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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副主席:網貸監管細則正式版呼之欲出

  • 發佈時間:2016-01-25 09:01:38  來源:東方網  作者:岳品瑜  責任編輯:畢曉娟

  野蠻生長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將在今年迎來全面監管。在政法部門宣佈將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專項整治後,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昨日接受北京商報記者獨家採訪時表示,正式版的網貸監管細則很快會發佈,網貸平臺代銷金融産品須獲得相應監管牌照。

  監管細則呼之欲出

  去年12月28日,銀監會牽頭工信部、公安部、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正式發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按照法規程式,監管細則需要先徵求社會意見,再修改完善,這需要一段時間,但正式稿應該很快就能發佈了。”王兆星説道。同時,王兆星也對網貸業務的作用進行了肯定,他表示,網貸業務一方面對小企業融資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也成為了銀行體系重要的補充,但是疏于監管、疏于透明,形成了很多風險,給投資人、借款人帶來一定的損害,現在必須要加強規範和管理,在這種背景下,相關法規、相關辦法都會出臺。

  代銷産品須拿牌照

  《徵求意見稿》不僅將網貸平臺定位為資訊仲介,還設立了12條紅線。12條紅線中提到,禁止網貸平臺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産品。而目前包括陸金所、人人貸在內的不少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都有代銷這類業務。

  王兆星表示,加強平臺代銷金融産品的監管,需要對金融産品和非金融産品進行一個嚴格的界定,並要求平臺銷售金融産品時先經過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

  在資金存管問題上,雖然銀監會提到網貸資訊仲介平臺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進行資金存管,但不少分析人士表示,從現狀來看,短期內網貸平臺完全交由銀行進行資金存管可能不太現實,銀行不可能對2000多家平臺進行資金存管。目前網貸平臺多是將資金交由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存管,也有一些平臺採用的是“第三方支付+銀行”的存管模式。

  對於銀行存管業務是否暫時由“銀行+第三方支付”模式進行過渡,王兆星表示,這個還需要進一步探討。但他認為,從制度上,從保護資金安全形度、市場規範角度來看,直接交由銀行存管更為合理,也更加安全。

  多部委聯動整治

  對於網貸平臺的監管正在採取多部門協同方式。除了銀監會外,包括政法部門也開始加碼監管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據悉,按照中央有關部署,政法部門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專項整治,推動對民間融資借貸活動的規範和監管,最大限度減少對社會穩定的影響。

  王兆星表示,從網際網路金融監管體制框架來看,銀監會負責網貸平臺相關監管細則的制定,以及和央行、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強監管協調。為了有效打擊金融犯罪,防止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進行非法集資損害投資人的利益,需要公安司法以及政法委的支援,銀監會也會積極配合政法部門的專項監管活動。

  對於2016年銀監會在網貸業務的監管重點,王兆星表示,除了監管細則外,銀監會對於網貸行業的監管重點在於加強市場運作的監督。“配合相關部門對網際網路的違規違法甚至金融犯罪進行有力打擊,加強日常管理,加強配合。及時發現新的問題,及時規範和完善相關規章。”王兆星説道。

  隨著監管的加碼,網貸平臺可能大規模淘汰的聲音不絕於耳,業內也有不少的恐慌情緒。對此,王兆星表示,規範發展不僅能保護投資人的資金安全,也是為了行業更健康的發展,不需要過度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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