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隨著大病眾籌在網路社交平臺出現,患者可通過眾籌平臺獲得社會愛心捐款。但是,這種新型公益模式因為平臺的審核能力不足、資金監管不嚴等問題,導致籌款平臺上,有人誇大病情募捐,有人在病情尚未確診就籌款,甚至有涉嫌竊取病人資料、欺騙愛心人士捐款等現象出現。
應該説,借助網路平臺為社會愛心人士和患者架起溝通的橋梁,幫助經濟能力不足的重病患者獲得必要的醫療費用,不失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大病救治的好渠道,其發起初衷和溝通形式都值得肯定。但是,如果“詐捐”現象得不到有效遏制,此類平臺的權威性無疑將大打折扣。更為嚴重的是,如果此類行為長期得不到糾正,公眾將對此類平臺失去信任,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將難以再通過此類渠道獲得救助。
問題的關鍵在於審核把關。一些眾籌平臺發起籌款的流程十分簡單,患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上傳身份證明和病情診斷等材料,創建個人求助項目,即可分享到微信、微網志等社交平臺上,發動親朋好友籌款。多數眾籌平臺的求助項目,發起人可自行設定籌款金額。這些設計雖然極大地便利了患者發起籌款,但由於沒有科學的核查機制,為一些人誇大病情、虛構病情,甚至盜取他人資訊進行“詐捐”留下了空間。
作為大病眾籌平臺的設計者,毫無疑問應當承擔起資訊審核第一把關人的責任。可以説,設計者雖然要求提交身份證明和診斷材料等有效證明,但在實踐中發現,由於人員不足和專業背景缺失,這些把關手段很容易被“詐捐”者突破。為此,大病眾籌平臺應該通過完善平臺功能設計,增加更有分量的核驗手段。同時,對於資金募集的代管等環節,眾籌平臺的設計者也應制訂明確的監管規則,規避挪用資金的嫌疑。
除此之外,醫療服務和網際網路主管部門應當有所作為。一方面,大病眾籌平臺如果利用得好,完全可以成為借助社會力量解決患者大病負擔的有效渠道。儘管我國已經建立起大病醫保的兜底網路,但大病保險仍在不斷拓展覆蓋範圍和病種,目前還難以覆蓋所有的大病患者,社會力量、社會愛心完全可以在這方面有所作為。並且大病眾籌平臺提供了一種便捷高效的嘗試,有關主管部門完全可以通過加強規範和扶持,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大病救治。
另一方面,“詐捐”行為如果情節嚴重,將涉嫌違法犯罪,有關主管部門更應該加大打擊力度,及時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廣大愛心人士的合法權益。治理大病眾籌平臺也是網際網路管理的一部分,決不能讓大病眾籌成為誠信灰色地帶。同時,大病眾籌平臺建設不應是單純的商業行為,而需要突出其公益屬性,這就需要主管部門和公益團體的介入,以增強其運作的專業性和規範性。在必要的資訊核驗和政策指導方面,有關醫療機構和政府部門應當提供必要幫助,共同把好事辦好。(周繼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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