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歲女孩羅一笑患上白血病,在深圳市兒童醫院救治。網路截圖
近日,《羅一笑,你給我站住!》一文刷爆朋友圈。文章顯示,深圳5歲女孩羅一笑患上白血病,父親羅爾在微信公號記錄女兒治療過程,引發社會好心人士打賞捐助。
此事在昨天一早遭遇“反轉”。有網友指出,羅爾有三套房産,利用公眾號募捐,幕後是推手深圳市小銅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小銅人公司)炒作該事件進行行銷。
新京報記者聯繫到羅爾本人,其承認有3套房産屬實。小銅人公司創始人、羅爾好友劉俠風回應稱,整個活動募集到約270萬元,其中羅爾公號打賞207萬元,遠超預期。
深圳市兒童醫院也通報羅一笑的治療情況及治療費用稱,截至11月29日,羅一笑住院總費用合計超過20萬元,其中自付3.6萬餘元。
微信公眾平臺工作人員表示,平臺對讚賞功能設定了單日5萬的金額上限,超過額度則用戶不能進行讚賞。11月29日起,《羅一笑,你給我站住》一文閱讀量快速上漲,並導致讚賞金額猛增,達到5萬上限,讚賞功能暫停。
30日0時51分,平臺發現異常並開始攔截,完成攔截後累計超出限額的讚賞資金已達200余萬元。由於實際讚賞金額遠超設定的5萬上限,經慎重考慮,平臺對超額部分進行暫時凍結。因為此文並未提出募捐需求,只是用戶自發讚賞,平臺未處理文章和賬號本身。
但小銅人公司的公號文章明確引導用戶轉發朋友圈,涉嫌誘導分享,因此對該文作刪除處理。工作人員強調,微信讚賞功能並非募捐工具,用戶不能用讚賞功能進行募捐等行為。
目前,深圳市民政局已介入調查此事。
轉發1次文章,朋友公司捐款1元
羅爾曾就職于《女報·故事》,今年1月該雜誌停刊。9月8日,其女兒羅一笑查出白血病,住進深圳市兒童醫院。此後,羅爾在其個人微信公號上記錄與白血病戰鬥的歷程,不斷有讀者打賞。
截至昨日,羅爾公號上的《羅一笑,你給我站住!》一文共有110557人次讚賞。網路截圖
11月下旬,羅一笑病重。25日,羅爾在公號發表文章《羅一笑,你給我站住!》,披露孩子患病後一家人的狀態。
在受到治療費增加的壓力後,羅爾和小銅人公司“合作”:自己文章在該公司的公號推送,讀者每轉發一次,該公司向羅爾定向捐贈1元(保底捐贈兩萬元,上限五十萬元);文章同時開設讚賞功能,讚賞金全部歸笑笑。
27日,小銅人公司公號文章刷屏,很快閱讀量突破10萬,讚賞金達五萬元上限。28日淩晨,讚賞功能恢復不到兩小時,閱讀量突破100萬人次,讚賞金再次達到五萬元上限。也有讀者循著線索,找到羅爾的公號,繼續打賞。截至昨日,羅爾公號上的該文共有110557人次讚賞。
昨日一早,朋友圈開始發消息質疑“羅爾募捐事件”。有網友指出,羅爾有三套房,“賣文救女”實則是行銷炒作。還有網友稱,深圳有重大病保險,少兒醫保的報銷比例很高,根本不需要那麼多錢。
羅爾接受本報採訪時稱,自己確實有三套房,深圳房子是自己十多年前買的,目前在那兒住。位於東莞的兩套房房産證還沒辦下來,因此無法交易。
籌資270萬,自付醫療費3.6萬元
昨天下午,劉俠風發文稱,募捐本意是以小銅人公司出資為主,沒想到社會的愛心打賞更多。“28日,我們已聯繫相關部門,通過公益專款賬戶處理善款。”
根據小銅人公司統計,為羅一笑募集的善款分為:小銅人公司根據轉發量捐款306342元(截至29日零點);小銅人旗下公號愛心打賞101110.79元(已停止);劉俠風接受個人捐款25398元(截至30日中午12點);羅爾公號的愛心打賞207萬元。
除預留出羅一笑的救治費用,此次整個活動募集到的具體金額約270萬元。結余部分,劉俠風希望可以發起一個以羅一笑命名的白血病方面的專項救治基金。
劉俠風表示,因為募款超出預期,自己30日7時27分在朋友圈説明情況,號召大家暫停捐款。羅爾也通過公號發表文章,呼籲大家暫停打賞。
深圳兒童醫院也發佈通報,羅一笑于9月在醫院血液腫瘤科確診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三個月來三次入院接受化療,11月23日轉入重症醫學科。截至29日,總費用合計204244.31元,其中自付36193.33元。
昨晚,深圳市民政局在其官網發佈通告稱,高度關注“羅爾募捐事件”,並已成立調查組調查相關情況,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發佈。
■ 對話
羅爾:打賞功能早已開通,想過以賞金救女兒
昨日,新京報記者電話聯繫了羅一笑的父親羅爾。其表示,女兒住院兩個多月,目前仍在搶救中。早在女兒生病前就開通了微信打賞功能,也有過籌集善款資助白血病患兒的想法。
未賣房因無房産證不能交易
新京報:笑笑什麼時候住院的,目前狀況如何?
