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孩與媽媽爭吵 不滿自己“醜照”發給別人
- 發佈時間:2015-09-10 14:17:00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8日晚,10歲的女孩彤彤和媽媽吵了起來,原因是媽媽給同學家長髮了一張彤彤的“醜照片”,彤彤認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
媽媽發了孩子的“醜照片”
張女士的微信朋友圈里加了很多女兒同學的家長。“其中一位家長是做微商的,在朋友圈裏出售治療近視的針灸貼。”張女士説,女兒彤彤上5年級,有些近視,張女士打算給彤彤試試這種針灸貼。
8日晚,張女士收到了購買的針灸貼,由於需要照著説明書穴位圖貼在孩子臉上的若干穴位上,因此,擔心貼錯穴位的張女士在給女兒貼到臉上後,還拍了張照片發給了賣針灸貼的家長。可以想像,臉上貼著各種膠布狀的針灸貼,這張照片並不美觀。照片發出去,10歲的彤彤不樂意了。“你憑什麼把這麼醜的我的照片發給別人。”幾個連問把張女士的火也逗了起來。
母女倆為發照片吵起來
“就為了發一張照片的事,我倆吵了起來。”張女士説。彤彤最後説母親侵犯了她的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而她説這些話時一點也不像個小孩。
據張女士稱,當晚她們母女倆爭吵得非常厲害。“就是一張照片麼,我就是給人家看貼得對不對,至於這麼生氣嗎。而我孩子就覺得這張照片太醜了,覺得我把她的這張醜照片發給同學家長,回頭她同學看到了會嘲笑她。”
被女兒惹惱火的張女士伸手在孩子屁股上打了一巴掌,女兒也在她的胳膊上打了一下。
10歲女孩已知道愛美
因一張照片,母女倆當晚鬧得並不愉快。張女士有些想不通,于昨日淩晨給華商報撥打熱線傾訴。
張女士説,別看彤彤只有10歲,卻早已知道愛美。“孩子沒事就拿我手機自拍,拍後還必須用美顏軟體修一下,然後才用我的微信發朋友圈。”張女士説,”挺臭美的。”
“回頭想想確實是個小事情。”昨日接受採訪時張女士説,“女孩子比較愛美。當時發給她同學家長的照片確實不怎麼好看。”據了解,母女倆昨日已和好如初。
家長聲音
就是個娃娃vs孩子有自己的世界觀
張女士和女兒的事情引發了家長們的熱議。
“我時常給孩子拍照片,難不成拍照片前還要先徵求他的同意?”一位5歲孩子的母親説,“我還在朋友圈裏曬娃的照片,有什麼不對的?”
“拍張照片給人家看看穴位貼的對不對,又不是滿大街拿出來讓別人看。”另一位家長認為,“生命都是父母給的,侵犯她什麼權利了?這孩子太矯情了。”
“孩子畢竟小,就是個娃娃,不懂事,很多事情要聽父母的安排,畢竟父母更有經驗。”還有家長説,“總不能把穴位貼錯了吧。什麼都聽孩子的那不是慣著她,縱容她嗎。”
“孩子越來越像小大人,説起話來頭頭是道,其實他們已經有了對世界的認識,對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的判斷力。“一位8歲孩子的家長説,“更多時候我會去聽取孩子的意見,把孩子當作朋友來看待,親子關係就好處理了。”“很多父母不懂得孩子有自己的權利,其實他們不僅僅是你的孩子,他還是有獨立性格的人。試問,你隨隨便便拍了別人的照片再傳給其他人合適嗎?”一位家長説,“孩子覺得你不尊重他,能不出現矛盾嗎?”
專家觀點
家長要學會尊重孩子 孩子也不能過於自我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稱,在處理親子關係時,家長一定要尊重孩子。“首先家長要學會尊重孩子。父母應徵求孩子的意願後再拍照。母親拍照給對方發過去,讓他人幫忙看貼的穴位是否正確並沒有錯,但給別人發孩子的照片時應當徵求孩子同意。”熊丙奇説,“但孩子如果不依不饒,其自身也是有問題的。這過於自我,甚至有些任性。任性的孩子在平時要注意教育方式,不要簡單粗暴。應多和孩子講道理,讀懂孩子的心。”
而國家行政教育學院特邀教授許建國也認為,“在很多家庭處理親子關係時,往往有個錯誤的認識,覺得孩子是自己的孩子,又是他的監護人,那麼孩子的一切由家長做主,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在家庭教育中,家長們應當把孩子當作一個獨立的人來對待,去尊重他們。”
昨日,中國法學會會員張允光説:“這件事父母雖然不存在侵權,但卻屬於不尊重孩子權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