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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難忍“夫管嚴”提離婚 被丈夫嫌出門不報告

  • 發佈時間:2015-06-29 08:50:54  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王晨輝  責任編輯:張明江

  一個是40多歲的“大叔”,一個是27歲妙齡女子,本以為是一段甜蜜情緣,卻因“大叔”不時地拳腳相加,兩人的婚姻很快走到了盡頭。而離婚的起因,竟是“妻子出門從不向丈夫打報告”。

  老婆出門不報告,“大叔”不爽了

  2013年9月,溫州永嘉的月荷(化名)與志明(化名)經朋友介紹相識,兩人在相處了3個月之後,覺得雙方都不錯,便過起了同居生活。

  生活在同一屋檐下,雙方的性格、生活習慣等差異逐漸顯現。當時27歲的月荷偶爾會和朋友相約出去玩,但這對已經40歲且有過一次離婚經歷的志明來説很不能接受,他認為月荷太愛玩,而且出門逛街從不向自己“打報告”,心裏總是有疙瘩。

  但在月荷看來,“一事一請”簡直是“夫管嚴”,自己實在受不了。兩人經常因為“打報告”這件事吵架,月荷雖然傷心到鬧分手,但每次吵架後志明又會哄她,兩人磕磕絆絆最終還是沒有分開。

  2014年5月20日,經不住志明反覆要求,兩人終於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結婚之後,月荷本以為志明會如之前承諾的一樣對自己好,沒想到志明卻變本加厲,對自己管得更加嚴了,兩人經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而且志明不再像婚前一樣哄月荷,反而好幾次對月荷施加暴力,夫妻關係每況愈下。

  忍無可忍,小嬌妻最終提出離婚

  月荷在身心俱疲後曾于2014年10月提起離婚訴訟,此後在志明不再“嚴管”的保證下撤回起訴。

  但之後兩人仍未能和好,月荷于近日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在法庭上,月荷稱,婚後志明暴露出其性格暴躁、目中無人、獨斷專橫的本性,經常因為自己出門就平白無故地對自己施加暴力。結婚才四個月,自己就在一次爭吵後被志明逼出家門,雙方開始分居生活。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被告在共同生活中有因家庭瑣事而發生爭吵,夫妻感情存在隔閡。雙方未能積極溝通、妥善處理雙方出現的矛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法院最終判決准予原告月荷與被告志明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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