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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遺傳人培訓現改造熱 要求唐卡傳人學素描(圖)

  • 發佈時間:2016-01-25 10:17:4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苑利  責任編輯:畢曉娟

  原標題:非遺傳人培訓現改造熱 要求唐卡傳人學素描

  老街、古河、舊宅子的現代生活 本文攝影 李韻

  非物質文化遺産是一個民族最穩定的文化DNA。有了它,一個民族便可知道“我是誰”“我從哪來”“我到哪去”,知道自己以 何種方式更容易獨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同時,它也是一個民族必備的“臍帶血”,無論世界如何變化,外來文化如何衝擊,自身傳統如何失落,只要保護好這最後一 袋“臍帶血”,這個民族的傳統即或命懸一線,也能起死回生。

  隨著非遺傳承人培訓計劃的啟動,一些大專院校在培訓過程中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最突出的就是,對傳承人所傳非遺物質文化遺産項目的大規模改造。

  證據一:一所大學在培訓唐卡傳承人時,要求傳承人必須學習素描、色彩、透視等西方繪畫基礎。

  證據二:一所大學在培訓紡織類非遺傳承人時,要求傳承人必須銳意創新,將最時髦的日本卡通形象編織到自己的土布上。

  證據三:一所大學在培訓泥塑傳承人時,重點傳授的不是本國的泥塑技法,而是西洋雕塑的基本法則。

  證據四:一所大學在培訓音樂類遺産傳承人時,公開反對傳承人使用工尺譜,就連發音,也要求改成美聲唱法。

  …………

  可以想見,如果傳承人言聽計從,經過如此培訓,至少傳承了1300多年的正宗的唐卡繪製技藝沒有了,至少傳承了2000多年之久的地道的傳統紡 織圖案沒有了,至少傳承了1500多年的減字譜演奏技藝沒有了,各個民族的原生態民歌沒有了……倘若再這樣培訓下去,不消説百年,可能十年之後,我們恐怕 也很難再找出敢稱之為正宗的非遺了。

  也許有人會説:文化的交流、融合是歷史的必然,有必要大動肝火麼?我們尊重一切外來文明。中華民族在5000年發展歷程中,已經深深感受到外來 文明,包括中外文明的融合給自身帶來的巨大好處。但我們同樣清楚,要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産,是在特定環境下成長起來的最具民族特色、最具地域標誌性特點且 已經十分瀕危的傳統文化資源。它是一個民族最穩定的文化DNA。有了它,一個民族便可知道“我是誰”“我從哪來”“我到哪去”,便可知道自己以何種方 式更容易獨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同時,它也是一個民族必備的“臍帶血”,無論世界如何變化,外來文化如何衝擊,自身傳統如何失落,只要保護好這最後一袋“臍 帶血”,這個民族的傳統即或命懸一線,也能起死回生。

  非遺傳承人培訓為什麼會出現“改造熱”?

  首先,遺産保護理念出了問題。

  在有些人看來,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在發展變化的,非遺當然也不例外;幫助傳承人改編改造,讓非遺貼近市場、適應時代乃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不可 否認,隨著時代的發展非遺也在變化,但我們必須清楚這種變化並非是我們想要的結果。2003年文化部啟動非遺保護工程的真正目的,不是讓非遺加速變化,而 是創造條件讓它們在走出瀕危後儘量保持不變。雖然要做到這一點很難,但無論如何都應該成為每位非遺保護工作者的行動指南。正是由於非遺一直按照自己的規律 傳承,現代人才能知道歷史上的中國人是通過怎樣的圖案、繪畫、雕塑、音樂等來展現自己的內心世界。若從心裏瞧不起這些傳統,非刪即改,又如何科學認識自身 的歷史?如何還原遠古的文明?如何振興我們的未來?非遺保護工作者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儘管物質文化遺産與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表現形式不同,但本質卻完全一 致——都是在歷史上産生並保存至今,它們的最大價值就是歷史認識價值。文物不能變,非遺當然也不能變。哪怕是小小的一變,都會影響到遺産的真實,影響到我 們對其歷史認識價值的解讀。

