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洗牌加速網貸新政或扭轉“劣幣驅良幣”
- 發佈時間:2015-12-30 08:44: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作為網際網路金融企業,我們選擇將資金進行銀行存管的原因很簡單,就是出於對金融的敬畏之心。”積木盒子創始人董駿帶領著積木團隊,在一面蓬勃發展、一面“血流成河”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中廝殺三年,衝進第一陣營,並成功接入民生銀行系統,成為第一家與銀行完成系統對接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
“很榮幸成為第一家與銀行進行系統研發的互金企業,雖然我們是小白鼠,但是近10個月的研發和對接,讓我們更加了解了這個行業的金融本質,我們也更加小心翼翼地去經營這件事情。積木之前的客戶資金是存管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這個第三方不是一個銀行級別的金融機構。雖然合作夥伴很大,我們不認為他會出現問題,但理論上一旦發生風險,將馬上感染到客戶。”董駿坦言。
銀監會發佈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明確網貸平台資金應該實行銀行存管,並增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多位業內人士預測,明年中小平臺的生存壓力將加大,而行業也將在洗牌中更加規範,逐步扭轉目前“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隱患 風險頻發 問題平臺達三成
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2月15日,今年問題平臺數量已達843家。而自P2P興起,我國問題平臺數已累計超過1000家,約佔網貸行業總平臺數的三分之一,其中過半平臺壽命不超過半年。
小牛線上首席運營官余軍稱,網際網路金融作為傳統金融的一種有效補充,發展前景巨大。然而,在行業迅速擴張的同時,攜款跑路、平臺倒閉、壞賬高企等負面消息不時爆出,使整個行業的安全性與合規性受到質疑。
“今年問題平臺的增多,最主要的原因是平臺基數增大,問題平臺數就出現了相應上升。P2P作為新興、熱門的融資方式,吸引了一些其他行業的企業進入。不排除其中一些新進入者本身不具備從業資質,開設P2P是為了填補之前的資金缺口,或者為關聯企業提供融資、甚至自融。”開鑫貸總經理周治翰告訴記者。
從年初裏外貸“爆雷”,到年中配資平臺整頓,再到年尾行業再迎倒閉潮,今年P2P網貸的風險屢被提及。團貸網首席執行官唐軍表示,其實這些問題平台中,有一大部分不是P2P企業,而是線下的非法集資公司。這些公司披著P2P的外衣行詐騙之實,騙取了大量投資人資金。
除去純詐騙公司外,經營不善的問題平臺也在今年大幅增多。金信網副總裁王鳳華稱,經營不善與目前的“資産荒”關係密切。下半年以來,實體經濟持續下滑,中小微企業面臨生存困境,訂單量減少,企業擴大再生産的積極性不高,借款端需求持續萎縮,逾期率居高不下,這些都直接導致了平臺生存困難。
“當然,這也是行業發展的必然結果。目前行業進入洗牌期,大平臺優勢凸顯,中小平臺由於難以承受高額的獲客成本、徵信成本、技術成本、風控成本,都會容易被洗牌出局。”拍拍貸首席執行官張俊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出擊 千呼萬喚 網貸管理辦法出臺
由於行業長期處於野蠻生長狀態,並累積了大量風險,因此銀監會的管理辦法細則也一直備受關注。而《徵求意見稿》的出臺,從多個方面對網貸行業提供了規章制度,使之有章可循。
宜信首席戰略官陳歡認為,《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市場自律為主、行政監管為輔,行為監管為主、機構監管為輔的監管原則,既有助於繼續推動網貸行業的持續創新,又能夠通過自律與他律使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管理採用備案制,減少行政審批,更強調事中、事後監管,為行業持續創新創造了更大空間。
意見稿要求網貸機構須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包括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基本資訊、融資項目基本資訊、風險評估、可能産生的風險結果等;還要求網貸機構對自身撮合的所有項目的相關情況,包括交易金額、撮合的借貸餘額、最大單戶借款餘額佔比等進行充分披露。
九斗魚首席執行官郭鵬認為,網貸機構資訊披露得越全面、越準確,消費者的風險承擔意識也會越強烈、越主動,市場就不會形成所謂“劣幣驅逐良幣”的非理性結果。這對於改進網貸行業形象、提升網貸機構公信力、防範行業風險、保護出借人與借款人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徵求意見稿》還對目前大行其道的線下業務進行了嚴格規定,指出除信用資訊採集、核實、貸後跟蹤等風險管理必要環節外,網貸機構不得在網際網路、固定電話、行動電話及其他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開展業務。
另外,《徵求意見稿》不對平臺標的進行金額限制,給了平臺一定自由和發揮空間。投之家首席執行官黃詩樵表示,由於平臺不是金融機構,也不存在杠桿,因此可以不限制標的金額,根據平臺自身的風控能力設定標的金額大小,這有利於平臺實際業務的開展。
“總之,細則一旦落實,將進一步淘汰一批劣質平臺,同時也會促使更多平臺轉型,尋找新的模式或出路。”愛財有道首席運營官王楊告訴記者。
改革 政策定調 行業洗牌加速推進
此次《徵求意見稿》亮點之一為採用負面清單制的底線監管思路。網貸之家聯合創始人朱明春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註冊資本金、企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網路安全資格認證這類前置審批都取消了。現在監管的思路注重事中和事後監管,而負面清單則明確了行業的合規邊界和禁止行為。
意見稿規定的十二條企業禁止行為既包括此前已經提及過的不能設資金池,不能拆標,不能自擔保,不能虛假宣傳等,又新增了禁止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産品,禁止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等業務等。
“由此看來,銀監會對於P2P的監管,基本上沿用了《網際網路金融指導意見》分業監管的思路。P2P不得銷售基金保險信託,不能從事眾籌,説明混業經營並未獲得支援。這也是監管層一個大體思路。”點融網聯合首席執行官郭宇航説。
《徵求意見稿》的另一大亮點,也是關乎平臺存亡的規定,則是再度明確了資金銀行存管的要求。意見稿規定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
“其實意見稿沒出臺之前,很多企業就在主動尋求銀行存管,但銀行對這塊業務一直有許多顧慮,真正和銀行進行存管合作的平臺寥寥無幾。不過此次意見稿中明確説明存管銀行不對所投項目承擔風險,做到盡職免責即可,因此資金銀行存管未來應該會有所破冰。”朱明春補充道。
網貸之家數據顯示,目前有近30家平臺與銀行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約佔目前平臺總量的1.2%。不過,真正和銀行達成系統對接的平臺為數不多。
“總之,在負面清單和銀行存管的監管要求下,不規範的中小、草根平臺基本喪失了發展機會,而大型平臺也要進行業務調整才能完全合規,P2P行業將由此進入規範和完善的第二階段。明年,整個行業發展將越來越規範、越來越透明。”郭宇航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