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玩轉P2P 投資者700萬房産沒了
- 發佈時間:2016-05-03 14:51:1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如果有人主動為你介紹一份輕輕鬆鬆便能月入6000元的工作,並承諾支援公司發展還可以每月返3萬元好處費,你會動心嗎?近日,家住東城區的寇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就遭遇了這樣一個貌似“餡餅”的大陷阱,令她價值700萬元的房産面臨隨時可能被擔保公司拿走的窘況。
騙術1.0——搭訕
潛伏貸款公司
現年33歲的寇女士因為身體不好多年來一直沒有穩定工作。在父母的資助下,寇女士2005年貸款在崇文門附近的幸福家園買了一套兩居室,貸款至今沒有還完。女兒上小學後,寇女士出於經濟考慮,決定將幸福家園的兩居室出租,全家再租個小房子居住。由於幸福家園的房子位置好、租金高,寇女士每月的租金收入不僅能覆蓋房貸月供、租住房租金,還能提供一部分生活費。可以説,這套惟一的房産是寇女士全家最重要的經濟來源之一。
2014年8月中旬,寇女士為解決孩子上學的費用問題,來到一家位於平安裏的小額貸款公司諮詢。在小貸公司,寇女士碰到一位姓陳的女子,年紀與寇女士相倣。閒談中,陳某得知寇女士沒有固定工作,且有一處價值不菲的房産,於是對寇女士的態度立刻熱情起來。陳某表示,她可以為寇女士介紹工作,每月工資6000元。
寇女士問:“你們是什麼公司?我能去幹什麼?”陳某提出要帶寇女士去見他們老闆,寇女士答應了。很快,在市內一棟裝修豪華的別墅中,寇女士在陳某的帶領下見到了“老闆”劉某。簡單了解了寇女士的家庭、婚姻和生活狀況後,劉某讓寇女士到“鴻泉光耀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上班,做行政工作,每月發給寇女士工資6000元。
寇女士一聽非常高興。此時,劉某卻提出一個要求。他説,公司有個賬戶出了點問題被凍結,如果寇女士能將房産“盤活”解凍賬戶,支援公司發展,那麼就可以讓寇女士參與一個高利潤項目,每月額外發給寇女士3萬元好處費。
在利益誘惑下,寇女士被衝昏了頭腦,問陳某和劉某怎麼盤活房産?陳某説,就是將寇女士的房子抵押貸款。在陳某和“老闆”的一唱一和下,寇女士稀裏糊塗地相信了,卻不知自己已經陷入騙子們精心設計的連環圈套。
騙術2.0——寶馬車
輕信承諾,替人揹債285萬
為了騙出寇女士的房産證以便拿到抵押貸款,陳某和劉某可謂費盡心機。寇女士按照陳某教唆的謊話向母親討要房本,老母親將信將疑,沒有把房本給女兒。過了幾天,寇女士趁老人送孩子上學不在家之時,帶著陳某和“老闆”來到老人家中,翻箱倒櫃找房本,可依舊沒找到。這時陳某又給寇女士出了個主意:既然房本找不到,就辦理房本丟失公告,補一個新房本。
此後,陳某和“老闆”便要求寇女士每天到別墅內上班,但下班後卻不讓寇女士回家。他們充分利用寇女士婚姻不順利的弱點,每天給寇女士灌輸封建迷信思想,為寇女士洗腦,讓寇女士相信只要貸款一辦下來,一切都能好起來。當父母給寇女士打電話時,接電話的陳某騙兩位老人稱,寇女士最近特別忙,出差去了成都,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回來。與此同時,陳某和劉某不斷用小恩小惠增強寇女士的信任感,例如主動為寇女士解決孩子上學的資金問題。在兩人連哄帶騙下,寇女士掏錢在某報紙的廣告欄中發表房産證丟失聲明,並去建委和銀行辦理了房産證報失和補辦房産證的手續。2014年9月,新房産證補辦下來,寇女士母親手中的原房産證隨即失效。
