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問鏈家事件:地産互金産品安全嗎?
- 發佈時間:2016-02-26 07:2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消費者莊先生和黃先生在上海鏈家的購房遭遇,把鏈家金融業務推到風口浪尖。加之剛剛引起軒然大波的鑫琦投資兌付危機,都讓我們不得不重視地産金融領域的風險。
本期房産週刊選取部分地産類網際網路金融産品進行風控測評,以便了解這些金融産品的抗風險能力。此次測評主要從三個維度進行。第一,P2P渠道獲得的各類資金,將會被企業運用到哪?第二,一旦出現貸款違約,放貸企業能否將抵押品迅速變現?第三,這些理財産品所標榜的收益率,實現的可能性有多大?
猴年之初,鑫琦投資遭遇兌付危機,這在整個地産金融領域引發軒然大波。由於風控措施不到位,資金管理不嚴格,地産金融領域目前存在不少高風險金融理財産品,稍有風吹草動,或將出現兌付危機。
2月23日,上海市消保委對消費者經常使用的網上房産仲介交易體察進行通報。兩起案例中,消費者莊先生和黃先生在鏈家購房的遭遇,不僅讓鏈家處於風口浪尖,更將鏈家在金融領域的産業鏈推到了前臺。《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鏈家官網發現,鏈家金融大致分為三類:一類是鏈家理財,一類是鏈家的金融産品,還有一類是鏈家資金監管業務。
兄弟公司相互擔保?
記者從鏈家官網了解到,其理財業務就是P2P業務,通過融資方式來實行資金交易,資金來源主要有三部分:一個是鏈家自有資金,這主要來源於鏈家員工,此外就是在鏈家的P2P平臺上的各種標的融資。
一位長期從事P2P法律研究的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該資金流向並不公開,資金流向哪其實並不清楚,只知道是P2P産品,但沒有産品的具體用途以及借款人的資訊,所以資金款項是否確實用於他們的金融産品無法得知。
根據鏈家官網的介紹,這些資金均用在了鏈家的各項房屋交易上。具體情況則體現在鏈家的金融産品上,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贖樓,業主賣房遇到銀行按揭貸款未還清的情況,鏈家出資將銀行貸款還清贖樓;二是尾款墊資,買房客戶已經向銀行申請貸款,但因審批流程等問題不能及時拿到貸款,而與業主簽約到期需付款,鏈家向其墊資;三是過橋貸款,業主買房同時需賣房集資,但買賣時間可能並不合拍,業主可以把房子向鏈家抵押貸款。
一位熟悉理財業務的仲介人士告訴記者,贖樓主要是解決業主還款問題,尾款墊資是過完戶以後,買家拿到産權證,作抵押登記,才能放款給業主。
鏈家的資金監管業務在外界看來也有些奇怪。一位法律界人士向記者表示,首先,鏈家有類似于支付寶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理房通。資料顯示,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是鏈家集團旗下第三方支付平臺,于2014年7月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也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家持牌房屋擔保支付平臺。
業內人士介紹稱,鏈家理房通的主要功能類似于淘寶的支付寶,購房者預付的定金與購房首付款被理房通凍結在第三方賬戶,直到房屋過戶結束後才將資金解凍,轉給賣房客戶,避免出現因房屋産權問題導致買方客戶無法過戶,或因買方客戶購房資金不夠,致使賣方客戶“錢房兩失”等現象的出現。
一般而言,銀行監管模式是買房人把錢給銀行,銀行在一切購房手續完成後將錢打給出售方。業內人士表示,資金監管三方足矣,一般是交易雙方和第三方平臺。而一位接近鏈家理財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鏈家的資金監管模式是四方合同:理房通(平臺)、中融信(擔保公司)和交易雙方。具體流程是購房人先對理房通賬戶進行充值,然後自行將錢轉到中融信在理房通的賬戶裏,理論上説,這筆錢是凍結狀態,但現在這筆資金轉到了中融信的賬戶之後就完成了第三方支付業務。需要指出的是,交易雙方放在理房通的資金,鏈家不支付任何利息。
上述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當購房者的錢進了理房通之後,轉而又進入了中融信的賬戶,這個錢就是中融信的了,理論上中融信就可以花這筆錢。
鏈家理財真正盈利的地方正是在此,據其官網顯示,鏈家60天“定期寶”的收益率是6.4%左右,以首付貸為例,其年化利率高達24%,轉化到月之後,鏈家每筆貸款的息差大概在1.5個百分點左右,而根據有關機構測算,消費者在整個買房交易流程中,資金在中融信的平均停留時間達55天。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作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是不能動用監管方賬戶資金的,這裡指的是在支付過程中不能動用,但當用戶把錢轉到中融信之後,中融信的資金池裏的錢可以流向任何地方,因為在央行監管來看,從用戶將錢打到理房通之後,兩筆交易已經完成。
鏈家理財的網站上,幾乎所有産品都是由中融信擔保提供本息保證。根據工商登記資料顯示,中融信擔保的唯一股東就是北京鏈家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8日出臺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三章第十條規定,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風控就是保證公司回款?
