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監管細則擬擴大徵求意見範圍
- 發佈時間:2015-10-28 07:1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鄭夢琦
備受關注的P2P監管細則一直懸而未定,近日,《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細則在徵求了央行、證監會、保監會三部委意見並呈報國務院審批時,被要求擴大徵求意見範圍。有業內人士指出,如果細則要增加協調多個部委的意見,估計得幾個月才能落實,年底恐難出臺。
知情人士透露,P2P的監管細則初稿數月前便早已制定完成,但是在徵求部委意見時,只主要徵求了央行、證監會和保監會三家意見,對此,國務院認為,7月18日出臺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尚且徵求了十部委意見,P2P監管細則雖由銀監會牽頭制定,但仍應擴大徵求意見範圍。
據透露,目前,銀監會已在積極協調更多部委加入徵求意見範圍,並向超過十個部委徵求意見,但是由於P2P網貸行業尚屬於新生事物,各部委對其了解度與接受度參差不齊,監管細則要將各方意見進行協調統一恐怕還要花費更多時間。
對於行業監管細則,此前監管層就頻頻在P2P公司進行調研,並向業內人士徵求意見。據記者了解,業內人士的建議也多集中在以下幾方面:首先建議細則設立行業準入門檻,將不符合規定的平臺清除出市場。金信網首席運營官安丹方表示,P2P需設立準入門檻,避免僅有小規模資金的創業者都來從事P2P,避免缺乏基本金融風控能力的平臺快起快倒。而準入門檻應具體從從業人員資質門檻、資金門檻、安全技術門檻等多方面進行要求。具體到比如監管層可考慮提高P2P平臺註冊資金,實繳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等。
其次應確保P2P資訊仲介的性質。拍拍貸CEO張俊認為,此前央行牽頭出臺的《指導意見》就已經明確了P2P的資訊仲介定位,因此細則中應該對此部分加以明確,可以通過不得設立資金池、嚴把産品風控、不得自融等具體手段進行規範。
第三建議細化P2P資金銀行存管要求。紫馬財行創始人唐學慶認為,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目前的痛點在於,在缺乏銀行資金託管的情況下,很容易形成資金池,造成平臺用戶資金的錯配和濫用,危害平臺用戶的資金安全,因此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本身急需銀行的監管與支援。無論是銀行+第三方支付的方式還是銀行直接存管的方式,希望可以明確界定灰色地帶的定義,規避觸線風險。
最後建議建立資訊披露制度。安丹方建議在建立資訊披露制度時,可以從對監管層披露和對投資者披露兩方面著手:第一,建立合規報數體系。由普惠金融辦和金融局牽頭,建立針對P2P平臺的報數體系,制定報數規則,設計電子報數系統,並成立統一數據庫。第二,引入年報監督,平臺定期向投資人公開平臺成交金額、貸款數據、社會責任等資訊和數據,方便投資人及時了解平臺的經營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