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寶事件是一面鏡鑒
- 發佈時間:2015-12-15 22:30:46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畢曉娟
e租寶的確出事了。12月12日,新華社已經證實,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正在對“e租寶”網路金融平臺及其關聯公司涉嫌違法犯罪問題進行調查。
7月22日,本報曾刊發“融資租賃不是個筐”這篇稿件,旗幟鮮明地反對借融資租賃之名,行其他目的之實。
現在記者想要説的是,e租寶“利用”了人們對融資租賃這個行業的美好希望與理想。但e租寶案發後,外界並沒有質疑整個融資租賃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融資租賃業在推動産業創新升級、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帶動新興産業發展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沒有削弱,反而在加強。
目前來看,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的首要對象就是e租寶,即“金易融(北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e租寶表面上看是以融資租賃債權交易為基礎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e租寶所謂的A2P模式,仍然是P2P(個體網路借貸)模式的一個範疇。通俗來講,就是把鈺誠融資租賃客戶——承租人的租賃費用,通過e租寶平臺,轉讓給投資者。
從商業模式上看,在同一個集團下,e租寶與鈺誠融資租賃等租賃公司只是撮合交易關係。但作為融資租賃企業的一方,鈺誠融資租賃有無責任?
經記者調查得出的情況是,鈺誠融資租賃的客戶——承租人的確有突擊轉換經營範圍,增加註冊資本等行為。從最寬容的角度來看,鈺誠融資租賃也存在著風險控制流於形式的問題,對於承租人大範圍“舞弊”等行為視而不見。
而商務部發佈的《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産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傳統商業模式也好,網際網路思維也罷,最終都需要有一個正常的盈利模式。戰略投資者可以補貼京東打價格戰,但人們沒有發現e租寶有戰略投資者的資金支援其“燒錢”。在質疑聲中,e租寶沒有給出合理的解釋。
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是一句空話。對於“A2P”這類術語,如果投資者看不清楚,不但自己不要參與,也要提醒身邊人,提醒自己的父母:你惦記他的利息,他卻在惦記你的本金。
現在,涉及融資租賃債權轉讓的P2P平臺,仍在逐步增加,而且不乏穩健成功的平臺。網際網路金融不但滲透到普通投資者的日常生活中,一些融資租賃企業,通過P2P等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將租金收益權等轉讓給普通投資者,提高了資金週轉率。
網際網路金融與融資租賃的結合,將有力推動實體經濟的發展。在這個過程中,業界需要的是一種在法規、制度框架內的良性增長,而不是罔顧一切的野蠻成長。
在完善行業監管機制方面,2015年9月7日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落實省級人民政府屬地監管責任……利用現場與非現場結合的監管手段,強化對重點環節及融資租賃公司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對違法違規融資租賃公司及時要求整改或進行處罰,加強風險監測、分析和預警,切實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
此前,商務部曾多次下發文件,要求各地排查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非法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違規行為。投資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同時還投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其他企業的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股東,都被列為重點排查對象。
為了掌握好整個行業情況,《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融資租賃公司要通過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資訊系統及時、準確報送資訊,利用資訊化手段加強事中事後監管。e租寶事件,給如何加強融資租賃業事中事後監管,對主管部門提出了新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等部門沒有像以往一樣,等一些P2P平臺發生償付困難以後,再進行處理。對e租寶的查處,是在e租寶表面流動性尚且正常時出手。人們相信公安部門及其他相關管理部門的執法智慧,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e租寶事件,是個個案。但卻成為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史上的一面鏡鑒,將有效推動相關主管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從而使中國融資租賃業走向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