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妻子鬧矛盾砸死2歲龍鳳胎 二審獲死刑
- 發佈時間:2015-06-23 10:14:08 來源:大眾網 責任編輯:胡愛善
近日,山東省高院對平陰男子殺死龍鳳胎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2014年1月21日,平陰縣孝直鎮刁峨嶺村發生一起惡性案件,呂某在家裏殺死了妻子生的一對龍鳳胎。起因是妻子與他人通姦,孩子不是自己的,呂某得知要繳納超生罰款,並且自己的大兒子也要錢,便産生殺死孩子減輕負擔之念。濟南中院一審認為,呂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14年1月21日下午1點多,平陰縣孝直鎮刁峨嶺村很多人都在家裏忙碌著備年貨迎接新年,王某(女)也和往常一樣在家裏收拾家務,其一對2歲大的龍鳳胎在院子裏玩耍。丈夫呂某乘其不備,插到府舉著爐子將這兩個孩子砸死。很快,當地公安機關接警後趕到現場,民警將呂某抓獲。
呂某為何要對“自己的孩子”下毒手?王某17歲時與呂某相識,後兩人訂婚。1997年,兩人生育一子呂某甲後結了婚。在法庭上,王某證實,2000年底,呂某的弟弟在山海關死後,呂某出現了精神異常,經診斷,其係精神分裂症,出院後呂某性功能出現障礙。1998年,王某與同村村民徐某産生婚外情,後兩人商量要孩子。2011年底,其妻王某生下雙胞胎。呂某曾向妻子王某詢問孩子是否是他親生的,讓其將孩子送人,其妻不同意。2014年1月中旬,呂某提及孩子落戶口的事,每人要交1000元,讓王某籌錢。
證人徐某(被害人的生父)也證實,其與呂某、王某係同村,呂某夫妻打架時其去拉架,後與王某交往較多。王某到深圳打工後,其讓她給自己生個孩子,王某表示同意,後王某懷孕了,3個月後王某返回平陰縣。王某生完孩子後給他打電話説生的是龍鳳胎。
證人呂某甲(被告人的長子)稱,其感覺弟弟、妹妹並非父親親生的。2012年底,其與父親吵架後賭氣離家出走。2014年1月20日晚,其給父親打電話稱過年不回家了,向父親要2000元。
濟南中院一審認定,2014年1月初,呂某得知需要繳納超生罰款,同月20日晚,其長子呂某甲給他打電話要2000元,其想想均無力承擔,遂産生將孩子殺死以減輕負擔的想法,最終親手殺死了妻子生的一對雙胞胎。濟南中院一審認為,呂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最終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呂某提起上訴。
山東省高院二審認為,關於上訴人呂某所提“其妻子王某在案件起因上有責任”的上訴理由,因殺害的對象並非王某或被害人生父徐某,其所提王某在案件起因上有責任的理由,不能構成刑法意義上的被害人過錯,且一審法院已將家庭內部矛盾激化而引發本案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查,上訴人呂某殺死兩名無辜幼兒,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大、後果特別嚴重,原審法院考慮到上訴人有自首情節、作案時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因家庭內部矛盾引發等原因,對其判處死刑,不立即執行,量刑適當。其要求從輕或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據此,山東省高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來源:濟南時報 作者:陳彥傑