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將丈夫與情人所生女嬰1萬元賣掉 丈夫默認
- 發佈時間:2015-07-08 08:27:09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丈夫抱回一個女嬰,妻子滿心歡喜,在得知女嬰是丈夫和“情人”所生後,妻子偷偷將女嬰賣掉。經河南省內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被告人桑小花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丈夫抱回私生女
2014年9月的一天,家住河南省內鄉縣的張富民抱回一個剛出生幾天的女嬰。一直渴望再養個女孩的妻子桑小花滿心歡喜,“這孩子從哪兒抱的?”“你不是一直想要個女孩嗎,我給你抱回來一個。”在妻子的追問下,張富民敷衍道,“一個朋友想生男孩,不料生下來是女孩,他不想養,我就抱回來了。”看著這個剛出生的女嬰和丈夫奇怪的言行舉止,桑小花嘴上沒説什麼,心裏卻犯嘀咕。
過了幾天,張富民外出買菜,桑小花隨手拿起丈夫遺忘在家的手機,翻看手機短信,一條來自“王慧茹”的短信映入她的眼簾:“富民,咱們的女兒出生了,我沒説非讓你離婚和我過,你給我買套房子,這輩子我們就這樣過……”桑小花不敢相信,丈夫居然在外面和別的女人廝混並生下孩子,而且抱回來讓她撫養。
賣掉女嬰只為報復
為報復丈夫,桑小花決定賣了這個女嬰!她找到好友李桂花(另案處理)訴苦:“我丈夫和外邊一個‘野女人’生了個女孩,你找人看看有沒有想抱養女孩的,給我1萬元就行。”
經多方打聽,李桂花的一個熟人尚瑞表示願意抱養。尚瑞是內鄉縣人,家中已有一個男孩,但她一直想“龍鳳雙全”,決定再要一個女孩。在李桂花的引薦下,尚瑞用1萬元向桑小花買下女嬰。
尚瑞本想好好養育這個孩子,奈何家人極力反對。想要送回女嬰拿回1萬元已不可能,尚瑞只好再找人家收養。過了幾天,尚瑞通過同事張小琴(另案處理)聯繫到願意收養女嬰的人家,以1萬元的價格將女嬰轉賣。
知道女兒被妻子以1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張富民雖不願意,但畢竟是自己負心在先,只好選擇默認。
多人涉嫌犯罪
當初張富民抱走孩子時,曾對王慧茹許下承諾:她想見孩子隨時都可以。可自從張富民將女兒抱走後,王慧茹便再也沒見過孩子,她多次詢問孩子的情況,張富民總是對她説:“你放心,孩子由我養著,現在過得很好。”
王慧茹思子心切,張富民卻以種種藉口推脫阻撓,王慧茹感覺張富民一定有事瞞著自己,在孩子被抱走20天后,她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
知道自己涉嫌犯罪的桑小花害怕牢獄之災,通過李桂花找到尚瑞,尚瑞又通過同事張小琴找到買主,用3萬元將女嬰買回,並將孩子還給了王慧茹。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桑小花雖辯稱自己是將女嬰送給別人收養,但收取1萬元,構成拐賣兒童罪,鋻於桑小花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係自首,依法可以減輕處罰;桑小花積極找回被賣女嬰,向被害人的監護人賠禮道歉,取得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尚瑞以收養為目的,在遭到家人極力反對下,由同事介紹轉送他人收養,不當收取錢款,但她積極幫助找回孩子,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