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股權眾籌套上“緊箍咒”
有助於防範風險
■朱寶琛
日前,證監會等15個部門聯合發佈了《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將網際網路股權融資活動納入整治範圍,重點整治網際網路股權融資平臺以“股權眾籌”等名義從事股權融資業務,以“股權眾籌”名義募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8類問題。
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網際網路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股權眾籌融資具有公開、小額、大眾的特徵,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和經濟金融安全,必須依法監管。規範網際網路股權融資行為,懲治通過網際網路從事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是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同時,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實現規範與發展並舉、創新與防範風險並重,有助於為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創造良好環境,切實發揮網際網路股權融資支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積極作用。
而業界對這一實施方案的推出也是拍手叫好,認為是規範資本市場特別是規範股權融資市場的一個重要舉措,對立志於長遠穩定的發展金融市場來説是很好的事情,可以讓更多資金真正進入到有需求、有回報的優質實體中去,並且能夠有效降低實體的融資成本。
我們看到,近期,網際網路股權融資活動比較活躍,出現了一些市場機構打著“股權眾籌”或“眾籌”名義誤導投資者、涉嫌公開或變相公開發行證券等問題,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同時,還嚴重干擾了金融秩序,對正常的股票交易造成了衝擊。而實施方案的公佈,為打擊違法行為、凈化資本市場的環境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雙創”打下了一個堅實的基礎,為正常的股權融資渠道的開拓提供了空間。
更為重要的一點是,此舉也能從很大程度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因為在網際網路上通過各種手段進行股權融資,甚至發行股票,這是違法的行為,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無法得到有效保障的。
正因為如此,此次公佈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網際網路股權融資平臺及平臺上的融資者進行網際網路股權融資時,嚴禁從事“擅自公開發行股票”“變相公開發行股票”等六方面活動。同時,對於整治中發現以“股權眾籌”等名義從事股權融資業務或募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積極予以規範。發現涉嫌非法發行股票或非法從事證券活動的,按照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總之,筆者認為,此次15個部門聯合發佈這一實施方案,是為股權眾籌套上了“緊箍咒”,此舉有助於防範風險,進一步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
(責任編輯:畢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