羅爾:9月8日住院的。目前在重症監護室,還在搶救之中。醫生説她的病情沒有惡化,但也沒有什麼好轉的跡象,心、肺、肝、腎都是有問題的。
劉俠風公佈的羅一笑住院費用清單。網路截圖
新京報:笑笑在治療過程中共花費多少錢?
羅爾:醫院的賬是每個月結一次,九、十月份加起來約11萬元,我們自己掏了兩萬多。11月的還沒有結算。
新京報:家庭收入情況如何?
羅爾:每月4000多元工資,沒有其他收入,妻子也沒有收入。
新京報:網傳你有三套房、一輛車。
羅爾:是的。我在深圳有一套房子,在東莞有兩套。深圳的房子是2002年雜誌社借錢給我買的,大概80多平方米,目前欠款已還清。
東莞的兩套房子是去年為了投資而買下的,加起來約100萬。貸款買的,欠款40多萬。車是2007年買的,是一輛別克車,現在基本上報廢了。
新京報:為什麼沒選擇賣房救女?
羅爾:東莞的兩套房子現在都還沒有房産證,因此不能交易。深圳這套房子,我現在正住著,我總得有個家。
曾用打賞金資助白血病患兒
新京報:有過用打賞金給笑笑籌款的想法嗎?
羅爾:我的微信公號從6月份就開通了讚賞功能,並不是笑笑生病後才開的。但是,用打賞金救女兒這個想法,我是有的。
新京報:目前共得到多少打賞金?
羅爾:截至9月21日下午5時,共收到打賞金32821.6元。之後的我沒有統計。
新京報:3萬餘元打賞金如何分配?
羅爾:我的原意是,把公號建設成關愛兒童白血病的平臺,籌集善款資助有需要的白血病兒童患者。但有朋友提醒我,未經批准的私人公號從事慈善事業,其複雜性不亞於治療白血病,我只能放棄。
9月21日,我將打賞金做了分配,3萬元用於資助有需要的10位白血病患兒,每人3000元,剩下的2821.6元用作笑笑的治療費。
新京報:對白血病患兒的資助停掉的原因是什麼?
羅爾:大部分朋友表示反對,稱“打賞的錢是給笑笑治病的,你為什麼要用來作秀”,因為反對的聲音太強烈,在捐助4個白血病患兒12000元後,我暫停了捐助活動。
新京報:何時開始跟小銅人開始合作的?
羅爾:11月23日,笑笑病情加重,第二次進入重症監護室,治療費用也成倍增加。小銅人公司創始人是我的老友劉俠風,我便跟他商量如何解決笑笑的醫療費問題。
商量的結果是,俠風整合我為笑笑寫的系列文章,在小銅人公司的公號推送,讀者每轉發一次,小銅人給笑笑一塊錢,文章同時開設讚賞功能,讚賞金全部歸笑笑。他願意以這種方式幫助笑笑,我也很有面子,就同意了。
追問1
個人是否可以發起募款求助?
法律對個人求助行為沒有禁止性規定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認為,在慈善法實施之後,羅爾“賣文救女”事件十分典型,“這是一個家庭的求助行為,帶有一定的募款性質,但是是為自己而非別人,在法律意義上來説不應禁止,對於個人求助行為法律不好管。”
按照《慈善法》規定,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但法律對個人的求助行為並沒有禁止性規定。
王振耀稱,網路募捐中為別人募捐,是公共募捐行為,是慈善法要管理的內容,這與個人求助的區別在於是否只為自己。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培峰也同意這一觀點,他認為羅爾此舉屬個人救助行為,法律沒有禁止,一般意義上來講沒有問題。“但是這跟日常的個人救助不同的是,他沒有直接向你求助、讓你捐款,而是讓你轉發,把個人救助行為和商業組織的行銷行為聯繫在一起了”,劉培峰稱,對於這種商業組織通過慈善來行銷的行為,目前來看慈善法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如果沒有明顯的欺詐行為且商業組織信守承諾,也是沒有問題的。
“過去個人的求助是面對面的、直接的,但自媒體時代,事件擴散範圍更大,當超出可控範圍時當事人應該盡可能地提供更多資訊供人判斷”,劉培峰對此表示。
追問2
商業組織介入事件是否恰當?