  其次,學術立場、評價體系出了問題。

  作為一名藝術工作者,他們對藝術品的評價當然首先是美與不美。而那些做培訓的專家學者,多是接受西方教育的,審美標準自然也是西式的。在他們眼 中,要想讓傳承人的作品變得越來越美,唯一的辦法當然是按著西方審美標準,對傳承人所傳項目實施大規模改造。於是,講究吉祥寓意的傳統圖案變成了櫻桃小丸 子、加菲貓;講究散點透視、平面線描的唐卡變成了強調一點透視、立體造型的西方油畫;講究“寫意”的傳統泥塑變成了重視“寫實”的西洋雕塑,專記彈奏指法 而不直接標記音名的減字譜變成了西洋簡譜、五線譜,就連各具民族特色的傳統民歌也變成了美聲唱法。但是,造成不能忘記我們面對的是遺産!既然是遺産,就應 該站在遺産學的立場,從保護遺産的高度出發,對非遺做出遺産學的價值研判。樹用尺度,米用斗量。針對不同的事物,我們要拿出不同的衡量標準。從遺産學的視 角出發,研判非遺的第一標準當然不是美不美,而是真不真,也完全沒有必要去對非遺搞什麼“亮化”“美化”,只要非遺能以活態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繼承下來並傳 承下去,且確保其“真”,就已經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一切改造都是“畫蛇添足”。

  其三,對傳承人職能的理解出了問題。

  通常我們所説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是指那些直接參與了非遺傳承,且有突出成就,並願意將自己所掌握的相關知識與技能,原汁原味傳授給後人的 某些自然人或社會群體。與工藝美術大師不同,非遺傳承人的看家本事是能將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或是一個地區歷史上創造出來的最好的技藝,以活態的形式原汁原 味地繼承下來並傳承下去。他們是“一輩子只能做好一件事”的人。正因如此,我們今天交給傳承人的重任仍然是“將祖先所傳傳統技藝以活態的形式原汁原味繼承 傳承下去”。如果無視這一規律,一定要讓傳承人放棄自己所長,一味媚俗創新,歷史上傳承下來的最好的手藝很可能就會在我們手中徹底斷流。這個責任誰來負? 誰敢負?!

  經過十多年的努力,非遺保護確實取得了不小的成績,許多項目起死回生,許多項目由弱變強,但也確有許多項目搶救的不夠理想。

  比如:歷史上京劇劇目共有5000多出,解放前能夠上臺演出的也有1000多出,而現在能在中國最大的京劇演出市場——北京上演的劇目至多不過 三四十齣,這能説我們已經繼承得差不多了麼?歷史上紅木傢具所用榫卯結構多達80多種,而如今傳承最好、使用榫卯樣式最多的也不過就是一二十種,這能説我 們已經繼承得差不多了麼?歷史上最好的宣紙可以保存上千年,而如今用漂白劑取代了陽光下的自然晾曬,用漿水自流取代了篩網抄紙,宣紙品質大打折扣,紙品壽 命充其量不過二三百年,這能説我們已經繼承得差不多了麼?如果時至今日我們仍不反省,還不考慮在老藝人、老匠人尚活在人世的時候,將他們手中的絕活兒原汁 原味學到手,誰能保證這些老手藝不會因為我們的瀆職而徹底消失?中國的非遺保護已經步入第13個年頭,但到底有多少項目已經瀕危?是否已經組織過系統調 查?是否做過認真統計?是否做過搶救預案?是否做過扎紮實實的項目落實?是否建立過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都沒有。如果都沒有,那麼,“搶救第一”的十六字 方針是否真的成為了一句空談?

