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小夥嫌朋友圈中沒地位 買假警服警證撐面
- 發佈時間:2016-05-09 07:53:00 來源:重慶晚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犯罪嫌疑人和假警官證
18歲的鄒強(化名)為在朋友圈中樹立高大、拉風形象,花錢在網上做了假警官證、買了假警服。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從沙坪壩井口派出所獲悉,鄒強雖有招搖但未詐騙,從輕處10天拘留但不執行。
4月中旬,家住沙區井口的王老太前來報警:曾有一位民警到家裏找孫子小熊,由於家中沒人,該民警就叫隔壁鄰居帶話,喊小熊聯繫他,還亮了警官證。後來孫子告訴她,持警官證的鄒強是自己朋友。不久前,小熊偷取了家中8000元錢。王老太多次追問錢的用途,小熊都稱是打遊戲、吃、玩。
王老太稱,孫子本來很老實,沒偷過家裏錢,想來想去,可能與他的警察朋友有關。於是她跑到派出所,想舉報鄒強教壞了孫子。
井口派出所民警前往調查,發現鄒強經常不在家,直到半個月後才見到他。一進鄒強家門,客廳就挂著一套冬裝長袖警服,桌子上擺了警用8件套設備:辣椒水噴霧、甩棍、警用背帶……
鄒強見真民警到府,也害怕起來,主動掏出警官證——照片是鄒強本人,名字也是,其他全是假的,特別是“沙坪壩區天星橋分部”這個名稱,讓民警忍俊不禁。
鄒強交代,這些東西都是網上定做的。“我傳了一張身份證,他就給我PS成了警官證。”鄒強説,冬夏兩套警服、200元制假證費以及各種警用小裝備,一共用了將近800元。
鄒強稱,他這些東西不是用來詐騙。他父母在外地工作,家裏兩套房,一套自住一套出租,生活並不拮據。他高中畢業就沒讀書了,但朋友們大多仍在學校。自感學歷低、身份低,在朋友圈裏抬不起頭説不起話,他決定提升自己檔次。
“看多了警匪片,覺得當警察很好。”鄒強説,除警官證隨身帶外,其餘東西都放在客廳顯眼處。經常請朋友到家裏玩,就能看到顯眼警服。他告訴朋友們,最近自己在派出所當見習警察,不久就會是真警察。
説法
小夥為何逃過重罰
民警介紹,招搖撞騙,是指以假冒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於騙,如騙取金錢、愛情、職位、榮譽等,從而獲得非法利益。此案中鄒強的行為只有招搖,沒有撞騙,所以危險不大,可從輕處罰。事後,民警嚴厲批評了鄒強的行為,並處於拘留10天但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