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資本遊走灰色金融地帶
小貸公司、擔保公司、投資公司,再加上最近兩年興起的P2P網貸公司、財富管理公司等等,民間資本進軍金融生態各異,這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小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在降低交易成本、激活民間投資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越來越多的P2P公司跑路、非法集資、各種民間金融公司相互串通、高利貸形成“一條龍”産業……尤其是一些民間資本披著金融創新或網際網路的外衣,遊走在灰色金融地帶,極易引發風險。專家認為,對此類灰色金融地帶的監管需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要敢於“亮劍”,對用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灰色民間金融”實施有效監管和精準打擊。
跑路的P2P
6月29日,針對“e速貸”非法集資一案,廣東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平安鵝城”發佈通報,稱“e速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丘某瓊等1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執行逮捕。此前,此案件已被廣東警方定性為非法吸存,經過公安機關初步查明,廣東匯融投資股份公司利用“e速貸”平臺非法吸收的資金累計達數億元。
而上海的P2P網貸平臺上海晉興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晉興資産”)實際控制人王冕將公司資金劃轉至其個人賬戶後不知所蹤。晉興資産管理層發現實際控制人失聯後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報案材料顯示,王冕實際上還控制著海興領惠金融資訊服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興公司”)。王冕共從這兩家公司轉走資金約15662萬元。截至報案時,晉興資産賬上共有資金414萬元;未到期應收賬款5000萬元;固定資産凈值約928萬元;未兌付投資人資金約4.32億元;涉及投資者人數2156人。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晉興資産的辦公地點在上海市淮海西路的環貿大廈,是上海黃金地段的高端商務樓,租金昂貴。但王冕失聯後,投資者們才發現,晉興資産尚拖欠6月份房租及物業管理費約230萬元。
讓人意外的是,晉興資産的營業執照上顯示註冊資金為1億元。但晉興資産實際控制人王冕將公司股份轉讓給嚴愛民的《股權轉讓協議》上則顯示公司實繳0元。
據了解,認繳資本就是工商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資本,實繳資本則是企業經過驗資認定的實際已繳的註冊資本中的一部分或全部。2014年3月起,公司法調整以後註冊資金取消下限。也就是説以前最低3萬註冊資金現在最低1元就能註冊了。此外還將實繳制改為認繳制。舉例而言,如果你想成立一家註冊資金1億元的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寫明註冊資金1億元,出資時間寫2045年。那麼營業執照上直接寫註冊資金1億元,可以到2045年再出資。這裡的1億元就是認繳,到2045年前的這段時間內往公司基本戶存入1億元,再辦理驗資報告,申報入資資訊,這時候1億元才叫實繳。
可見,晉興資産就是一家並沒有實繳資本的空殼公司。而且,晉興資産的實際控制人王冕對“失聯”似乎早有準備。
工商資料顯示,晉興資産成立於2014年8月。2014年11月,王冕就把晉興資産50%的股份委託嚴愛民代持。同月,晉興資産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嚴愛民。於是王冕成了晉興資産的幕後控制人。從2015年初開始,王冕將公司的資金逐漸劃轉至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和個人銀行賬戶,合計金額約1.5億元。
據投資者提供的資料,晉興資産和海興公司所募集的資金大多沒有真實投向。目前可掌握的投資項目只有一個是和平安創投合作的5000萬元項目。目前晉興資産“未到期應收賬款5000萬元”即指該項目。項目預計收益率為5%,而晉興向投資者承諾的收益率為7%-9%。
此外,晉興資産還提供了一份與“廣州金博物流貿易集團有限公司”的“最高額借款合同”。合同顯示,晉興資産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7年1月24日止,在5500萬元額度內,有權根據借款人需要向借款人分次發放借款。據知情人士介紹,這個項目涉嫌虛構,只是為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營造繼續經營的假像,伺機把晉興資産的資金轉出。
知情人士分析,從晉興資産和海興公司從註冊成立到控制人卷款跑路的情況看,其控制人王冕從一開始就沒打算真實從事網路借貸業務。該人士反應,王冕係1978年出生,早先從事過鋼貿業務,對虛假註冊公司以及可鑽的金融漏洞頗為了解。
網貸之家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6月26日,2016年累計有停業及問題平臺505家,其中良性退出(停業、轉型)的平臺數量為238家,佔比接近50%。跑路類型的平臺數量今年5月有20家。截至6月26日,6月已有22家跑路。而2015年同期,5月跑路平臺數量高達37家、6月跑路平臺數量高達54家。跑路平臺運營時間相比之前有所延長,運營時間長于1年半的平臺佔了大多數,這也表明純詐騙平臺的數量出現下降,跑路的主要原因變成自融、資金鏈斷裂、經營不善、糟糕的外部環境導致平臺選擇跑路等等。