在變相控制寇女士的一個月中,騙子們還將劉某名下的一輛寶馬車過戶給寇女士。劉某這樣做並不是發善心,而是因為他曾以寶馬車為抵押物向他人借款285萬元,這筆債務至今一分錢沒還。經過劉某的“巧妙運作”,285萬的債務被轉移至寇女士名下,抵押物也從汽車變成了寇女士的房産。如今,寇女士已經回憶不起來當初兩個騙子是怎麼解釋這筆債務,自己是怎麼在借款合同上簽字的,反正後來借款方多次催寇女士還錢,並表示如果到期不還就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寇女士的房産。劉某説現在公司賬戶還沒解凍,而且估計合同到期前也解凍不了,不過沒關係,他們認識鏈家地産的人,可以先從鏈家貸一筆款墊上,等公司賬戶解凍了就還給寇女士。為了房産不被收走,寇女士只得同意這個方案。
騙術3.0——P2P
700萬借款打水漂
隨後,陳某帶寇女士來到與鏈家有合作關係的北京中融信擔保有限公司。據寇女士回憶,與鏈家之間的抵押貸款具體操作事宜全由中融信辦理,中融信為這筆債務提供擔保,她將房産抵押給中融信作為反擔保。
中融信明確要求,雖然房本上是寇女士一個人的名字,但鋻於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寇女士丈夫也佔有份額,抵押房産也需要寇女士丈夫同意;此外,還需要寇女士出具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即當寇女士逾期不還錢時,擔保公司不經過法院判決可以直接根據強制執行公證拍賣寇女士的房産。聽到中融信的要求,陳某搶著表示,寇女士已經離婚,離婚證明很快就能補上,公證處的強制執行公證也可以補上。幾天之後,陳某就假造了寇女士的離婚證明和單身證明。寇女士為了儘快貸到款補上285萬的窟窿,也始終配合陳某。
見到陳某偽造的“離婚證”和“單身證明”後,中融信便將寇女士引薦到鏈家,表示寇女士已經符合資質,可以簽協議了。2015年5月6日和7月5日,寇女士分別與鏈家地産簽訂了兩次P2P線下借款協議,每次借款350萬,總共借款700萬,借款期限分別為30天和60天。根據協議,鏈家的義務是資訊撮合仲介,負責向寇女士推薦投資人,同時向寇女士收取仲介服務費;北京中融信擔保有限公司提供擔保並出具審核意見,寇女士將房産抵押給中融信作為反擔保。寇女士的銀行賬戶流水顯示,5月12日和7月13日各收到一筆從鏈家打來的350萬,摘要資訊均為“鏈家借款”。
兩筆貸款一到賬,陳某和劉某立即控制了寇女士的銀行卡,並在第一時間將700萬資金全部轉走。隨後兩人人間蒸發,再也聯繫不上了。
律師提醒:
切莫貪小便宜吃大虧
稀裏糊塗成為被告的寇女士,覺得自己被陳某騙了。她去派出所報案,但警方認為債務糾紛屬於民事行為,沒有立案。北京天沐律師事務所段立波律師指出,在這起糾紛中,陳某及其“老闆”的行為應該被認定為刑事詐騙,寇女士、鏈家地産和中融信擔保都是騙局的受害者。
至於鏈家和中融信,律師認為,鏈家與寇女士和中融信簽訂的P2P線下三方協議是有效的,雖然合同上沒有體現出資人,但背對背的協議在民間借貸中也是合法的;至於先查材料還是先放款,完全是中融信和鏈家內部的規定。現在中融信雖然向法院起訴寇女士,但如果詐騙犯罪屬實,按照刑事優先於民事的規定,中融信也沒有辦法處理寇女士的房産,所以中融信也是案件的受害者。關於鏈家是否有開展線下P2P金融服務資質,也是一個具有爭議的話題。這個結論要等到銀監會《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實施後才能下論斷。
段立波律師提醒,房屋産權人在對房産進行抵押或擔保的時候一定要非常謹慎,因為一旦實際借款人不能還款,抵押擔保人就要承擔責任。更不能有通過虛假買賣房産套現的想法,貪小便宜吃大虧的例子不勝枚舉,這樣做最後常常是假戲真做,賠了房子又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