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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連辦公室都不好租了

  • 發佈時間:2016-05-04 01:31:19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各種金融概念被迅速玩壞

  “我們可不是P2P,是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隨著P2P問題平臺數量的上升,曾經紅極一時的P2P墜入了泥潭,不少P2P平臺也隨之轉型,掀起了一場“去P2P化”運動。

  而最近,網際網路金融這個詞也被開始遭到唾棄,不少平臺再一次出現“概念大遷徙”,從“網際網路金融平臺”,變身成了“金融科技平臺”。這不禁讓人思考,究竟是概念壞了,還是標誌著新金融的所有行業出現的問題無人直視?

  高檔寫字樓“勸退”P2P

  此前,P2P多租住在高檔辦公區,不過,自去年開始,某些P2P企業大規模退租。而今年上海等地陸續出臺監管政策,要求轄區主要商務樓宇、科技園區、招商中心等明確“誰引進、誰負責”的招商原則,不少P2P、網際網路金融、投資理財等公司被不少寫字樓拒之門外。

  在上海,一些核心商圈的高檔寫字樓已經開始“勸退”投資理財類公司。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坦言,P2P企業退租對SOHO中國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上海虹口項目,來自北京市場的影響還不太大,但以後在軟體開發、招租方面要防範類似的市場風險。

  而世邦魏理仕發佈的報告指出,二線城市由於非傳統金融公司普遍在租戶結構中佔據較高比例,受到的影響更大,總體新增吸納同比下降三成,個別城市如無錫由於該類企業關停離場使得市場新增吸納甚至出現較大負值。

  老牌P2P相繼轉型

  接二連三的網際網路金融重大事件之後,無論是P2P還是網際網路金融,似乎早就與跑路、倒閉緊密相連。而隨著經濟下行所致的資産荒的出現,以及監管細則的陸續出臺,P2P被監管定義為資訊仲介平臺。眾多老牌P2P也因此逐漸轉型成為綜合類的財富管理平臺。

  比如積木盒子,作為第一批崛起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已經正式宣佈進軍智慧綜合理財平臺,上線了包括固定收益理財、基金、股票三大類別的投資渠道,以及個人信用貸款、資産抵押貸款等融資渠道。

  無獨有偶,老牌P2P平臺如陸金所等多家平臺也相繼轉型。有業內人士直言,P2P平臺做大以後,需要更多資産,而借貸業務有一定局限性,會出現資産端跟不上資金端的發展。另一方面,當前實體經濟持續下行,壞賬率攀升,借貸業務風險高,而P2P對接資本市場,代銷基金、信託等理財産品,可以做大平臺交易量,且安全系數遠高於傳統的P2P業務。

  各地圍剿P2P非法集資

  “你還投資P2P呢?也不怕錢打了水漂。”在飯桌上談論投資時,一旦談及P2P理財,幾乎整桌的人都會伸出大拇指讚嘆你的勇氣可嘉。博得高收益,卻擔著無盡的跑路風險,網際網路金融雖然仍是不少投資者的理財渠道,但顯然如今的投資者已經趨於冷靜。

  據網貸之家統計,2016年3月網貸行業綜合收益率為11.63%。監管政策收緊的背景下,網貸行業逐漸回歸理性,收益率回穩下落成為趨勢。而與往年不同的是,經過風險事件教育,投資人普遍不再只關注高收益。

  實際上,從去年以來,監管層也開始對披著P2P、網際網路金融外衣的非法集資展開圍剿。今年,各地對網際網路金融的整治力度也逐漸加大。北京、上海、南京、深圳、浙江、重慶等地紛紛出臺針對網際網路金融以及非法集資的整治力度。在一輪又一輪的全面摸底調查之後,各地方細則層出不窮。

  如上海對P2P監管加碼“防雷”,不僅對樓宇進行盤查,還對涉嫌非法集資的廣告進行審查和監管。而廣州擔保行業協會也頒布通知,禁止擔保公司參與P2P平臺業務。

  4月27日,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稱將圍剿非法集資,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底線。

  一時間,不少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遭到重創。有業內人士認為,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洗牌將會隨著監管的趨緊而加速,當下的3000多家平臺,最終僅僅會剩下數家。

  本版撰文

  北京晨報記者 姜樊

  非法集資的幾種常用手法

  手法1 民間投融資仲介機構非法集資

  主要犯罪手法有:一是以投資理財為名義,承諾無風險、高收益,公開向社會發售理財産品吸收公眾資金,甚至虛構投資項目或借款人,直接進行集資詐騙;二是為資金供需雙方提供居間介紹或擔保等服務,利用“多對一”或資金池的模式為涉嫌非法集資的第三方歸集資金;三是實體企業出資設立投融資類機構為自身融資,有的企業甚至自設或通過關聯公司開辦擔保公司,為自身提供擔保。

  手法2 P2P網路借貸機構非法集資

  一是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産品出售給出借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形成資金池。

  二是未盡到身份真實性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臺上以多個虛假名義發佈大量借款資訊。

  三是編造虛假融資項目或借款標的,採用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為平臺母公司或其關聯企業進行融資。

  手法3 虛擬理財涉嫌非法集資

  一是以互助、慈善、複利等為噱頭,明確投資標的,靠不斷發展新的投資者實現虛高利潤;

  二是以高收益、低門檻、快回報為誘餌,如“MMM金融互助社區”宣稱月收益30%,“摩提弗”承諾靜態日收益2%,10天即可返回本息;

  三是宣傳推廣、資金運轉等活動完全依託網路進行,主要組織者、網站註冊地、伺服器所在地、涉案資金等“多頭在外”;

  四是通過設置“推薦獎”、“管理獎”,鼓勵投資人發展他人加入。

  手法4 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

  主要集資模式有:一是房地産企業違法違規將整棟商業、服務業建築劃分為若干個小商鋪進行銷售,通過承諾售後包租、定期高額返還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後回購,誘導公眾購買。

  二是房地産企業在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有的甚至是項目還沒進行開發建設時,以內部認購、發放VIP卡等形式,變相進行銷售融資,有的還存在“一房多賣”。

  三是房地産企業打著房地産項目開發等名義,直接或通過仲介機構向社會公眾集資。

  手法5 私募基金非法集資

  一是以虛假或誇大項目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門檻為誘餌,向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

  二是涉及業務複雜,同時從事股權投資、P2P網貸、眾籌等業務,風險在不同業務間傳導。

  手法6 地方交易所涉嫌非法集資

  一是大宗商品現貨電子交易場所涉嫌非法集資風險。有的現貨電子交易所通過授權服務機構及網路平臺將某些業務包裝成理財産品向社會公眾出售,承諾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二是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和仲介機構涉嫌非法集資風險。個別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少數掛牌企業(大部分為跨區域掛牌)在有關仲介機構的協助下,宣傳已經或者即將在區域性股權市場“上市”,向社會公眾發售或轉讓“原始股”,有的還承諾固定收益,其行為涉嫌非法集資;有些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獲得會員資格的仲介機構,設立“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為掛牌企業非法發行股票活動提供服務。

  手法7 相互保險涉嫌非法集資

  一是有關人員編造虛假相互保險公司籌建項目,通過承諾高額回報方式吸引社會公眾出資加盟,涉嫌集資詐騙。

  二是一些以“**互助”、“**聯盟”等為名的非保險機構,基於網路平臺推出多種與相互保險形式類似的“互助計劃”。這些“互助計劃”收取小額捐助費用,不訂立保險合同,不遵守等價有償原則,不符合保險經營原則,與相互保險存在本質區別。其經營主體也不具備合法的保險經營資質,沒有納入保險監管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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