驚魂的民間借貸
除了卷款跑路,也有一些P2P網貸公司、小貸公司和投資擔保公司等參與到民間高利貸的灰色鏈條中,其中不乏為投資者設的欺詐陷阱。
因為買房急需資金,而銀行的貸款又一時放不下來,上海的張先生在房産仲介“S房網”推薦下,聯繫了一家P2P,張先生被告知要先去人民銀行進行徵信資料調取。張先生來到上海市南蘇州路333號的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後,竟發現沿途“XX金融”或“XX貸”之類的公司林立。此外,散發業務傳單的業務員遍佈徵信中心道路兩側。不一會兒,張先生手中已捏著20余張各式名片,大部分都冠以“XX銀行”字樣及標識,但張先生詢問後得知,他們與正規銀行之間毫無關係。
不錯,這些就是民間借貸公司。辦好徵信材料後,張先生來到仲介提供的一家“XX貸”P2P公司。這家公司同樣位於浦東某甲級寫字樓內。看過徵信材料後,他們告訴張先生,有兩種借款方式:一是通過張先生名下的另一套住房進行抵押借款,流程相對快捷;二是依據個人信用狀況的“信用借款”,但手續更麻煩,利率也會稍高。因為放款速度快、借貸利息相對較低,張先生決定採用抵押貸款,對方説次日直接去房産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手續及簽署合同。
簽署合同時,張先生發現該公司的名稱並未出現,借款給張先生的是其公司一位人員。而且張先生拿到借款時,要第一時間還利息,且利息要還給另外一個人。也就是説,與張先生簽借款合同的是張三,而相關利息(符合最高法院4倍利率規定的部分)以及“諮詢費”(超出部分)收據卻是由李四簽。未來“XX貸”公司一旦不予承認,張先生的數萬元高額利息就可能白付。
警覺的張先生要求“XX貸”的這兩名人員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並另行簽署文字證明張三授權李四代收利息費用。他們不情願地表示,此前從未有過這個操作,認為沒有必要,但張先生沒有妥協。
在銀行轉賬之後,張先生簽署了相關收據。隨後,該員工拿出一份“抵押房産授權處置協議”要張先生簽字。張先生發現,明明是借款1個月,該文件卻寫成授權時間為1年,而且張先生要把自有房産授權其再抵押及其他操作。想起房産交易中心工作人員所稱:“7天內房産證暫押在中心,7天后債權人將其取走。借款到期後,雙方應來辦理抵押登出手續”時,張先生不寒而慄。
這表明,如果張先生不慎簽了字,那原本1個月的“抵押期”被偷梁換柱成了1年,而且張先生的另一套房産還被授權由“XX貸”公司隨意處置,後果不堪設想。這份奇怪的授權書,張先生本人沒有簽字,對方竟什麼也沒説。
灰色的高利貸鏈條
由於缺乏監管,操作不規範,涉足民間借貸的當事人要萬分謹慎,稍有不慎就會陷入金融欺詐。上海的程女士就幾乎因為借了高利貸而家破人亡。
據程女士介紹,她平時喜歡到棋牌室打牌,2014年1月,程女士向棋牌室的金先生借了10萬元打牌,利息1.25萬元。借了四個月後,2014年5月,程女士連本帶息還清。
有了這次經歷,程女士不但沒有收手,反而更加信任金先生。2014年8月程女士又向金借款10萬元,金直接扣掉1.3萬元利息後,將8.7萬元現金交給程女士。程女士稱,在金的威逼利誘下,她寫了20萬元的借條。同時,程女士還想和她的小姐妹何女士合夥開棋牌室,又向金借了20萬元,但寫了50萬元的借條。為此,程女士把自己的身份證、房産證都抵給了金先生。2015年7月,金把部分債權轉給林先生,並且70萬元的借條改成80萬元的借條讓程女士簽字。程不同意,幾個人又是哄又是騙,還放打人的錄影給程女士看。這些人告訴程女士,不要擔心,到時候只要還10-15萬元就可以了。程女士於是在借條上簽了字、按了手印。
接下來就更戲劇化了。據程女士介紹,80萬元借條寫好後,林先生轉了80萬元到程女士賬上。然後,金、林和她一道去銀行取款。提出80萬元現金後,金、林給了程女士一個黑色的包用來放錢。出了銀行的門,程女士把包裏的錢全給了他們。
後果就是,程女士堅稱只借了10萬元錢還搭上了自己的房産證。而金、林則一直向程討80萬元欠款。2015年9月,林先生起訴程女士,要其還錢。11月,程女士一審敗訴,提起上訴。但從法律證據角度來説,對方有程女士簽名蓋章的借條、銀行轉賬證明、銀行取款的監控錄影……而程女士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自己是被脅迫的。一審和二審皆以程女士敗訴告終。
上海杜躍平律師事務所主任杜躍平表示,“灰色民間金融”,就是用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遊走在非法與合法之間,甚至是涉嫌合同詐騙、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其他犯罪形式。
杜躍平稱,一些灰色地帶的民間金融糾紛,甚至可以用“恐怖”二字形容:有家破人亡的,有老人被逼而病危甚至死亡的,有居住房屋被高利貸放貸人指定第三人強行低價買走的……而且“灰色民間金融”呈現出“一條龍”生態鏈:甚至有個別律師為這些灰色民間金融服務,擬定好有關利息、賠償金的所謂收條,個別公證人員為高利貸人員作好各種公證書;個別律師幫助高利貸放貸人把抵押房屋變現;後期有類似“打手”的人員將暫時還住在抵押房屋內的受害人及其家屬趕走、並砸壞抵押房屋內廚房、衛生間……更有銀行個別領導和員工,充當“灰色民間金融”的仲介人員,為高利貸公司介紹客戶。為追逐利潤,部分正規金融機構的人員甚至用自有資金參與到高利貸鏈條中。
從泛亞到e租寶,從晉興資産到e速貸,再到無所不在的民間高利貸……從大量的平臺跑路事件和灰色金融泡沫破滅案來看,放縱灰色金融野蠻生長極易引發風險。專家認為,金融市場是各種利益群體和複雜矛盾的交匯點,具有極強的政策性、全局性、滲透性和敏感性,需要專業而嚴格的監管。杜躍平建議,相關部門應該改變目前的治理不力狀況,真正綜合治理合力辦案,包括設立必要的通報和聯合辦公的機制,對用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灰色民間金融”實施有效監管和精準打擊。
(責任編輯:畢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