專家稱會讓慈善複雜化,應通過慈善組織來完成
據媒體跟進報道,羅爾在接受採訪時承認自己有3套房,女兒羅一笑的治療費用在9月和10月醫保差不多報銷70%以上,自己大概支付2萬塊錢左右。對於這一“反轉”,當初不少在朋友圈轉發的朋友並不買賬。羅爾表示,自己總得有個住的地方因此沒有賣掉深圳的房子,東莞的兩套房子房産證還沒辦下來,因此無法交易。
小銅人公司創始人劉俠風稱,2014年至2015年,羅爾分別在東莞買了兩套房但由於未交房,現在只能收租,無法交易,羅爾每個月收租金5249元,要還房貸5200元。另外從今年年初開始,羅爾就只有基本工資(4000元),而且羅一笑出事時(9月),有4個月沒有發工資,十月份才有補發。羅爾的老婆則一直沒有收入。
對此劉培峰稱,此事從第一個層面上來説,羅爾個人求助和商業組織的行銷行為在法律上並沒有明顯問題,第二個層面上可以探討的是,今後此類的求助行為是否可以通過慈善組織或平臺來進行,“我認為一個白血病的孩子需要救助和有3套房之間並沒有直接的邏輯關係,即使有3套房也存在是否能迅速變現的問題,對於個人救助不應該一棍子打死。”
劉培峰特別向記者強調,商業組織的介入讓原本“面對面”式的救助關係變得更顯複雜,但是公眾在這個過程中也有進行判斷的義務。
王振耀向記者表示,從最終羅爾表示跟民政局接觸希望成立救助白血病患兒的基金來講,方向並沒有錯,只是中間過程可以更加完善。
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對於已經超出治療費用的捐款,羅爾有沒有處置權?上述兩位專家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從理論上講捐贈之後,羅爾作為被捐助對象的監護人有權處理,關於處理的方式,慈善法中提及了“近似性原則”,即可以用於與捐款目的相類似的機構或者活動。
追問3
“新型”網路籌款形式誰來監管?
專家稱暫無法律規制,平臺方應承擔更多監督責任
儘管“羅爾募捐事件”存在其特殊性,但是無論是眾籌還是打賞等籌款形式,在新的網際網路時代層出不窮。線上諮詢平臺“融美眾籌系統”發佈的《2016中國網際網路眾籌行業發展趨勢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國有354家眾籌平臺,目前303家正常運營。
北京華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韜律師認為,“小銅人”公司將捐贈數額與文章閱讀瀏覽量掛鉤,作為宣傳推廣的一種方式,雖然此行為本身並不違法,但需要符合社會道德標準。此時,由“小銅人”公司直接對受捐贈人進行捐贈,但受捐贈人消費的是網友的“愛心”,受捐贈人就應當披露其需要捐贈的原因和真實情況,給社會公眾一個交代。如果受捐贈人為此事專門開通了微信“打賞”功能,則涉嫌變相獲取捐贈,其也應當披露真實情況,對社會公眾負責。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金融部合夥人劉進一表示,儘管目前網際網路公益眾籌的形式有多種,但在本質上屬於慈善行業,應遵守國家有關慈善法律法規,但在目前的法律環境下,公益眾籌暫時不受眾籌方面的法律規制。在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對眾籌作出原則性的規定,並提出“不得誤導或欺詐投資者”。新京報記者發現,這一指導意見中,並未細分眾籌種類,亦未涉及公益眾籌。
在網路法律專家劉德良看來,個人通過朋友圈或者微信公號提出求助,通過朋友圈層層轉發後,已突破了熟人的範圍,具有一定的“針對不特定公眾募捐”的特徵,因此,作為平臺方,應當承擔更多的善款使用監督責任。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曾對媒體表示,目前網路公益募捐項目缺乏相應的監管措施,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容易出現各種問題,這就要求負責公益眾籌的平臺認真核實資訊的真實度,並且要將捐助款的去向和用途公之於眾,保證所有過程公開透明。
追問4
相關平臺是否具有合法的募捐資質?
網路上的“打賞”、“讚賞”可認為屬民法上的贈與行為
北京輕鬆籌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于亮曾對媒體表示,個人發起求助資訊,為了給自己或直系親屬治病,資訊只在朋友圈內傳播,不在《慈善法》規制範圍。
但“羅爾募捐事件”的特殊性在於羅爾和小銅人公司之間存在協議,而羅本人的文章也以微信打賞的形式獲得公眾錢款,羅也未在文中提到募捐內容,形式上並非傳統意義上的“公募”。北師大亞太網路法律研究中心劉德良主任認為,募捐是基於不特定公共利益目的,向不特定的人謀求捐贈的行為。網路上的“打賞”“讚賞”,可認為屬民法上的贈與行為。
以時下最流行的網路眾籌形式為例,主要分為三種發起模式:直接發起模式,即本身具有公募慈善組織的資質,直接以自己名義在網路平臺上發佈公益眾籌項目;搭建平臺模式,即有資質的慈善組織通過平臺發佈公益眾籌項目,資金進入慈善組織賬戶的模式;項目挂靠模式,不具備慈善組織資質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與慈善組織合作,以慈善組織的名義開展網際網路募捐活動,資金進入慈善組織賬戶的模式。
對於羅爾還通過收紅包方式獲取一部分善款,北京華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韜表示,受捐贈人應當保證其病情等情況的真實性,二是需要披露自己的真實經濟狀況,即其因此等情況發生經濟困難需要得到幫助。若受捐贈人存在故意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上述情況之一時,就涉嫌詐捐,不但違反《慈善法》的規定,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時還涉嫌構成犯罪。
A14-A15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王巍 趙凱迪 潘佳錕 王煜 王夢遙 實習生 武琳悅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