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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P2P平臺“四宗罪”

  • 發佈時間:2016-01-04 10:5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我國P2P網貸行業在爭議聲中邁入到第9個年頭。

  從2007年我國第一家P2P網貸平臺——拍拍貸成立至今, P2P借助網際網路技術,在為個人及小微企業的貸款提供新的融資渠道的同時,也為理財人提供了新的理財平臺,P2P作為傳統金融的有效補充,已經成為支援實體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但近幾年隨P2P市場規模的擴大,參與P2P業務的企業數量也與日劇增,P2P網貸行業開始頻生亂象,問題平臺更是屢發不止。

  據網貸之家數據,截至2015年12月中,我國P2P網貸行業平臺數量累計已達3769家,其中問題平臺佔到1157家。而就2015年來看,我國P2P網貸行業新上線平臺數便達1827家,相較2014年全年P2P問題平臺總數275家來看,2015年問題平臺更是飆升至790家,在數量上翻了3倍,其中2015年問題平臺涉及的投資人數約為15.7萬人。

  在問題平臺屢發不止的背後,掩藏在P2P平臺背後的病灶則是五花八門。

  蓄謀已久的跑路

  在2015年涌現的790家問題平台中,《農村金融時報》記者梳理髮現,其中跑路平臺達446家,佔到了問題平臺總數的56%。而跑路作為P2P問題平臺的“死因”之首,其原因也是“各有韆鞦”。

  在一眾跑路的P2P平臺當中,有一類P2P平臺選擇跑路其實早已蓄謀許久,這類“主動”跑路的P2P平臺實為純詐騙平臺。此類平臺在開設之初便是以詐騙為目的,其通過偽造營業執照,在建立一個P2P借貸系統的空殼後,又聲稱高於一般平臺的收益和優惠來引誘投資人,而在投資人“入局”並做出投資行為後,這類詐騙平臺往往便會帶著騙來的資金一去不返。

  “無奈”的選擇

  除了純詐騙平臺的“主動”跑路,還有一類P2P平臺選擇跑路則是由於自身運營不善而導致的“被動”跑路。這類P2P平臺由於運營不善以致出現了較高的壞賬率,而以平臺自身的資金實力或收益又難以為這些逾期的壞賬買單,此時資金鏈斷裂的平臺在面臨難以填補的資金黑洞時,跑路也就成為一些平臺“無奈”的選擇。

  針對P2P平臺自身在運營上的存在在一些問題,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2015中國網貸運營模式調研報告》就曾指出,儘管所有的P2P企業都在強調風控,但事實上P2P平颱風控一直在紅色警戒線邊緣。對此,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姚余棟提出,P2P平臺第一不能搞資金池,第二就是不做擔保。

  其實在2015年7月出臺的《網際網路金融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就已經明確提出,“個體網路借貸機構要明確資訊仲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資訊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而“資金池”和“做擔保”顯然已經逾越了P2P平臺作為資訊仲介的紅線。

  針對P2P平台資金池問題,《意見》提出的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強調P2P平臺 “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因為在P2P平臺在資金不託管的情況下,其平臺自身形成的資金池(大量充值而未投資的站崗資金以及資金提現之前在平臺內形成的資金積累)對平臺經營者而言,是其資訊不透明下一種巨利誘惑,對投資者而言則是一顆定時炸彈。

  而在讓投資者眼花繚亂的諸多網貸平台中,本應作為資訊仲介的P2P平臺為博取廣大投資者的信任,籠絡更多的資金入賬,通過引入擔保機制,打出了“第三方擔保”,甚至“剛性兌付”的旗號來擄獲投資者。不過,隨著平臺規模的不斷壯大,一旦P2P平臺面臨大規模的資金斷裂,投資人的資金安全也將面臨巨大威脅,而之前承諾的擔保,面對巨大的資金壓力也就成為一句空話。

  最後的“坦誠”:停業清盤

  相對那些在東窗事發之後選擇跑路的P2P平臺,有些P2P平臺則顯得更為具有“業界良心”。這些P2P平臺在出現提現困難後,並沒有選擇跑路,而是選擇停業清盤來與投資者“坦誠”。

  而記者通過梳理也發現,2015年出現提現困難的P2P平臺佔到233家,而停業清盤的P2P平臺則有102家。提現困難以至停業清盤的P2P平臺數量緊隨跑路平臺之後,目前已經成為P2P企業倒臺的第二大痼疾。

  在網貸關係中,作為資訊仲介的P2P平臺如果想要停業清盤,其實需要徵得投資人和借款人同意及相關部門機構的許可,而目前P2P平臺發佈清盤公告則多讓投資人始料不及,而其清盤方式甚至還包括了對債權債務等實體權利處分的“清算公告”。

  P2P平臺發佈的“清算公告”形式不一,多數P2P平臺採取的清盤方式為分期清盤,採用此方案的 P2P平臺會對投資人單筆提現金額、延期提取、提現門檻等進行限定。

  而債權轉股權,即將投資者轉為P2P企業股東(根據投資者的投資金額,換算為平臺企業的股份)也被一些P2P平臺作為清盤方式之一,這種模式下,如果之後有風投機構入股平臺甚至平臺上市,則投資者有可能拿回收益,但P2P平臺若最後翻身無望,選擇跑路或者破産,投資者則可能血本無歸。

  此外,有些P2P平臺會通過打折回購的方式,對不同投資金額的投資人按照不同折扣等級進行債權轉讓,但有的平臺折扣甚至以低至1折的折扣進行債權轉讓,這樣低成本、低風險清除債務的方式無疑是讓投資者“割大肉保小錢”。

  經偵介入調查

  在網際網路金融具體的監管細則落地之前,針對P2P問題平臺屢發不止甚至日益氾濫的情況,公安部門也開始大規模調查違規P2P平臺時。

  近期幾家大型問題平臺便遭到經偵部門介入調查,其中,e租寶規模750億元,牽連近百萬人;大大集團規模300億、員工5萬多人,河北卓達民間借貸近40萬人受害。而以深圳地區為例,2015年深圳非法集資立案132宗,較2014年的42宗,同比增長了214%。而被經偵介入調查的P2P平臺則多是由於涉嫌自融,觸碰到了法律的底線。

  P2P平臺的的實質是為借款人找到資金解決用錢困難,為投資人找到合適的投資項目賺取收益,而自融則存在實體企業利用P2P平臺吸收資金用於自己企業進行再生産和運營的問題。P2P平臺這種暗箱操作無疑是在用投資者的錢為自己的風險買單。

  除了公安部門的大舉介入到對P2P平臺的調查之外,央行等七部門也開始大力打擊違法違規的金融活動。2015年12月16日,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央行聯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扶貧辦七部門召開的全國金融助推脫貧攻堅電視電話會議中就表示,要規範民間融資,加大力度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業務等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維護地方金融秩序和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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