  其四,傳承人培訓制度在操作中出了問題。

  對傳承人實施培訓本沒有錯。與國外相比,我們的傳承人確實存在許多急需解決的問題。他們有的遺産意識匱乏,並不清楚自己的歷史使命為何物,放著 大量瀕危遺産不去繼承,滿心名利執意創新;有的精品意識匱乏,手中活計粗製濫造,遠未達到應有水準;有的原生意識匱乏,改編改造隨處可見,不編不造無地自 容。解決這些問題,培訓當然是一種有效的方法。但是,傳承人培訓到底培訓什麼?要培訓他們所傳技藝麼?在各自的領域,他們都是天下第一高手,外行有什麼資 格對他們品頭論足、指手畫腳!要培訓他們的創新能力麼?這目標定位本身就問題重重。與國家級工藝美術大師不同,他們的最大特點是善於傳承而短于創新。讓他 們創新與讓愛因斯坦改學舞蹈,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一個優秀的領導者應該用人所長,避人所短,從心裏明白傳承人就是一個一輩子只做好一件事的人(其實這已經 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為什麼一定要趕鴨子上架,讓他們去做他們並不擅長的事情呢!傳承人培訓猶如給人治病。手術前,病人儘管有病,但元氣尚在;可一 旦開膛破肚,特別是切錯了位置,不但病沒治好,元氣也將蕩然無存。這種大傷元氣的做法是傳承人保護中的大忌。要想把傳承人培訓做好,就必須把它當做一項系 統工程來研究,既需要制度設計,也需要理念更新,更需要針對問題一步到位。

  方向決定命運。作為非遺保護工作者,如果我們選錯了主攻方向,放棄本應全力搶救的本民族瀕危遺産,卻一門心思地去搞與非遺保護並無直接關係的所 謂非遺産業化(搞産業化開發當然可以,但那是開發商的事。大機械化生産與傳承人的手工傳承沒有必然聯繫),一旦中華傳統步入瀕危,真的需要非遺這袋“臍帶 血”來救命的時候,我們還拿得出來麼?!

  有人認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發展變化的,幫助傳承人去主動迎合市場本沒有錯;過分強調非遺的不變,這本身就違反客觀規律。”正是在這樣一 種社會思潮的影響下,在傳承人培訓過程中才出現了本文開頭所述對傳承人所傳技藝實施大規模改造的鬧劇。嚴酷的現實又一次提示: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部門,有 責任給社會一個明確交代——非物質文化遺産,到底是原汁原味地繼承?還是銳意進取大膽創新?

  作為一位常年從事非遺學研究的學者,我的態度非常明確:對於整個人類社會而言,我們既要求它秉持傳統,又要求它不斷創新,這本身並不存在任何問 題。但是,一個理性的社會為了實現更好更快的發展,總會將人分為兩類:一類專門負責傳統的繼承與保護——如考古工作者、文物保護工作者、非遺保護工作者以 及各行各業的非遺傳承人;另一類人則專門負責“創新”,為社會提供定於時代氣息的精神食糧。而前者,他們的任務不是銳意創新,而是堅守傳統。國家交給他們 的任務,不是讓他們拿來就“改”,而是讓他們保持不變——無論是文物還是非遺,都應該克服困難,使之儘量保持不變。一旦有了這種社會分工的理念,人們就可 以各司其職,你管你的“傳承”,我管我的“創新”。如此,二者非但不再矛盾,反而會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成為推動社會平穩發展的最穩定的動力。這樣一來, 傳統的堅守可以為文化、藝術、科學、技術的創新,提供更多參考;而源源不斷的創新,又會反過來進一步提升傳承對象的自身價值,並在社會發展過程中讓傳統發 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這種創新僅局限于開發商。這一點必須清楚。也許有人會追問,難道傳承人“創新”也違法嗎?當然不是。其實,我們已經給傳承人的主 觀發揮預留下了相當大的空間。譬如,我們只要求他們在表現內容、表現形式、使用原料上確保“原汁原味”,至於其他變動均不在限制之列。此外,傳承人在傳承 之餘當然可以嘗試創新,但你有義務告知別人這不是“傳統”,而是“創新”。將真相告訴人們,以避免更多的誤讀,同樣是傳承人的責任。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所反對的只是針對傳承人所傳項目的“改編”,至於那些僅僅將非遺作為自己創作源泉,利用非遺中的某些元素進行新文學、新藝術、新科學、新技術之二度創作者,由於他們的所為並未傷及非遺本身,創新作品也不屬非遺,故不在本文的討論之列。

  總之,非遺這袋中華傳統文化的“臍帶血”,千萬要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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