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招聘之名 男子在地下室劫殺求職者
- 發佈時間:2015-09-09 08:41:1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鄭夢琦
男子程某在58同城網看到一名袁姓女子的求職簡歷,便心生歹意,假借招聘之名,將袁某誘騙至地下室,採用暴力手段劫取袁某財物,後將其推入地下三層的污水池,致其死亡。近日,市檢三分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對程某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稱,2015年2月14日18時許,程某以幫助找一份超市的工作為由,將袁某騙至朝陽某社區的地下三層,猛掐袁某頸部,並將其拋擲該地下室設備間內,造成袁某死亡。程某還搶走袁某背包一個,內有錢包、手機等物品。後經法醫鑒定,袁係被他人扼壓頸部、溺水,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據程某供述,事發當天下午5點左右,他在公司上網,通過58同城網看到袁某找工作的簡歷,就給她打電話説能提供一份家樂福的工作。袁某答覆説可以過來找程某具體談談。於是,程某約袁某在朝陽某小區一層樓道口見面。見面後,程某對袁某説,今天是情人節,能不能與其發生關係。遭到袁某拒絕後,程某強行將袁某拽到地下室,並搶走其背包。事後,程某覺得所搶東西不值錢,為掩蓋犯罪事實,就將袁某推入污水池致其死亡。
據程某交代,在將袁某帶到地下三層時,袁某開始警覺,一度驚慌失措,大聲哭泣。他害怕事情暴露,便將袁某殺害。
2月15日,袁某的丈夫發現妻子失聯後報警。警方于2月18日將程某追捕歸案。據了解,程某,北京人,現年28歲,案發前為某文化傳媒公司職員。袁某,山東人,已婚,歿年22歲。>>檢察官提醒
被害人的大哭大鬧常導致罪犯動殺機
針對此案,檢察官作出提示。首先,求職者不要輕信陌生電話的招聘資訊,要設法通過正規渠道加以審核確認。第二,在不幸遭遇犯罪的時候,要避免因自身情緒失控而激化犯罪分子的極端行為。很多情況下,被害人的大哭大鬧導致犯罪分子的心煩意亂,進而産生殺人滅口的念頭。恰當的做法是,要試圖用言語溝通以安撫歹徒。第三,要學會察言觀色,簡單判斷歹徒的主要目的與次要目的,在能夠接受的情況下,可以滿足對方次要目標,以延緩下一步行動。在對方已經稍微放鬆警惕的前提下,同時又不危害到自己生命的情況下,可秘密報警或逃跑,如可能刺激到對方作出危險舉動,請不要報警和試圖逃跑,視當時情況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