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法分子借“網際網路金融”之名非法集資
- 發佈時間:2015-11-02 07:29:43 來源:河南日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今年以來,不少非法集資事件發生在P2P平臺上。P2P行業目前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監管部門將採取哪些措施對線上線下進行共同監管?10月29日,記者採訪了河南銀監局的有關負責人。
“P2P借貸是指個體之間或個體與企業之間通過網路實現直接借貸。這裡的出借人是個人,借款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非金融企業。它的核心要義是‘基於網際網路思想的金融’,即大家所説的網際網路金融。”這位負責人表示。
“要想了解P2P行業出現的非法集資,必須先了解網際網路金融與現有金融體系之間的關係。”他接著介紹道,網際網路金融並沒有改變金融的功能和本質,如P2P、餘額寶、阿裏小貸等都是基於網際網路技術,在交易渠道、交易方式和服務主體等方面進行了創新,但其主要功能仍然是資金融通、支付清算、風險管理等,並未超越現有金融體系的範疇。網際網路金融畢竟是在開展金融活動,其運營管理不能沒有風險管控這一金融基因。
“因此,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必須把握好創新和穩健的平衡。其發展需要熱情,更需要理性,需要自我約束,也應當接受必要的監管。”河南銀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2014年3月,“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開啟了網際網路金融的“元年”。2014年上半年,政府逐步確立了對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的分工,P2P劃歸銀監會監管、股權眾籌劃歸證監會監管、第三方支付歸央行監管,並由央行牽頭“一行三會”制定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自此,拉開了對P2P監管的序幕。
“從風險角度來看,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有別於傳統金融業,它在開放和虛擬的網路中進行交易數據的實時傳輸,任何人都可以訪問,在此過程中包含的海量個人隱私資訊,均涉及經濟利益,極易成為不法分子攻擊的對象。”這位負責人介紹。
他最後表示:“可以肯定的是,銀監會早已明確P2P平臺是資訊仲介,而不是信用仲介,只負責撮合借貸雙方直接交易,本身既不吸儲也不放貸。提醒廣大群眾在投資理財的過程中慎重對待P2P平臺的集資行為,明確其根本性質,以免落入不法分子設置的陷阱。”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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