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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

監管意見顯效 多家網貸平臺著手細化信披內容

  • 發佈時間:2016-01-07 07:43:43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袁園  責任編輯:畢曉娟

    隨著《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的發佈,P2P平臺即將邁入有監管的時代。為了符合監管要求,不少P2P平臺已開始進行整改。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近日,多家P2P平臺開始披露標的資訊,公開借貸人個人資訊、抵押物、資金用途、風控資訊等多項內容,讓借款標的資訊更直觀地呈獻給投資人。

  相比之下,部分發售活期理財、基金、保險、信託等産品的P2P平臺則反應有些遲緩。記者瀏覽多家相關P2P平臺網站發現,這些平臺仍在發售相關産品,且資訊也未做出調整。

  業內人士表示,披露標的資訊只是P2P平臺順應監管的第一步;接下來,相關P2P平臺會逐漸調整業務,以達到監管的要求。

  資訊披露正在悄然改變

  《意見稿》明確要求,網貸仲介機構做好融資資訊披露及風險揭示,並細化到仲介機構需要向出借人披露包括借款人基本資訊、融資項目資訊、風險評估及可能産生的風險後果。

  在上述《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一週後,P2P平臺也開始了調整工作,資訊披露成為其了響應監管的第一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積木盒子、91旺財、開鑫貸、人人貸、短融網、金融工場等多家平臺標的披露資訊已經針對監管要求進行了調整,對監管要求的基本資訊作出披露。披露的內容多集中在項目資訊、風控資訊、還款計劃、項目歷程、投資列表等方面。

  以短融網的車押寶為例,在項目投資頁面,可以明確看到抵押車輛及貸款人的相關資訊,車牌號、車輛檢測報告、評估價格、個人身份認證等均被以文字或圖片的形式呈現出來。其他完善披露資訊的平臺也均在這方面做出了改變,只是披露資訊的方式有所不同。

  一些平臺除了披露個人基本資訊外,還會公開借款人的學歷、職位、從事行業、收入、婚姻狀況等資訊。

  值得一提的是,借款人的完善資訊要在投資後才能看到。對此,紫馬財行CEO唐學慶表示,按照監管要求,平臺應該公開借款人的全部資訊,讓投資人在投資之前就能很好地了解項目標的,但這涉及到個人隱私問題,平臺只能覆蓋一些能顯示個人身份的資訊,去保護借貸人的個人隱私。“畢竟法律對個人隱私也是有保護的,平臺也只能在法律的規定的界限內盡可能地公開相關資訊。”

  業內人士表示,完全公開個人資訊會對借款人的個人生活和工作造成影響。除了個人隱私安全,還會有一些投資人頻繁給借款人打電話,去核實借款人的個人資訊和借款用途,給借款人造成影響。為減少這樣的事情發生,很多平臺只能採取先投資、後公佈借款人詳細資訊的方式。不過,這並不影響投資人投資,因為平臺公佈的資訊已經較完善了,投資人通過這些資訊可以有一個大致的認知。

  業內:P2P平臺將“動起來”

  值得一提的是,P2P的整改並未僅限于資訊披露,多家平臺已在做業務、資金存管、風險控制等方面的整頓。

  1月4日,金信網已接入央行旗下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資訊共用系統,實現平臺與官方系統平臺的數據對接,增加平臺的風控能力。同日,小豬罐子公佈了與華興銀行的戰略合作意向,宣佈將就資金存管業務合作深入交談。

  對此,業內人士稱,“動起來”將成為近期P2P平臺的一個現狀,尤其是在資金存管方面,會有很多平臺與銀行達成合作。唐學慶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紫馬財行也已經完成了與微商銀行和中信銀行的洽談,正在走具體的流程和相應的對接過程。“監管只給了18月的過渡期,作為平臺方,我們希望在三個月的時間內把該調整的基本都調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相比之下,部分發售活期理財、基金、保險、信託等産品的P2P平臺則反應有些遲緩。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P2P肯定是不能做活期理財的,這不屬於其經營範圍,但調整起來需要時間,畢竟不是小數目。而對於發售基金、信託等産品,監管目前還未給出詳細説明,但肯定是不允許混業經營的,或許P2P平臺可以通過分離主體的方式去拿牌照,但怎麼實施還未有定論。

  業內人士表示,很多P2P平臺不甘心只做通道,尤其是一些已經有規模的企業,會通過拆分主體、爭取牌照等方式,在監管允許的範圍內實現多元化經營的目標。“監管辦法裏規定了P2P不能發售基金、保險、信託等産品,説的是同一個主體不能幹這件事情,但不代表不同主體在一個平臺不能幹這件事情。”唐學慶表示,“目前,我們正在想辦法申請牌照,希望能順利拿到相應的業務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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