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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前海引入股權眾籌融資 6成融資租賃企業涉外

  • 發佈時間:2015-10-26 10:51:15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張瑋  責任編輯:畢曉娟

  從前海入駐的金融企業看,涉外企業數量較少,僅佔3.2%,而融資租賃企業佔比則達到了60%以上。

  製圖:楊佳

  從前海入駐的金融企業看,涉外企業數量較少,僅佔3.2%,絕大多數是港澳台獨資企業。而融資租賃企業則是前海涉外企業佔比最高的一種新興金融業態。金融業作為前海的支柱産業之一,目前發展如何?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日前通過國內首個組織機構實時統計分析平臺深圳市組織機構大數據觀作出分析。

  涉外金融企業佔比3.2%  

    前海金融業態主要分為傳統和新興兩大類。前者以銀行、保險、證券等為代表,由於審批嚴格,企業數量較少;後者作為現代服務業的一支新生力量,以商業保理、網際網路金融、融資租賃和小額貸款公司等為代表,企業數量眾多,並被稱為類金融企業。

  截至2015年7月底,前海註冊登記的金融及類金融企業已達21331家,已形成較為完整的金融産業生態鏈。但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直言,從前海入駐的金融企業看,涉外企業數量較少。

  在新興金融業態中,絕對數量最多的是股權投資企業,有7681家,註冊資金4016億元,分別佔前海金融企業的36%和31.1%;相對優勢最突出的是商業保理、融資租賃和網際網路金融,分別佔全市同類企業總數的91.7%、86.3%和86.2%。“即便是從全國範圍看,前海的商業保理企業數量佔全國的比重超過六成;網際網路金融公司一半以上為P2P網貸平臺,每月以10%的速度增長,貸款規模約佔全國30%,佔廣東省一半以上。”

  融資租賃企業六成涉外

  前海的政策優惠、寬鬆環境,“到前海去”已經成為許多網際網路金融公司的新風潮。目前,網際網路金融上下游産業鏈都可以在前海找到,包括支付企業有49家,眾籌類有11家,數據類有63家,徵信類有6家,要素交易平臺有18家。“前海管理局正努力試水‘網際網路投行’,引入了‘投行圈’股權眾籌平臺等網際網路金融創新形態,為入駐的中小企業解決融資籌資難題,前海‘網際網路金融’的行業形態正被激活。”

  在商業保理方面,相比天津、上海等保理業開展較早的區域,前海後來者居上,短短兩年時間即涌現出上千家商業保理企業,但該院坦言,公司數量與業務開展數量並不成正比,“真正運作起來的不到1/5”。“商業保理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政策配套細則不明和監管相對缺失。”該院稱,至今為止,該行業標準僅針對港、澳服務提供者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或外資企業制定,內資企業還沒有明確監管部門,也未出臺任何政策進行規範和扶持,亟待出臺相關政策。

  此外,繼天津、上海之後,前海已成國內融資租賃的“第三極”,且有276家為港澳臺和外商企業,佔全部融資租賃企業的60.9%,是涉外企業佔比最高的一種新興金融業態。“我國融資租賃業現在每年以30%-40%的增幅上漲。很多國家還將工廠設備、建築物租賃,説明前海融資租賃業的發展還大有可為。”

  “改革創新失誤幹部應酌情減輕處理”

  針對前海金融業現狀,該院也給出建議。在園區建設上,該院表示,前海各項基礎設施建設還處在開發當中,周邊配套設施尚不夠成熟配套,除少數企業在前海自有或租借辦公場地所外,其餘入駐企業均採取挂靠商務秘書公司的形式入駐,其實際經營地分散在全市各區,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企業的經營發展,應儘快實現“入駐前海、經營前海”。

  在政策上,股權眾籌、商業保理、網際網路金融、融資租賃等新興金融業態極易涉及法律問題。“目前入駐前海的新興金融業態企業,具體的經營範圍和可經營事項等還有待進一步明確,註冊登記等部門應做好研判,審慎地解決政策明晰問題,實現‘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該院稱,目前,國家層面已將多個金融改革項目下放到部分省市(地區)先行先試,但其中部分項目並未包含深圳,或者是深圳稍後於其他城市試點等。深圳應主動爭取國家層面的政策支援,提前破題,以此創造出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成果。

  此外,建議特別提到,前海應營造“鼓勵改革、寬容失敗”的氛圍,對於在金融改革創新中出現失誤的有關部門和幹部,符合相關條件的,可酌情減輕或免於組織處理,同時明確容誤的條件、程式和結果應用,以消除顧慮,調動幹部改革創新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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