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排擠"小貸空間:首季廣東小貸公司停業逾20家
- 發佈時間:2015-07-02 09:41:56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21世紀經濟報道從知情人士處獲悉,2015年第一季度僅廣州地區共有5家小貸公司停業清收,合計逾15名小貸公司高管下崗重新就業。
這並非個例,“09年試點至今,部分區域的小貸公司發展已經逐漸見頂。以廣東地區為例,小貸公司整體規模逾400家,但步入2015年省內小貸公司停業超過20家,股東有意向退出小貸行業的超過5家。”一小貸行業資深人士透露。
另據記者獲悉,新修訂的廣東省地區小貸公司管理辦法有望于近期出臺,亮點有三:包括融資渠道拓寬、杠桿率放開、經營範圍擴大。
近年來,小貸行業經營兩極分化的現象日趨嚴重,一邊是小貸公司為破解融資桎梏而掀起的上市風潮,而另一邊更有不少小貸公司的經營現狀每況愈下,更有甚者抽逃資本金或涉及違規經營,監管對行業亂象的重拳整治未曾停歇。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2年起至今,海南、安徽、山東、遼寧等多省市已陸續取消數十家小貸公司的業務經營資格。央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局長焦瑾璞此前公開透露,2013年至今年年初,全國已有72家小貸公司退出市場。
然而,小貸公司的主動退出或被動清退尚在加速,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全國共有逾150家小貸公司登出牌照。
截至2015年3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8922家,貸款餘額9454億元,一季度新增人民幣貸款僅為22億元。
小貸公司從兩年前的香餑餑演變至今日之“冷場”,多名業界人士感概,P2P的“排擠”是一大要素。
小貸牌照遇冷
“由於本公司私人股東與國企股東經營理念上的矛盾激化,自2014年11月到現在均不準對外做業務。公司經營近兩年,2億元資本運作的實際稅後資本回報率達12%左右,受新常態經濟下行壓力及本人能力的局限,出現了2500多萬的項目正在走仲裁程式或正在申請執行階段,經民營股東(佔總股本50%)提議,解散經營團隊,只留下業務總監、風控總監處理仲裁項目及存量貸款的催收清收工作。”日前,一封關乎于金駿小貸解散的離職信流傳于廣東省內的小貸圈子中。
“隨後,將由廣鋼委派參與經營的財務總監負責公司全面工作,留下與廣鋼有直接關係的2人與民營股東有直接關係的1人,其餘人員均按勞動法執行補償後,擬從6月1號後解聘。”前述離職信中如是坦陳。
據多位受訪民間金融人士介紹稱,2013年適逢小貸行業的衰落,市場的後起之秀P2P機構的興起,無疑是導致小貸公司牌照遇冷的一個重要原因。
一方面,融資杠桿率和渠道受限,除重慶、海南、四川、浙江等地最高融資比例可達100%-300%不等,其餘多省市小貸公司的融資杠桿率均受限于“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另一方面,跨地區經營的不被允許、稅負較重亦是制約小貸公司發展的一大難題。
“相較之下,P2P機構經營條件受限則少得多。故既有部分小貸公司轉而設立P2P,亦有希望進軍該領域的民營資本,再三衡量後選擇設立P2P平臺。”華南一小貸公司高管稱。
廣東南方金融創新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貝碩對記者表示,“自去年起民營資本進入小貸行業的熱情大幅消退。對部分新設小貸公司的國有企業或金融機構而言,其更看重的是全牌照、業務佈局的功能需要,而非出於追求經營回報的考慮。”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2014年東莞民間金融街獲批可以設立15家小貸公司,但截至5月僅2家小貸公司進駐其中。
然而,這僅僅是全國小貸行業的一個縮影。數據顯示,無論是小貸公司的新增設立數目、貸款規模的增速,抑或小貸牌照的登出數量,無不昭示著行業的發展正在放緩。
去年11月,四川成都瑞達峰小貸在媒體刊登公告,稱該公司決定登出,這是該地區去年下半年繼成都高新共贏小貸公司登出後的第二家小貸公司,同期正在向四川省金融辦申請牌照登出的還有數家小貸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小貸公司的主動退出或被動清退尚在加速。2014年全國共有逾150家小貸公司登出牌照,其中僅內蒙古區域登出牌照的小貸公司已逾30家。
小貸新規醞釀出臺
在小貸公司退出行業的另一面,部分區域金融辦對小貸牌照的發放亦進一步收緊。
如四川省金融辦對小貸牌照的審批則日趨嚴格,成都地區原則上已不再審批新的小貸公司;江浙地區某市2015年的小貸公司發展規劃中提到:為保持小貸公司合理適度競爭,原則上今年不再批設新的小貸公司。
導致“牌照遇冷”的另一關鍵原因仍在於,小貸行業的資本回報率正在大幅下滑。
“前兩年行業回報率可以達30%以上,再不濟的也有20%,這吸引了大量民間資本進入。”前述小貸公司高管稱,“但隨著實體經濟下行,放貸規模大幅放緩,逾期、不良‘噌噌’地往上冒,有的公司是有額度也不敢放,去年部分小貸公司資本回報率還不到10%。”
21世紀經濟報道最新獲悉,新修訂的廣東省地區小貸公司管理辦法有望于近期出臺。
前述人士透露,新管理辦法意見稿中的亮點有三:融資渠道拓寬、杠桿率放開、經營範圍擴大。
“根據管理辦法的意見稿,小貸公司融資方不再受限于銀行,而是放寬至‘民間資本、資質優秀的P2P平臺’等,這意味著融資渠道受限的頭號難題將得以打破。”他進一步解釋稱,“融資杠桿率亦將從現階段的1:1拓寬至1:2。”
值得注意的是,新管理辦法中第三個亮點在於“小貸公司經營範圍將擴大”:除貸款業務外,小貸公司還可以涉足股票、債券交易、企業財務顧問、擔保、票據貼現等業務,使得其經營收入更為多元化。
“但就目前而言,取消小貸公司經營地域限制並不現實。而關乎小貸公司的定位,是延續一般工商企業(非金融機構)的身份、抑或重新厘定為‘專業放貸機構’,多方仍有爭論。”前述人士對此毫不諱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