2月23日,上海市消保委對消費者經常使用的網上房産仲介交易體察進行通報。其中有兩個案例涉及上海鏈家。2016年1月9日,莊先生通過鏈家與出售方簽訂《房地産買賣居間協議》。當他支付80萬元定金後,卻被鏈家告知房屋交易有障礙,因該房屋不僅“背”著公積金貸款,還被出售方抵押給鏈家一名工作人員,出售方由此借得167萬元貸款,用來購買其他房屋。黃先生的遭遇則是在購買一套被鏈家稱為“有按揭貸款”的400萬元房屋過程中,到簽訂合同時才發現所謂“按揭”竟是總價340萬元的抵押。為推進交易,得先幫房東還抵押。鏈家表示可以借錢給黃先生,把這個房産繼續交易下去。
這兩個案例中,雖然未有明確證據表明鏈家墊資的資金來源,但至少,鏈家的這筆墊資款還是存在一定風險。
無論是金融産品的抵押登記還是借款,房屋交易雙方向某一個個人辦抵押登記,一旦經紀人有不誠信的情況,或者已經離職,可能不去解除抵押。雖然最後可以通過法院來解決問題,但會浪費大量的時間和交易成本。
一位熟悉鏈家業務的人士表示,鏈家在每筆房源交易時,都會向客戶推薦資金監管這一項業務,即交易雙方將錢打到鏈家理房通賬戶,“名義上是保證買賣雙方交易資金安全,實際上是為其業務放貸提供充裕資金。”
另一位熟悉鏈家流程的人士告訴記者,這個産品是契合客戶需求的,客戶置換需要快速回籠資金,但是産品從設計上來説,都是以個人名義作抵押,這裡的抵押人都是鏈家的管理層,是交易的區域經理。
業內人士指出,鏈家理財的風控更多是保證公司回款。他認為,正常的風控體系需要由金融機構審核流水、債權、訴訟,以及企業信用報告,要對上下家的徵信情況做一些背景調查,如果産權上出現抵押、民間抵押、二次抵押等情況,對後期的貸款都是有風險的。
此外,業內人士表示,客戶在第一次交首付款的時候,作為居間方必須起到督促作用,讓錢專款專用。此次上海鏈家發生的兩起案例,鏈家並沒有對上家(售賣方)盡到應盡的義務。
有法律人士告訴記者,金融機構必須要有審批體系和風控體系,在上述兩起案例中,黃先生那起案例的賣家屬於高額負債,而鏈家方面卻沒有被事先調查清楚,這説明鏈家的風控環節有些問題,風控體系出現了較大疏漏。因為,通過企業信用報告、人行徵信以及背景調
查可以查出該售房者的實際財務狀況。
一位熟悉風控的人士告訴記者,當賣家把房子給鏈家作抵押後,如果賣家在交易過程中無法償還貸款,此時鏈家讓員工提起房屋查封,而一旦房子進入查封程式,買家就會恐慌,而已經交了定金的買家由於不想失去這套房子,就會想盡辦法將房子解除查封,這樣,買家就徹底被牽著鼻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