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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臺“跑路”頻出 如此理財連員工都説不靠譜

  • 發佈時間:2016-04-18 13:59:04  來源:新華日報  作者:趙偉莉 任松筠  責任編輯:畢曉娟

    P2P平臺“跑路”不是新鮮事,從前年至今,已跑了上千家平臺。去年底以來,更讓人觸目驚心,以e租寶為開端,大大集團、快鹿投資、中晉係等一批跑路的財富管理公司、P2P平臺,均涉及金額數百億、投資者上萬。行業剛剛興起,難免會伴隨著混亂,監管層也在加強整治,但對真正“買單”的投資者來説,還是要提高防範意識,多長個心眼,搞清楚財富管理公司管理的是誰的財富。

  懂經濟的員工嚇得辭了職

  王琳(化名),“90後”,2015年畢業于東南大學,目前待業。3個月前,她還是一名財富管理公司的職員,在投入5萬元購買了3個月期限、年化收益率10.2%的理財産品作為轉正業績後,她辭去了工作。原因是感覺公司不靠譜。

  2015年12月底公司成立,今年2月關門,而她購買的産品4月7日到期。位於上海的總公司給出的説法是公司正在談收購,需要資産清算,資金全部延期3個月兌付。最多時,該集團在全國有17家分公司,後來先後關閉了15家,僅留上海和常州兩家分公司。目前,該公司尚有全國各地投資者1000多萬元的理財資金沒有兌付,其中南京40萬元。

  説起為什麼要到財富公司上班,王琳告訴記者,公司開出的月薪高,6000元。試用期3個月,如果想提前轉正,需做業績,即拉客戶找資金,於是只好把自己積攢的5萬元投進去。這種做法在財富管理公司很普遍,叫“帶單入職”,要想保住職位或者升級,就要不停地有資金進入。此外,高薪是誘餌,炫富是標簽。財富公司的員工要依靠讓人羨慕的高薪,吸引更多的資金。無論是e租寶把奢侈品店買空,還是“中晉美女員工炫富”都如出一轍。

  王琳大學專業國際貿易,學過經濟學的理論,這使得她幹了一個月後選擇了辭職。“拉10萬元,提成1000元;拉100萬元,提成4萬。此外,總監和城市經理各提成千分之一,再給客戶年化10%以上的收益。我想不出來什麼項目能這麼賺錢,支撐得了這麼高的成本。”她説,財富公司往往還會拿出政府紅頭文件作忽悠,很多是較窮的邊遠地區的項目,那些地區怎麼可能承擔這麼高成本的項目?

  王琳一直在糾結。她想聯合南京的7-8位客戶去上海總公司討個説法,但其他人並不願意去。她説,以後肯定不會幹這個行業。

  理財需求龐大,賭徒心理想賺一把

  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第三方財富管理佔據整個財富管理市場份額的60%以上;在我國台灣、香港等地也佔到30%左右,而在內地財富管理行業所佔市場份額約為5%。據測算,到2020年我國財富管理市場規模將達227萬億,如果按5%的比例計算,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的市場規模將達到11.35萬億。“預計到2020年,60歲以上的老人將達到2.5億,僅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問題就給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市場空間。”南京財經大學教授陸岷峰説。

  按理來説,財富管理公司涉及的領域專業性非常高,而國記憶體在的財富管理公司則變了形。“國內的財富管理公司處於起步階段,市場門檻很低,規範經營意識差,不少設有資金池,挪用客戶資金,一旦投資失敗就卷款跑路。”陸岷峰説,從業人員主要是銷售,根本不具備代客理財的能力。

  一直線上下野蠻生長的財富管理公司,近來借助於網際網路技術,開始線下線上兼顧,並突破了地域限制,風險隱患更大。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事實上很多財富公司是以前民營擔保公司、高利貸換了套牌子。

  值得玩味的是,從去年至今,網際網路金融平臺不斷“出事”,但是依然擋不住購買者的步伐,“中招”的也越來越多。原因一是當前理財需求龐大,而投資渠道過窄。其二則是賭徒心理作怪,總希望自己獲得高收益,並不是最後的“接盤俠”。同時,理財市場的剛性兌付規則,也給予投資者一定的希望。陸岷峰認為,長期的剛性兌付,引導投資者的風險容忍度越來越低。

  有什麼辦法規範市場

  監管政策和手段在快速發展的網際網路金融面前略顯無力。14日,國務院組織了14個部委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將在全國範圍內啟動有關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專項整治,投資理財列為重點規範領域,為期一年。

  包括江蘇在內,各省份動手要更早一點。上海市公安局發佈資訊,對“中晉係”相關聯的公司進行查處。深圳市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發佈了《關於停止開展房地産眾籌業務的通知》,經偵部門下發《網際網路借貸平臺公司基礎資訊登記表》,對轄區平臺摸排。

  今年年初,我省各地工商局均接到了一份通知,暫停註冊含有“理財”“投資”“資産管理”等詞彙的企業。南京市建鄴區行政服務中心工商註冊櫃檯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月份就接到了省金融辦下發的通知,“理財”二字完全不給用,“投資”有明確的行業限制,“資産管理”也有限制。

  我省剛出臺的《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杠桿的實施意見》中明確,要摸排現有投資理財類公司實際經營情況,支援各地探索對新設投資理財類企業實行有效管理的辦法,並對打擊非法集資保持高壓態勢。

  陸岷峰認為,網際網路金融目前出現的問題是監管與創新矛盾的體現,發展中的問題只有通過監督管理和加快發展來進行解決。對網際網路金融、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這類新鮮事物來説,一味堵死,是否就能徹底規範整治這一市場?到底該怎麼規範整治,才能保證市場規範有序發展?這些問題,都需要更深一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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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資詐騙7種常見形式

  分析近期非法集資詐騙案,我省警方總結出非法集資詐騙的7種常見形式。

  1.通過免費旅遊、贈送小禮品等方式引誘群眾到公司參觀、聽課,以擴大生産經營規模、加快企業發展步伐等為由,以投資保健品、糧油食品等項目,與投資者簽訂《資産擔保借款合同》等,許諾20%至30%的高額年化收益。

  2.利用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公司引誘社會公眾投資,宣稱為境外實力雄厚集團在境內的分支機構,編造吸引人的投資增值項目,許諾高額年化收益,承諾借款到期一次性返還本金。

  3.利用投資連鎖酒店,將酒店經營收益權承包給投資者,許諾按投資額獲取酒店收益分配權,可獲得投資金額20%以上年利潤預期收益,分期退還本息。

  4.利用O2O網際網路創新項目,以經營進口商品等為藉口,引誘簽訂加盟網店投資合同,成為公司投資人及網站會員,許諾高額回報。

  5.假借P2P名義搭建自融平臺,通過發佈虛假的借款項目、標的為自身融資,投資者的資金直接進入不法分子的私人賬戶,用於投資房地産、股票、期貨或以高額利息放貸賺取利差。

  6.開設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宣稱該公司經營項目經過國家相關部門認證,並以該項目得到了國家相關部委的支援、撥款為幌子,對投資者承諾高額回報。

  7.假借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社會成功人士的身份,以幫客戶開展銀行驗資、打資金流水、辦理信貸“過橋”等銀行業務為藉口,承諾支付高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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