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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星期五

負面清單管理有放鬆 P2P監管細則出臺還早

  • 發佈時間:2015-12-10 09:03:52  來源:東方網  作者:張夏楠  責任編輯:畢曉娟

  原本預計在今年年底出臺的P2P監管細則看來又要延期了。

  近日有消息稱,監管細則將在年內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預計明年年中落地。對此消息,央行支付清算協會網際網路金融專業委員會成員的合力貸CEO劉豐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徵求意見稿隨時可能下發,但真正政策出臺還早。紅嶺創投董事長周世平則表示“目前還未有更確切的消息”。

  P2P行業從去年3月正式歸口銀監會監管,對於監管細則的出臺已經有過多次預期,但都未真正落實。本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政策延期的背後更多是監管對於行業創新的呵護,但也使一些風險事件失去評判的依據。

  又見“細則”

  早在今年3月,就有消息稱,在銀監會的一次閉門會議上,一份成文的P2P監管細則向參會的地方金融辦及行業協會徵求意見。

  當時所流傳的細節包括了3000萬元註冊資本的最低門檻及10倍杠桿限制;不能有物理的理財網點;不能有超過500萬元的大額標的;不允許“拆標”,不能債權轉讓;不能有秒標等。

  5月份,又傳出幾項對類資産證券化業務的禁止性規定,如禁止“對相關項目進行資産證券化處理或發售理財産品”、“將融資項目的收益權益與基礎資産相分離”等。

  《財新週刊》在近期報道中又提出了“負面清單制”,包括P2P不得進行自融自保;不得直接或間接歸集資金;不得承諾保本保息;不得向非實名用戶推介項目;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發放貸款;不得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將前後的消息對比後不難發現,很多禁止性規定並未被列入負面清單中,負面清單的管理明顯放鬆了許多。

  對於此次披露的部分條款,劉豐認為,既然定位為資訊仲介,對註冊資本和金融杠桿當然不應該有太多要求,負面清單管理也靠譜。“但是以後應該會對仲介行為有更多要求和限制,包括資訊透明、産品、經營情況定期披露、審計介入等。”他表示,細則不可能在今年出臺,但此前也確實有説法稱出臺政策會有18個月過渡期。

  翼龍貸董事長王思聰也認為細則在年底之前出臺比較難。“對監管來講,如何做到既相對寬鬆、有利於行業發展,又要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是一種智慧。需要的時間會更長。”他稱,“2014年時我曾提出,監管期已經過去,再提監管意義不大了。當然不監管也不可能,最好就是底線監管,剩下的就是在發展中解決問題。”

  金融工場董事長魏薇認為,實行負面清單制而非牌照制,相對較寬鬆,實際操作起來對行業影響也最小,是在行業還沒有完全發展成熟的情況下最有效的做法。但未來的實際執行過程,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細節。

  針對無註冊資本門檻,她認為,“雖然網貸僅僅是作為資訊仲介,但對於金融資訊準確性和風險性的識別能力還是需要相當成本和資質。”目前行業跑路詐騙頻發,也是因為幾乎沒有門檻所致,“個人認為,門檻不宜過高,但也不宜完全放開。”

  未決的爭議

  監管細則缺失,令P2P屢屢爆發的風險事件缺少了判定的依據。

  今年7月由央行等十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中對網路借貸雖已有相應描述,但還是以框架性規範為主,許多細節尚待進一步確認。

  例如,《指導意見》中提到“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資金自身資金分賬管理。

  消息既出,之前以第三方支付託管為主的模式向所謂“聯合存管”遷移。在原有模式中引入合作銀行後,由第三方支付提供賬戶系統、支付結算、數據運營等服務,由銀行開立資金存管賬戶,對存管專戶進行監管。

  一城商行的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根據平臺的背景、資質、用戶量等的不同,該行提供直聯及第三方聯合存管兩套方案。但是“接觸得比較多,實質性對接比較少”。

  從行業整體來看,採用所謂直聯方案的平臺也是屈指可數。究其原因,一是銀行擔憂P2P風險會傳導到自身,資質審核較為嚴格;二是也有平臺表示,希望在投入大量成本之前得到監管對於條款的解釋,明確聯合存管等方案是否符合監管要求。

  上述城商行人士表示,由於《指導意見》並沒有給出資質審核的參考標準,“我們只能是借助於以往的一些經驗,主要考慮像註冊資本、平臺背景、高管經歷等外在的可量化的指標來做審核。”

  《指導意見》還提到了“從業機構應當對客戶進行充分的資訊披露”,但需要披露到什麼程度並不清晰。這讓一些試圖提供評級的第三方機構處境尷尬。

  今年年初,大公信用數據有限公司針對網貸平臺不定期發佈預警觀察名單,引發行業爭議。資訊披露不規範幾乎是進入預警名單和黑名單的企業的“通病”。針對沒有明確要求資訊披露到什麼程度,大公的標準是否苛刻,大公方面曾向本報記者回應認為,“作為評級機構的主動評級,不需要考慮監管怎麼定義”,只要某一環節存在風險,就有義務提示。

  而眼下,另一家發佈評級報告的公司融360被P2P平臺短融網告上法庭。前者兩次在報告中將後者評為C級和C-級,並給出“C-級平臺整體實力最弱,風險較高,投資需特別謹慎”的意見。短融網認為融360的評級沒有依據,對其品牌和信譽造成損失。這起案件即將於15日在智慧財産權法庭開庭,是國內首單網貸評級訴訟案件。

  除上述兩點外,又比如如何量化合格投資者制度,如何界定《指導意見》中所禁止的增信行為等細節,都有待明確。

  沒有監管約束,行業在獲得快速成長的同時也積聚了風險。

  根據深圳警方11月27日的一次通報,今年以來深圳市公安局大力查處P2P網路借貸領域非法集資案件。截至今年10月,共查處P2P非法集資案件44宗,破案34宗,逮捕犯罪嫌疑人113人,移送審查起訴84人,初步統計涉及投資者約4.5萬多人,涉及金額23.7億多元。

  網貸之家和盈燦諮詢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1月底,P2P網貸行業累計交易額已經超過1.2萬億元,貸款餘額中74%的數據是今年的新增量。而從11月來看,前50家平臺的總貸款餘額佔到行業的86%以上,總成交額佔到77%以上。

  早在去年6月,陸金所董事長計葵生就曾表態認為,經歷一年半的市場洗牌,P2P將形成10家以內的平臺佔據50%~60%的市場格局。

  盈燦諮詢分析師于百程認為,現在來看行業洗牌和集中的情況接近於計葵生的預計。但也還沒有出現一家獨大的現象。對於大平臺來説,未來依然存在擴張的空間,小而美的平臺也將憑藉對某一細分領域的熟悉程度和資源,有不錯的前景。

  “在這個行業,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是真實存在的。但對任何行業來説,監管都是落後的。任何創新都是要付出代價的,要做好承擔代價的可能性。”王思聰表示,網際網路金融有其自然的屬性和發展軌跡,跟傳統的網際網路或傳統的金融都不太一樣,其會遵循市場的規律進行自我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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