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統計監測只是第一步
- 發佈時間:2015-12-01 03:36:19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近期,央行將網際網路金融統計納入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擬與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共同研究制定網際網路金融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共同規劃和建設高起點網際網路金融統計分析監測大數據系統。
此前,由於缺乏基礎統計數據,我國對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的認識與判斷處於困惑狀態。因此,建立和完善網際網路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它既是各級政府加大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力度的有效手段,更是應對網際網路金融飛速發展的現實需要。一方面,截至2015年6月底,正常運營的P2P網貸平臺達2028家,比2014年底增加了28.76%,成交量近萬億元。這麼體量龐大的網際網路金融,由於缺乏統計數據分析監測體系,致使監管措施跟不上,給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蒙上了陰影。另一方面,央行此次將網際網路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網際網路保險、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等七個業態納入統計數據範圍,基本囊括了網際網路金融全部業態,抓準了網際網路金融監管要害,為今後網際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屏障。
不過,央行此舉只是將網際網路金融業引向健康發展的第一步,要達到防範化解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的目的,目前來看,還需在機制建設上加快進度,尤其在法治化進程中更應有所作為;否則,網際網路金融統計監測體系也只是無法發揮監管作用的一具“軀殼”。
建議儘快推出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機制,對網際網路金融業態經營範圍、經營手段和經營方向進行明確規定,既防止“過左”又要防止“過右”。雖然已有《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但監管還沒有納入法治軌道,使網際網路金融依然處於灰色邊緣,這種局面必須改變。其次,加強監管協作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將監管覆蓋全部網際網路金融業態及其活動過程。同時,提高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社會參與度和透明度,使網際網路金融風險能隨時暴露在公眾視野之下,使其混亂行為失去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