回顧
募捐之變
●9月7日,羅爾被檢出“血小板偏低”。
●9月12日,羅爾在公眾號中表示,女兒病情結論未出之前,公號打賞功能暫停。此前撰文所得賞金全部資助無力支付治療費的白血病患兒。”
●9月14日,笑笑確診,羅爾恢復打賞功能。
●11月25日,羅爾發佈《羅某某,你給我站住》一文,打賞很快突破了單日5萬元上限。
●11月27日,網貸平臺小銅人公號“P2P觀察”,對羅爾文章轉載,並稱將視轉發情況捐助。
●11月30日,網友指出羅爾有房産,利用公號募捐,推手是小銅人公司。羅爾隨後承認3套房産,一套自住,另兩套尚未辦下房産證無法交易。
●11月30日下午,醫院公佈費用顯示,孩子三次住院費用合計204244.31元,其中醫保支付168050.98元,自付36193.33元。晚間,深圳市民政局表示,成立調查組調查相關情況。
●12月1日下午,羅、劉聲明稱款項將用作建立慈善基金並致歉。
●1日下午,微信發佈聲明稱,微信平臺將在3天內將鉅額讚賞資金原路退回至用戶零錢包。
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王巍 王煜 實習生武琳悅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